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1 21:56:52小色
林冠吟=火星人。
英文名:In
身 高:160 cm
體 重:46 kg
語 言:中、英、台
學 歷:高中
收 集:白紙
嗜 好:寫歌、寫字
家庭成員:爸爸、媽媽、兩個妹妹、米格魯-大隻、趴趴鼠-小隻
出道時間:2004年
特殊專長:編曲、寫小說
最難忘的事:小學二年級被狗追,彩色筆掉滿地….
最討厭的事:被質問
最喜愛的歌手:陳奕迅
最喜歡的演員:周星馳
最喜愛的運動:跑步
最喜愛的顏色:黑、白
最喜愛的食物:土司夾美乃滋
最喜愛的動物:狗狗
最喜愛的國家:嚮往希臘0_ 0….
最喜愛的一本書:雪地裡的天使蛋捲(張小嫻)
最常說的口頭禪:………應該沒有
最喜愛的演唱歌路:自我陶醉
最喜愛的異性典型:眼睛小的男生…如果內雙更好 哈哈…
最喜愛的一部電影:阿甘正傳
最希望去的地方:西藏、蒙古大戈壁
最大的願望:讓家人過好日子
第一次戀愛: 16 歲
大家好 我是火星人
認識我的人都叫我---火星人
我也常常覺得我是 來地球一下的火星人
我4歲開始彈鋼琴
我10歲開始寫小說
我16歲開始寫歌
我17歲開始編曲
我今年19歲 想要開始打造 彩色的夢
和你一起
每個時候 都有管不住的怪念頭
每個時候 都有讓我自己很開心自己的小聰明及新創舉
哈哈
我有一雙大眼睛 超大喔
我有一個愛唱歌的爸爸 一個會彈琴的媽媽
我有兩個長的活潑又可愛的妹妹
地球人和火星人之間的差異------%#&*□ 我不是很懂
我只是偶爾思緒漏電
我只是喜歡寫詩說愁
我只是酷愛指尖刷琴
我只是滿心歡喜時候 會大聲說我喜歡你
某些時候
我常在想
也不一定要每個人都要懂我
但我相信
遠方
或者在異度空間裡
一定有個人
頻率是和我一樣的
也許
我們都是地球人和火星人兩者的混合體
我猜想
每個地球人都包含著火星人特質
就和我一樣
我在想
一直想:
『如果可以看得見過去 可能就可以改變未來』
2004 遇見火星人 預見奇蹟
高中
開始又對音樂產生濃厚興趣,是因為學校音樂百匯社辦了一個歌唱比 賽。那次比賽滿好玩的,我唱順子的<回家>。台上有兩個主持人很搞笑,每 個參賽者唱之前他們都會先訪問。輪到我上台,他們問我為什麼唱這首,我 說,唱這首歌,也沒什麼意思啦…只是想唱給一個我喜歡的男生聽。說完台上台下就〝喔喔喔〞叫成一團。那時我們才交往沒多久。比賽在司令台前 舉行。他是棒球社的,音樂開始,我看見他放下球棒走到操場中間,笑笑的看 著我。我突然覺得,有一個人這樣聽我唱歌,真的好好,一個就夠了。
很幸運的,拿到了冠軍。不過這段感情只維持兩個月。
然後,出現了一個叫做周杰倫的人,他的音樂感動了我。
接著,我覺得寫歌好像滿有意思的,大概是高一下學期,我開始寫歌。
在我有點小臭屁的稱霸兩屆校內冠軍之後,決定把版圖擴張到學校以 外的世界。我發現我真的很喜歡音樂。也越來越肯定自己要走的路。
第一個比較大的比賽是8866和channel V合辦的。我媽叫我唱自己寫 的歌,當時覺得自己寫的東西只能勉強在家聽一下,拿出去會糗死。最後想 說,回家之前在學校唱過,不然就唱回家好了。
哈哈,一到現場看到人爆多的,每個人上去最多只能唱一分鐘,唱不好的 唱幾句麥克風就被消音了。分四區,每區一張長桌子,坐三個評審,每個臉都 超臭,結果我上去緊張得連自己在唱什麼都不知道。很明顯的沒下文了。
第二次比賽,報名吳宗憲的超猛新人王。
第一場在西門町的一家PUB,因為一直對自己的歌不滿意,前一天又急 急忙忙寫了一首新的,雖然還是不滿意,也只有硬著頭皮上了。
出乎意料,一個月後接到通知,我可以準備參加複賽了。
第二場在西門町的星摩市。
我想這會是我這輩子最印象深刻的比賽。
我爸真的很酷,他說,我們帶鋼琴去。
我聽的都傻了。
於是,我打電話去問。
請問......是不是可以帶自己的樂器?
