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3 01:36:04佐梵

中國同性戀發展史(歷史遺跡)


 

 

一、歷史悠久的同性戀

中國歷史上雖未把同性戀抬到這麼尊崇的地位,但其記載也是不絕於史書的。

其最早的記載,是《雜說》中所謂“孌童始於黃帝”。《商書‧伊芳訓》中有所謂“ 三風十愆”,“亂風”是“三風”之一,“亂風”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就是“比頑童”。不過有人認為這兩種記載都不十分可靠,不足為據。

以後,《周書》的《逸周書》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毀也”的話,宋代的《太平御覽》中則為“美男破產,美女破居”。由此看來,中國的同性戀無論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經存在了。

在周朝的民間詩歌中,也有許多讚美男風之詞,如《詩經》中的《鄭風》,“子 e ”一章中有不少內容經後代學人考証,都認為是“兩男相悅”之詞,其它如“山有扶蘇”、“狡童”、“褰裳”、“揚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維予二人”之類的詞句,可能都和同性戀有關。

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社會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風,記載也多了起來。墨子在《尚賢》中說︰“王公大人,有所愛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貴,皆王公大人骨肉之親,無故富貴,面目美好者也。”荀子在《非相》中說︰“今世俗之亂君,鄉曲之儇子,莫不美麗妖冶,奇衣婦飾,血氣態度,擬于女子。”

《戰國策‧秦策》中有一段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晉獻公想進攻虞國,但怕虞國名臣宮之奇的存在,于是荀息就建議獻公送美男給虞侯,並且在虞侯面前說宮之奇的壞話。這個計策實現了,宮之奇勸諫虞侯,虞侯不聽,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肱之臣,最後亡於晉。由此看來,在那個時代“美人計”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

 

 

二、同性戀的愛與憎

那時宮廷內的同性戀,當然主要是統治者憑借權勢,玩弄俊男,但似乎也有真正的戀情。例如《戰國策‧魏策》載︰有一天,魏王和他的男寵龍陽君一起釣魚,雖然龍陽君釣了十多條魚,可是卻哭了。魏王問其故,龍陽君說,因為我不過是王的一條魚。魏王很不理解,於是龍陽君解釋說,當我釣到第一條魚時,我滿心歡喜,後來我又得到更大的,於是將第一條棄之於海了。現下我受寵於君,與你共枕,位至人君,人們都敬我怕我,可是四海之內漂亮的人那麼多,他們會千方百計地討好你,而我有朝一日也會如第一條魚那樣,被棄之於海,念及此,我怎能不哭呢?
魏王說︰你有這種想法,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呢?於是頒佈命令,如果有人敢在王的面前提出另一個美貌者,就要滿門抄斬。

這個故事很有名,以致後人稱同性戀為“龍陽之好”。

《戰國策‧楚策》中的安陵君也有類似情況,他是楚共王的男寵,有人提醒他,色衰會愛弛,應該向王表態,連死也跟隨他,就能得到長期的信任與眷顧。他找了一個機會和共王講了,共王大為感動,封他為“安陵君”。所以,後來同性戀又被稱為“安陵之好”。

《吳下阿蒙‧斷袖篇》所記載的“向 ”一段就更生動了︰向是宋恆公的男寵,位至司馬,很受寵幸。有一次,向知道恆公之子公子佗有四匹白色的駿馬,想要,恆公就瞞著公子佗,將馬的尾鬣染成紅色送給了向。以後公子佗知道了,大怒,派人將馬取回。向很害怕,想逃走,恆公知道後,閉門而哭,眼睛都哭腫了。

當然,有不少君王的男寵並沒有好下場。例如衛靈公的男寵彌子瑕私駕靈公的馬車去探母病,論律要砍去雙腿,靈公卻贊其孝;彌子瑕吃了一口桃子,把剩下的給靈公吃,靈公又說彌子瑕多麼關心他。以後彌子瑕年老色衰,靈公對他開始生厭,以上這些事都成為罪狀了。(後人因此將同性戀稱為“分桃之愛”。此事《韓非子‧說難篇》、劉向《說苑》等均有載。)

