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 09:42:16特教生家長

自力救助

有些情況下必需自力救助,天助自助者;人助自助者,自己也該盡心盡力.
1.代表無能: a.為名: 為頭銜而來(有可能是自願做的,而不是眾人委任的).
b.為利: 謀求自己的利益(佔盡便宜),而不是謀求眾人利益.
c.顛倒是非: 受害者與加害者搞反.
d.無理取鬧: 做不合情理的要求.
d1.資格不符: 怪罪資格符合者佔用資源.
(資格認定是誰決定的呢?!)
d2.怪罪他人: 例:自己遲到;卻怪車子不等人.
e.能力不足: 會說不代表會做事.
2.拿不到資源: a.資格符合者: 其資源被挪用.
b.看得到用不到: 有法源,真正執行卻遙遙無期.
3.有實無名: a.找出癥結: 才能對症下藥例:修法、、、等.
b.調整心態: 標準線設在任何處;都會有人有意見.
4.找資源: a.來源不只一處: 提供類似資源的單位可能有數個,甲處拿不到, 可以到乙處、丙處試試.
b.替代方案: 資源相同,只是方式不同(例:服務人員不足時,改以金 錢補助;自行請服務人員).
註:沒有合理的解決問題,只會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