喔,可以啊。
那…可以帶鋼琴嗎?
妳是說,...keyboard嗎?
不是…是真的鋼琴。
真的鋼琴??!!
嗯……
喔…可以啊…只要妳能搬來…////
OH MY GOD,那天,我爸真的請人搬了一台鋼琴。
爸爸和男朋友陪我一起去比賽。到達現場,我們觀察了一下,發現竟然沒麥克風架,這樣自彈自唱會很麻煩。爸爸說,這一帶他有認識的,他去買。
爸走了好遠,去幫我買一支麥克風架。
買回來,發現竟然少了一個零件,架不起來。
結果,他又再走一次,去拿那個小小的零件。太陽很大,回來的時候,額頭都是汗,襯衫也濕了一大片。
我真的好難過。
到我上台了,男朋友替我扛著麥克風架走到前面,幫我調好位置,小小聲的跟我說,「加油」。之後的比賽,他都陪著我去,從來不喊累。
如果說我今天有一點小成就,絕不是我夠屌,而是有人肯這樣一直支持我。
林冠吟 ,, 一個很妙很特別的女生 ,, 呵呵。
不知為什麼就突然想去了解她的一些事情,,這也很妙,,太閒吧。
重點是,,我也是內雙,,哈。
身 高:160 cm
體 重:46 kg
語 言:中、英、台
學 歷:高中
收 集:白紙
嗜 好:寫歌、寫字
家庭成員:爸爸、媽媽、兩個妹妹、米格魯-大隻、趴趴鼠-小隻
出道時間:2004年
特殊專長:編曲、寫小說
最難忘的事:小學二年級被狗追,彩色筆掉滿地….
最討厭的事:被質問
最喜愛的歌手:陳奕迅
最喜歡的演員:周星馳
最喜愛的運動:跑步
最喜愛的顏色:黑、白
最喜愛的食物:土司夾美乃滋
最喜愛的動物:狗狗
最喜愛的國家:嚮往希臘0_ 0….
最喜愛的一本書:雪地裡的天使蛋捲(張小嫻)
最常說的口頭禪:………應該沒有
最喜愛的演唱歌路:自我陶醉
最喜愛的異性典型:眼睛小的男生…如果內雙更好 哈哈…
最喜愛的一部電影:阿甘正傳
最希望去的地方:西藏、蒙古大戈壁
最大的願望:讓家人過好日子
第一次戀愛: 16 歲
大家好 我是火星人
認識我的人都叫我---火星人
我也常常覺得我是 來地球一下的火星人
我4歲開始彈鋼琴
我10歲開始寫小說
我16歲開始寫歌
我17歲開始編曲
我今年19歲 想要開始打造 彩色的夢
和你一起
每個時候 都有管不住的怪念頭
每個時候 都有讓我自己很開心自己的小聰明及新創舉
哈哈
我有一雙大眼睛 超大喔
我有一個愛唱歌的爸爸 一個會彈琴的媽媽
我有兩個長的活潑又可愛的妹妹
地球人和火星人之間的差異------%#&*□ 我不是很懂
我只是偶爾思緒漏電
我只是喜歡寫詩說愁
我只是酷愛指尖刷琴
我只是滿心歡喜時候 會大聲說我喜歡你
某些時候
我常在想
也不一定要每個人都要懂我
但我相信
遠方
或者在異度空間裡
一定有個人
頻率是和我一樣的
也許
我們都是地球人和火星人兩者的混合體
我猜想
每個地球人都包含著火星人特質
就和我一樣
我在想
一直想:
『如果可以看得見過去 可能就可以改變未來』
2004 遇見火星人 預見奇蹟
高中
