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14 18:04:31筱潔 *
全國高中職部落格大賽(十萬獎)
競賽範圍:
依全國高中職學生針對所處鄉鎮市或學校所在地建立其部落格,部落格內容必須符合下列四類內容:
1.地方風俗文化類:針對當地風俗文化,例如搶孤、端午節慶、中元節等
2.地方人文文化類:針對地方有貢獻人物,例如鄭成功、吳鳳等
3.地方景觀文化類:針對當地特殊景觀介紹,如安平古堡、赤崁樓等
4.地方活動文化類:針對當地地方舉辦之活動,如鳳荔文化節、蕃茄節等
5.地方飲食文化類:針對當地特殊小吃或文化,如阿給、鼎邊銼、棺材板等
參加對象:
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參加,可參加多組與多類,惟每組人數至多為五人。
競賽目的:
本競賽的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時下年輕人最hito的部落格混搭特性,發掘地方文化、發揮在地特色、發展創意加值,透過廣大新新人類之觀點,紀錄地方特色文化,並透過廣大部落族群的點閱與回應的力量,讓地方特色文化紮根、典藏、加值與推廣,獲得全民廣大迴響,進而將文化創意廣泛揮灑。
比賽規則:
1. 報名者需填寫報名表:組員真實姓名、學校、Email信箱、聯絡電話、地址,學生證影本。
2. 從報名日起,參賽者需於本單位指定之伺服器,建立部落格,主要撰寫內容必需與上述地方特色文化有關之圖文或影音內容二十篇以上。
3. 本競賽鼓勵學生親自去調查與參與紀錄地方特色文化創意,因此參賽者禁止節錄其他網站圖文、影像與影音資料,包含第一屆全國高中職部落格大賽資料,必須為參賽者於競賽期間親自取得之第一手資料與報導。
報名程序
1. 96年10月3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下載報名表,網址:www.dic.kyu.edu.tw/blog/線上報名
2. 填寫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郵寄到821高雄縣路竹鄉中山路1821號,資訊傳播系部落格大賽小組收,96年10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3. 從報名日起,參賽者需於本單位指定之伺服器,建立部落格,主要撰寫內容必需與上述地方特色文化有關之圖文或影音內容五篇以上 。
說明:
1. 可組團隊參賽,每組最多五人,但一經報名不得修改。
2. 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並為未發表過或參賽之作品,如有違反,將註銷其資格。
3. 參加比賽之作品經錄取後,主辦單位將有公開其部落格作為宣導之權利。
4. 得獎者可能需配合參加電視台及成果記者會等節目,屆時將由主辦單位安排。
5. 本活動之部落格http://www.dic.kyu.edu.tw 提供相關最新訊息公佈及歡迎反應問題。
6.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與更正。
評審:
本次競賽將分為初審(資格審)、入圍及決選三個階段。
1. 資格審:
參賽者報名後,將由主辦單位就報名內容做確認,如果報名內容沒有疑慮,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參賽者。
2. 初審:
(1) 11/1進行評選,評審時間為期7天,將關閉部落格,結束將公佈入圍名單前30名,名單亦有可能不足額。入圍者除公佈在網站(中心網頁、活動部落格)外,並將以Email另行通知。
(2) 入圍遴選指標如下:
A. 發表數量:是否已發表圖文與影音文章20篇以上
B. 內容質感:圖文、影音內容的創意、美感與品質有一定水準及觀點
C. 互動頻率:利用部落格與其他網友之互動情況
3. 決選:
由客觀公正之評審團,從所有入圍之部落格中遴選出最後得獎者名單。入圍名單公佈後,將評選出最後得獎名單,並於97/12/19日舉行頒獎活動。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30%、版面設計20%、系列內容之完整性30%,合計100%