至於衛靈公和宋公子朝的關係,則充分說明了當時宮闈之淫亂。《國語‧左傳》載,大夫公子朝有寵于衛靈公,而他和靈公之母夫人宣姜以及靈公的夫人南子都發生了性關係。以後怕事情洩露,就勾結了一幫人作亂,逐靈公出去。後來靈公複國登位,公子朝只好和南子出奔晉國。可是衛靈公卻因母親以想念媳婦為由,把公子朝召回衛國。

在春秋戰國時期,在同性戀的問題上不僅是上淫下,而且有下欲淫上的事。

《晏子春秋》記載︰齊景公生得漂亮,有一次一個小官員一直輕佻地盯著他看,當景公發現此人是因為他生得姣美才這麼看時,十分惱怒,要殺這個小官員。於是晏子勸景公︰拒絕別人的慾望,是“不道”的,憎惡別人的愛慕是“不祥”的,雖然他意欲於你,但還不至於殺頭,景公聽後,只說︰有這樣的事嗎?那在我洗澡的時候,讓他來抱我的背好了。

另外,《吳下阿蒙‧斷袖篇》還提到了雖然高為貴族的襄城君,也受不住自己部屬的挑逗,而與之相好。

這些事,都說明了在當時同性戀已成為一股風氣。元代林載卿的《誠齋雜記》還記載了春秋戰國時期士人階層中潘章和王仲先從相見到相愛,情同夫婦,甚至同死的事情。他們倆合葬的墓塚後來還長出一棵枝葉相抱的樹,可謂死後仍相愛如故,貞誠感天,這棵樹也稱為“共枕樹”。從這件事看,當時社會上一般人士中也有此風,而且還傳為美談。

不過,在那個時期,也有批評君主們的男風的。如孔子在《論語》中說︰“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難以色于今之世﹗”墨子也說︰“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賢使能為政,無故富貴,面目佼好則使之,豈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愛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處於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處於萬人之官。”

男風,到了漢代,是大大發展了。漢朝幾乎每個皇帝都有一個至幾個美男作為性愛對象,並且記入正史,史家殊不為羞。如高祖的籍孺,惠帝的閎孺,文帝的鄧通、趙談、北宮伯子,景帝的周仁,昭帝的金賞,武帝的韓嫣、韓說、李延年,宣帝的張彭祖,元帝的弘慕、石顯,成帝的張放、淳于長,哀帝的董賢等,真是書不勝書。其中有個特點是這些美男多數是宦者,以後的地位顯貴了,仍扮演著這一“性逆轉”角色。

有人統計,自西漢高祖至東漢寧帝,就有10個帝王有過男同性戀的史跡,在西漢25個劉姓帝王中,占了40%。又如被認為是英明君主的漢武帝,所寵的男子竟達5個之多。

一、“與上同臥起”

漢代的男風,可以說是始於漢高祖劉邦。據《漢書‧佞幸傳》記載︰“高祖時則有籍孺,孝惠時則有閎孺,此二人非有才能,但以婉佞貴幸,與王同臥起。”可見漢朝從高祖、孝惠的初年起就在宮廷中刮起了這股風。“以婉佞貴幸,與王同臥起”,可見男寵程度之深。

漢高祖還有一件“枕戚夫人”的事。他有次生病,許多大臣都被守衛所阻,不能見他。樊噲罔顧一切,強行進入,發現高祖枕在太監的腿上。樊噲泣而勸諫高祖要警惕,不要重蹈秦二世時趙高禍國之事。高祖還笑他過於敏感,並笑稱這個太監是他的“枕戚夫人”。

漢文帝是西漢皇帝中最節儉的一個,連一件衣服也捨不得丟掉,可是,賜予及花費在他的男寵鄧通身上的,可謂後無來者。有一次,文帝命一個有名的相士給鄧通命相,相士說鄧通會貧而餓死。文帝怒曰︰能使鄧通富貴的只有我,他怎麼說你會餓死呢?於是賜蜀郡的嚴道銅山給鄧,使他享有鑄錢幣之權,于是“鄧氏錢布天下。” 人們都知道,經濟是社會的命脈,貨幣流通額的多少及價值輕重,對社會生活影響極大,所以歷代鑄錢造幣之權都由國家掌握,不能落在私人手中,但文帝竟賜鄧通以開礦、鑄錢之權,使鄧通富埒王侯,“鄧氏錢布天下”,不能不說是駭人聽聞。