開始又對音樂產生濃厚興趣,是因為學校音樂百匯社辦了一個歌唱比 賽。那次比賽滿好玩的,我唱順子的<回家>。台上有兩個主持人很搞笑,每 個參賽者唱之前他們都會先訪問。輪到我上台,他們問我為什麼唱這首,我 說,唱這首歌,也沒什麼意思啦…只是想唱給一個我喜歡的男生聽。說完台上台下就〝喔喔喔〞叫成一團。那時我們才交往沒多久。比賽在司令台前 舉行。他是棒球社的,音樂開始,我看見他放下球棒走到操場中間,笑笑的看 著我。我突然覺得,有一個人這樣聽我唱歌,真的好好,一個就夠了。
很幸運的,拿到了冠軍。不過這段感情只維持兩個月。
然後,出現了一個叫做周杰倫的人,他的音樂感動了我。
接著,我覺得寫歌好像滿有意思的,大概是高一下學期,我開始寫歌。
在我有點小臭屁的稱霸兩屆校內冠軍之後,決定把版圖擴張到學校以 外的世界。我發現我真的很喜歡音樂。也越來越肯定自己要走的路。
第一個比較大的比賽是8866和channel V合辦的。我媽叫我唱自己寫 的歌,當時覺得自己寫的東西只能勉強在家聽一下,拿出去會糗死。最後想 說,回家之前在學校唱過,不然就唱回家好了。
哈哈,一到現場看到人爆多的,每個人上去最多只能唱一分鐘,唱不好的 唱幾句麥克風就被消音了。分四區,每區一張長桌子,坐三個評審,每個臉都 超臭,結果我上去緊張得連自己在唱什麼都不知道。很明顯的沒下文了。
第二次比賽,報名吳宗憲的超猛新人王。
第一場在西門町的一家PUB,因為一直對自己的歌不滿意,前一天又急 急忙忙寫了一首新的,雖然還是不滿意,也只有硬著頭皮上了。
出乎意料,一個月後接到通知,我可以準備參加複賽了。
第二場在西門町的星摩市。
我想這會是我這輩子最印象深刻的比賽。
我爸真的很酷,他說,我們帶鋼琴去。
我聽的都傻了。
於是,我打電話去問。
請問......是不是可以帶自己的樂器?
喔,可以啊。
那…可以帶鋼琴嗎?
妳是說,...keyboard嗎?
不是…是真的鋼琴。
真的鋼琴??!!
嗯……
喔…可以啊…只要妳能搬來…////
OH MY GOD,那天,我爸真的請人搬了一台鋼琴。
爸爸和男朋友陪我一起去比賽。到達現場,我們觀察了一下,發現竟然沒麥克風架,這樣自彈自唱會很麻煩。爸爸說,這一帶他有認識的,他去買。
爸走了好遠,去幫我買一支麥克風架。
買回來,發現竟然少了一個零件,架不起來。
結果,他又再走一次,去拿那個小小的零件。太陽很大,回來的時候,額頭都是汗,襯衫也濕了一大片。
我真的好難過。
到我上台了,男朋友替我扛著麥克風架走到前面,幫我調好位置,小小聲的跟我說,「加油」。之後的比賽,他都陪著我去,從來不喊累。
如果說我今天有一點小成就,絕不是我夠屌,而是有人肯這樣一直支持我。
林冠吟 ,, 一個很妙很特別的女生 ,, 呵呵。
不知為什麼就突然想去了解她的一些事情,,這也很妙,,太閒吧。
重點是,,我也是內雙,,哈。
羭
2007-12-19 06:18:35
哈哈
我和
白白
一樣
喜歡
哈哈
哈哈
版主回應
一樣喜歡什麼阿
2007-12-19 19:55:13
一樣喜歡哈哈阿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