2010-01-13 18:26:06特教生家長
應轉介精神科就診
應轉介精神科就診:
1. 創傷後出現上述三類症候之若干症狀持續達一個月以上,未有明顯改善並已影響其學習、人際關係、生活自理等功能。
2.症狀持續未超過一個月,但在兒童的認知、情緒、行為呈現嚴重異常,像是出現失去定向感、失去日常生活基本功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有自殺傾向、情緒過於激動、重複的行為無法停下來等。3.父母師長自覺無法接受孩子的情緒反應,或是自覺討厭孩子、諷刺孩子、對孩子發脾氣,在照顧孩子時感到身心俱疲、需要求助。
1. 創傷後出現上述三類症候之若干症狀持續達一個月以上,未有明顯改善並已影響其學習、人際關係、生活自理等功能。
2.症狀持續未超過一個月,但在兒童的認知、情緒、行為呈現嚴重異常,像是出現失去定向感、失去日常生活基本功能、傷害自己或他人、有自殺傾向、情緒過於激動、重複的行為無法停下來等。3.父母師長自覺無法接受孩子的情緒反應,或是自覺討厭孩子、諷刺孩子、對孩子發脾氣,在照顧孩子時感到身心俱疲、需要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