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0 18:03:31~ㄚ陽~

內政部長期積極推動兒少保護三級預防工作並呼籲為人父母重視兒童

內政部訊
(4/18)日彰化縣10月大女嬰遭父親丟進熱水鍋一案,再度引起政府與民間對受虐兒童之高度關切,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政府介入保護的兒虐案有逐年增加趨勢,去(97)年高達1萬3,703人,施虐者八成以上為父母及照顧者,顯示兒虐案件多發生在家庭內,許多父母普遍缺乏正確教養觀念,將孩子視為私有物,以管教為名恣意責打,甚有父母吵架,將子女視為報復工具,對子女施暴發洩,完全漠視孩子本身的生命權。
為防治兒虐問題,內政部長期以來積極促進兒少保護三級預防工作,相關措施如下:
在三級預防方面:
(一)設置「113」全國婦幼保護專線,建立責任通報制度,及早發現受虐兒童,及時介入保護。
(二)建置緊急救援及安置系統,以公權力介入緊急救援受虐兒童,並給予保護安置。
(三)提供個案處遇服務:對於保護個案提供家庭維繫及家庭重整處遇服務,協助受虐兒少重建家庭功能,服務內容包括家庭功能評估、親職教育、心理輔導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福利服務方案。
(四)辦理「施虐者強制性親職教育」:對於施虐之父母或照顧者,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規定強制其接受8-50小時之親職教育,導正其錯誤之教養觀念。
在二級預防方面:
(一) 建構高風險家庭篩選轉介及關懷處遇機制
制訂「高風險家庭評估表」,結合村里幹事、公衛護士等基層人力,篩檢具貧困、入監服刑、藥酒癮、婚姻失調等高風險因子之家庭,轉介地方政府社會局處理。97年度地方政府結合77個民間團體增聘166位社工人員篩檢訪視21,037個家庭,並輔導28,393名兒童及少年。
(二) 開辦「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
對於遭遇不幸、高風險、經濟急困且有子女需要照顧的家庭,經社工員訪視評估其實際需求,提供每名兒童或少年每月3千元的緊急生活扶助,補助期間為6到12個月。開辦迄97年止已協助2萬8,438戶家庭,照顧5萬220名兒童少年,社工員提供訪視服務10萬3,794人次。
在初級預防方面:
(一)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
近來由於遭受全球金融海嘯衝擊,行政院劉兆玄院長提出「建構社會安全網絡」政策,推動「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社區照顧服務計畫」,結合社區力量,提供弱勢家庭更多支持性的福利服務,分擔家庭照顧兒童少年之責任,避免家庭陷入高風險情境,導致兒童少年受虐事件發生。
(二)加強兒童及少年保護之教育宣導
結合戶政事務所、社區及團體及各項媒體管道,積極倡導正向親職教育及兒童保護觀念,引領父母學習正向教養方向,轉化傳統教養觀念,避免管教不當對子女造成傷害。
內政部表示,兒少保護要能充分落實,不能單靠政府力量,為人父母應學習情緒管理,勿因個人一時氣憤,遷怒在無辜兒童身上,更不該因夫妻吵架,就把孩子當作報復工具,而且,父母因不當管教傷害子女甚至危及生命時,不僅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更觸犯刑法的傷害罪及殺人罪。是以,為人父母者應摒棄傳統將子女視為私有任意打罵的管教方式,學習正向教養方式,重視兒童人權,才能給予孩子一個健康快樂的成長環境。
內政部並強調,家長如遇有經濟困難、失業、婚姻失調,或本身有藥酒癮或精神疾病等問題,請務必就近向當地主管機關(社會局)求助,藉由社會資源的協助渡過危機,妥善照顧孩子,預防發生虐待或疏忽等情事。
最後,內政部在此呼籲民眾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見義勇為的精神,一發現受虐兒,立即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該專線為24小時免費電話,且全年不打烊,只要大家都能有一顆「雞婆心」,即時通報,及時救援,相信能更周全地保護受虐兒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