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16 13:11:41→"輝"←
~傻瓜;自私的權利~
呵呵,很傻嗎 ?
我想,也許是真的很傻,
想要竭盡所能付出所有,
第二個,
世上第二個我最愛你的人,
一段愛情,就像是一段笑話,
多麼令人可笑 ?
"真可惜只用簡訊說分手
真可惜整天追逐還是比他落後
付出過的全部都被你沒收"
有時的夜裡,我,忘了 你 已走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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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也許不行,
但是,卻還是如此想去嘗試看看
二分之一的小幸福;秘密
朋友之間,就算再好,
是不是還是也得要 "Because of"
而改變些什麼?
就算改變在小,
我想,也許是吧,
可以嗎...?
最後最後自私的權利,
about love
or
at love
I wanna be alone.
"不喜歡那樣,我不會去做"
"我要,放更開"
"Because of ..."
: ]....
既然都說要放更開了,那請你加油。
你知道的,我們兩個都不希望看到任何人去因為
愛情而受到傷害,當然包括你。
他?這麼說好了,你們是無緣,你們是過客,
你會不會比較容易忘記他呢?
他愛的人已經確定了,何必再去留戀?
而且我想,你再去留戀他,被他發現的話,
他多多少少會有點困擾吧?
放開一點,人生不是只有愛,認清這點,
我們三個可以過的更快樂。
我只想說,
你們兩個真的是我最重要的人,
是我最後的兩個依靠,
至於,你說的那些 。。
我都懂 ~ 真的都懂 ~
但那顆心,我無法讓它停下去追尋
我知道不是只有愛,
恩,我會更放開 ~! 2008-07-16 22:0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