有一次文帝長了一個瘡,化了膿,鄧通用口吮之。以後文帝試太子,叫他以口給自己吮膿,太子面有難色,文帝告訴他鄧通已經這麼做了,太子很慚愧,因此怨恨鄧通。文帝死后,太子即位為景帝,鄧通被罷免、判罪、抄家,最後真的餓死了。

文帝的男寵也不止鄧通一人,還寵宦者趙談和北宮伯子,不過這兩人所得遠沒有鄧通那麼多,下場也沒有那麼慘。

以後,漢武帝寵李延年,史稱︰“延年與上臥起,偏愛幸埒韓起。”又寵韓起,史稱︰“其賞賜擬鄧通,常與上共臥起。”漢成帝則寵張放,史稱︰“與上臥起,寵愛殊絕。”可見幾乎漢朝的皇帝代代如此,而且都是“與上臥起”,可見寵愛程度之深。

對封建帝王來說,這種同性戀是宮廷穢亂生活的一個組成部分。

例如李延年,本中山人,父生和他以及他的兄弟姊妹,皆出妻妓世家。延年坐腐刑,給事狗監。 平陽公主言延年女弟善舞,荐之于帝,見而悅之,及入永巷,延年因之貴幸。延年又善歌,武帝正興建天地祠,欲造樂詩弦歌之,延年承意造製新聲樂章,極得武帝意。延年佩二千年石印,號協律尉,與上臥起如夫婦。久之,“寢與中人亂”,即與宮女們發生混亂的性關係,出入驕姿。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後,寵愛始弛,延年兄弟皆坐奸,族誅。

古人用“分桃”、“斷袖”來形容同性戀,“分桃”如上一章第六節所述,出自衛靈公與彌之瑕,“斷袖”之典則出自漢哀帝與董賢。

董賢的父親已官居御史的高位,董賢本人聰明美貌,還有自憐的行為。漢哀帝見了他,歡喜得不得了,召他入宮,“即日征為霸陵令,遷光祿大夫。賢寵愛日甚,為駙馬都尉侍中,出則參乘,入御左右。旬月間賞賜巨萬,貴震朝廷,常與上臥起。 ”董賢與哀帝如同夫妻,連放假也不肯回家一次,哀帝只好命董賢之妻進宮和董賢同住。當時,董賢一門大富大貴,妹妹被立為昭儀,稱為“次皇后”,她的房子名“椒風”,和皇宮的居所“椒房”相似。董賢其他親屬都拜高官。

當他20歲時,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萬年塚”旁另築一塚給董賢,使他們死後還能朝夕為伴。

有一次,董賢和哀帝午后共眠,不久哀帝有事要起床,但袖子被壓在董賢身下,哀帝不忍驚醒他,就用刀把袖子割斷了,這就是“斷袖”這一典故的來歷。董賢22歲就官拜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權與人主侔”。以致從匈奴來的使臣看到這么年輕的大臣,也十分驚訝。哀帝如此寵信董賢,甚至還要像堯舜禪位那樣,把皇位讓給董賢。大臣們為此十分驚慌,趕快勸諫。

董賢貴顯驕恣,是漢以前寵臣所未有的,自然招致許多忌恨,這種寵信甚至還危及“劉氏江山”。所以,不久后哀帝病,董賢即被禁入宮。哀帝一死,他所有的權力即被剝奪,繳回他的大司馬印,並令他在家中聽候罪罰,董賢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殺。當時朝中的重臣王莽還親自驗棺。他死后全家被抄,財產有43萬萬之多,真是驚人。