(註:1.主題內容是切合地方特色文化作發揮,寫出自己的觀察、意見、看法)
相關網址:http://www.dic.kyu.edu.tw/blog/
依全國高中職學生針對所處鄉鎮市或學校所在地建立其部落格,部落格內容必須符合下列四類內容:
1.地方風俗文化類:針對當地風俗文化,例如搶孤、端午節慶、中元節等
2.地方人文文化類:針對地方有貢獻人物,例如鄭成功、吳鳳等
3.地方景觀文化類:針對當地特殊景觀介紹,如安平古堡、赤崁樓等
4.地方活動文化類:針對當地地方舉辦之活動,如鳳荔文化節、蕃茄節等
5.地方飲食文化類:針對當地特殊小吃或文化,如阿給、鼎邊銼、棺材板等
參加對象:
全國高中職在學學生,皆可組隊參加,可參加多組與多類,惟每組人數至多為五人。
競賽目的:
本競賽的主要目的在於透過時下年輕人最hito的部落格混搭特性,發掘地方文化、發揮在地特色、發展創意加值,透過廣大新新人類之觀點,紀錄地方特色文化,並透過廣大部落族群的點閱與回應的力量,讓地方特色文化紮根、典藏、加值與推廣,獲得全民廣大迴響,進而將文化創意廣泛揮灑。
比賽規則:
1. 報名者需填寫報名表:組員真實姓名、學校、Email信箱、聯絡電話、地址,學生證影本。
2. 從報名日起,參賽者需於本單位指定之伺服器,建立部落格,主要撰寫內容必需與上述地方特色文化有關之圖文或影音內容二十篇以上。
3. 本競賽鼓勵學生親自去調查與參與紀錄地方特色文化創意,因此參賽者禁止節錄其他網站圖文、影像與影音資料,包含第一屆全國高中職部落格大賽資料,必須為參賽者於競賽期間親自取得之第一手資料與報導。
報名程序
1. 96年10月3日前上網填寫報名資料,並下載報名表,網址:www.dic.kyu.edu.tw/blog/線上報名
2. 填寫報名表,填寫完畢後郵寄到821高雄縣路竹鄉中山路1821號,資訊傳播系部落格大賽小組收,96年10月3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3. 從報名日起,參賽者需於本單位指定之伺服器,建立部落格,主要撰寫內容必需與上述地方特色文化有關之圖文或影音內容五篇以上 。
說明:
1. 可組團隊參賽,每組最多五人,但一經報名不得修改。
2. 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並為未發表過或參賽之作品,如有違反,將註銷其資格。
3. 參加比賽之作品經錄取後,主辦單位將有公開其部落格作為宣導之權利。
4. 得獎者可能需配合參加電視台及成果記者會等節目,屆時將由主辦單位安排。
5. 本活動之部落格http://www.dic.kyu.edu.tw 提供相關最新訊息公佈及歡迎反應問題。
6.競賽辦法若有未盡之處,主辦單位將另行公告與更正。
評審:
本次競賽將分為初審(資格審)、入圍及決選三個階段。
1. 資格審:
參賽者報名後,將由主辦單位就報名內容做確認,如果報名內容沒有疑慮,即以電子郵件回覆通知參賽者。
2. 初審:
(1) 11/1進行評選,評審時間為期7天,將關閉部落格,結束將公佈入圍名單前30名,名單亦有可能不足額。入圍者除公佈在網站(中心網頁、活動部落格)外,並將以Email另行通知。
(2) 入圍遴選指標如下:
A. 發表數量:是否已發表圖文與影音文章20篇以上
B. 內容質感:圖文、影音內容的創意、美感與品質有一定水準及觀點
C. 互動頻率:利用部落格與其他網友之互動情況
3. 決選:
由客觀公正之評審團,從所有入圍之部落格中遴選出最後得獎者名單。入圍名單公佈後,將評選出最後得獎名單,並於97/12/19日舉行頒獎活動。
評分標準:
主題內容30%、版面設計20%、系列內容之完整性30%,合計100%
(註:1.主題內容是切合地方特色文化作發揮,寫出自己的觀察、意見、看法)
相關網址:http://www.dic.kyu.edu.tw/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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