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6 14:12:22傻气阿智

籃球運動起源

籃球運動是創始於1891年美國麻賽諸州春田市的YMCA所屬訓練學校,由該校教師詹姆士‧奈史密斯博士著手研究發明。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奈氏設計出綜合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及足球等球類遊戲的方法與原則,以投擲進籃計分方式判定勝負的新式球類活動。
  籃球比賽最初是使用是室內體育館兩端牆上十呎(3.05 公尺)處懸掛兩個桃木籃子,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歷史上首次舉行籃球比賽是在1892年1月20日,奈氏並制訂十三條比賽規則,比賽時間規定為上、下半場各十五分鐘;對場地大小亦做規定。上場比賽人數逐漸縮簡,由每隊9人、7人、到1897年每隊比賽上場人數為5人。1893年規則、場地、器材設備亦有修訂;比賽時間為40分鐘,中場休息。
  籃球在美國及世界發展,主要是由YMCA策畫推廣及兩次世界大戰美軍派駐各地的影響,使籃球運動發展成為廣大群眾最喜好的運動之一。在1936年籃球成為柏林奧運會正式的競賽項目之一,其歷史僅有六十多年。目前國際業餘籃球協會(FIBA)會員國已擁有178個,就十幾屆競賽成績,美國一直是最強的一隊,有「籃球王國」的美譽。
  NBA是世界上最迷人、運動競技水準最高的籃球比賽,其技巧、爆發力、速度、融合各個球員特殊技藝所展現的驚心動魄球賽。NBA職籃源自1949年至今已有50年歷史。其採用獨特籃球規則,不同於國際規則。
  目前國內籃球運動無論各級學校及社會工商各界均有球隊。由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每年舉行各項比賽、選拔各級代表隊,代表國家參加國際競賽。自民國66年起,固定每年七、八月舉辦威廉瓊斯盃國際邀請賽,每年的CBA、HBL(高中籃賽)、暑期訓練營及街頭3對3籃球活動熱烈,更使我國籃運蓬勃發展。為了提昇專業籃球素質及技術水準,我國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了中華職業籃球聯盟(CBA),現有六支球團,「職業籃球」的確為籃球注入一劑強心針。




籃球是在1891年由加拿大籍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所創。當時他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即現今之春田大學Springfield College)就任體育科講師。他試行設計一種既能保存遊戲形式的技術,又能安排在體操室或體育館等劃定的場地上進行的活動。在設計此項遊戲時,納史勿夫認為應盡量避免運動員間過劇的身體接觸,同時,應偏重於鼓勵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相向平衡發展。

在第一場的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一個足球,並將兩個盛載桃子的有底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的牆上進行比賽。此一試驗賽證實非常成功。

這個遊戲最初稱為納史勿夫球,但納史勿夫認為稱之為「籃球」會更加貼切,因為球籃和球是整個遊戲最重要的用具。

根據納史勿夫指定的規格,其圓周在三十至三十二英吋之間。同年,比賽的球員人數亦由九人改為五人。1898年開始在球籃上沿加一鐵圈。後來,球籃改由開放式的球籃替代,這個改變使球員在對方投籃得分後,可盡快取回籃球繼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