男寵因為過於受皇帝寵幸,最後下場不好的似乎比比皆是。

張放和漢成帝又是一個例子。張放不但身居侯爵(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官拜大司馬,他的母親也是公主之女。他因年少英俊,而且聰敏,所以為成帝所寵幸,並且將皇后的姪女嫁給他,婚禮鋪張華麗,金賜賞以千萬計。他除了和成帝“同臥起”外,並且經常一起出游,微行,因為受寵幸過多,引起許多貴族的忌恨,在太后面前進譖,以致太后將張放逐出宮廷,放逐至遠地。成帝與張放涕泣而別,因為思念不已,常寫信給張放,從未間絕。直到成帝駕崩,張放也哭泣至死。後世評論,君臣雙愛之情,以此為最。

漢宮不僅男同性戀層出不窮,女同性戀也時有發生。宮女由於性寂寞而發生同性戀,歷代都有發生,但很少記於正史。

漢朝時曾發生過這麼一件事︰武帝時,陳皇后寵衰,使女巫著男子衣冠巾幘,與后寢處如夫婦,情愛彌篤。武帝開始懷疑,繼而下獄究治,始知“巫女男淫”,遂廢皇后於長門宮。這就是西漢時有名的“巫蠱之禍”。其實,以今日的觀點看來,這實際上是一種女同性戀,而且是境遇性同性戀,其中,陳皇后扮演主體的角色,女巫扮演客體的角色。發生這類問題,很可能是由於陳皇后因失寵而產生嚴重的性寂寞與性飢餓,企圖另辟蹊徑以渲泄性欲或聊以自慰所致。

 

 

 

二、男風在民間

到了魏、晉、南北朝,這種風氣又有了進一步的發展。從春秋戰國以至於秦、漢,男風主要存在君主和貴族階層之中,是他們淫奢生活的一個方面;而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已擴展到了民間,成為社會上某些民眾的一般性嗜好,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形成這種風氣和當時的政治動亂、軍閥割據、民無所從的情勢分不開。在這種情勢下,不少人以頹廢、放浪、利己的態度對待人生,“風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當時男扮女裝之風很盛,如魏明帝時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婦人相見聞于世的。此外,一般豪富之家都以蓄養孌童樂伎作為“財富”的象徵。如晉朝的富戶石崇與王愷為了比誰富有,“以孌童為賭注,或下妻比輸贏,而輸贏往往以孌童幾百人計,這是駭人聽聞的。

以上這些情況,都使男風遠較前代為盛。在這個時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狎眠,不以為諱。

如《北史‧魏‧彭城王韶傳》說︰“勰孫韶至北齊襲封,後降為縣公,文宣帝──高洋──嘗剃韶鬢須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隨,曰︰‘以彭城為嬪御,這種公開現象,是以前所沒有的。

狎昵孌童,還公開地見於一些人的言論著述。例如劉遵的《繁華應令》︰“可憐周小童,微笑摘蘭叢。鮮膚勝粉白, 臉若桃紅。……腕動飄香拂,衣輕任好風。……剪袖恩雖重,殘桃看未終。……

梁簡文帝的《孌童詩》云︰“……妙年同小史,姝貌比朝霞。”、“攬褲輕紅出,回頭雙鬢斜。……”

其他如晉張翰的《周小史詩》,梁劉永詠《繁華》,劉孝綽詠《小兒采菱》,無名氏的《少年》,昭明《伍嵩》等,對於男風描聲繪色,極力摹寫,淋漓盡致。

沈約有一起《告解文》說︰“漢水上宮,誠雲無幾,分桃斷袖,亦足稱多”,說明了當時男風之盛。

又《北史‧北齊‧廢帝殷本紀》記載︰“天保九年,太子監國,集諸儒講《孝》。令楊諸傳旨,謂國子助教許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資?’對曰︰‘散愁自少以來,不登孌童之床,不入季女之室,服膺簡冊,不知老之將至’”。許散愁這一番話,頗有自詡清高之意,這也說明當時“登孌童之床”之風很盛,所以“不登孌童之床”的許散愁反而顯得鶴立雞群。

