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17 17:50:07↖☆蔡禹承★↘

運動會宣示 .

1.(敬禮.向後轉)

2.班旗--出列

3.(向後轉.舉右手) 宣誓

4.我 僅代表全體運動員.參加97年校慶運動會.願遵守大會一切規章.並服從裁判員之判決.以運動員精神參加比賽.爭取最高榮譽

宣誓代表 蔡禹承 謹示
中華民國97年10月25日

5.宣誓完畢(敬禮.向後轉)

6.班旗--入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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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08 23:02:58

有點台灣 ㄍㄡˊ 一ˇ 呦! = =

版主回應
我之 2008-11-09 18:29:04
~神-} 2008-10-17 23:44: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