歷史上對這一時期的男風還有大量記載,如魏始興王的楊承先、魏齊王芳的郭懷、袁信,秦苻堅的慕容沖,石宣的甲扁,陳宣帝的陳子高,隋煬帝的王蒙等等,很難勝數。

這一時期由於男風作祟,社會生活中發生了一些怪現象,如夫妻同愛外家童就是一個例子。

《晉書‧海西公紀》記載︰“帝在藩,夙有痿疾。嬖人相龍、計好、朱靈寶等參侍內寢。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長欲封樹,時人惑之。”

《晉書‧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龍與內侍接,生子以為己子。”這情況似乎和春秋時的衛靈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嬖人參侍內寢,他自己有陽痿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外家竟生三男,海西公還視為己出,這實在是太亂七八糟了。

由於男風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衝突。例如,由於失戀(同性戀)就侮辱對方,或動殺機。

如《南史‧長沙宣武王傳》記載︰“王韶昔為幼童,庾信棄之,有斷袖之歡,衣食所資,皆信所給。遇客,韶亦為信侍酒。后韶為郢州刺史,信過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徑上韶床,又踐蹋肴饌,直視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異疇昔。’賓客滿座,韶甚慚恥。”這是庚信乘酒興揭王韶的老底,當眾侮辱,王韶是很難忍受的。

還有,《南史本傳》記載︰“王僧達族子確,少美姿容,僧達與之私款甚昵。確叔父永嘉太守休屬確之郡,僧達欲逼留之,確避不往。僧達潛於所往後作大坑,欲誘確來別埋殺之。從弟僧虔知其謀,禁訶乃止。”為了對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戀了,竟掘大坑要埋殺對方,這真是狠毒之至。

從古代至今有不少因失戀而殺人的事,看來在同性戀這方面也是一樣。這也說明了,同性戀“除了對象的轉變為同性而外,其餘一切用情的方法、過程、滿足等等,可以說完全和異性戀沒有二致。

世上發生過不少男子因有新歡而與妻斷絕或殺妻的現象,這是指異性戀,而同性戀也會造成這種惡果。

《宋書‧五行志》上記載︰“自咸寧太康以後,男寵大興,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婦離絕,怨曠妒忌者。”說明這種現象並非個別。

《魏書‧汝南王悅傳》云︰“悅妃閻氏生一子,不見禮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與悅游,令服仙藥松術之屬。又好男色,絕房中,輕忿妃外家,至加撻楚。”

《晉書‧石季龍傳》記︰石季龍“聘將軍郭榮妹為妻。季龍寵優童鄭櫻桃而殺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櫻桃又譖而殺之。”在古代的封建社會中,像石季龍這樣的人有權有勢,對家人和勞苦大眾握生殺予奪之權,為了好男色而殺兩個妻子,司法律的也不敢加以制裁。至於汝南王悅為了好男色而任意撻楚虐待妃外家,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男風和男妓

在唐代比較開放的社會風氣下,性風氣很開放,妓業發達,而且市場上出現了男妓,與前朝相比,這似乎是一個發展。

唐代陶 所著的《清異錄》中說︰“京師男子,舉體自貨,迎送恬然。”這就是說在當時的首都長安,男子可以用自己的身體來迎送買賣,從事妓業,而且絲毫不為介懷。這種男妓之風,連在京師也那麼開放,其它管治沒有京師嚴肅的地區,男風就可想而知了。

在這個時期,“香火兄弟”、“旱路英雄”等成了同性戀的代名詞,具有和“龍陽之好”、“分桃”、“斷袖”同樣的含義。

《教坊記》“香火兄弟”條云︰“坊中諸人,以氣類相似,約為香火兄弟。每多至十四五人,少不下八九輩。有兒郎娉之者,輒被以婦人稱呼,即所娉者兄,見呼為‘新婦’;弟,見呼為‘嫂’也。……兒郎既嫂一女,其香火兄弟多相愛,雲學突厥法。又云,我兄弟相憐愛,欲得嘗其婦也。”

後人作唐代演義小說,男風之事常穿插其中。

例如《薛剛鬧花燈》中描寫長安一浪子薛敖曹“自幼父母俱亡,家私消耗,不務生理,唯有終日賭博,與一班光棍往來,因他有幾分姿色,屢屢被人雞奸。他吃慣了雙皮,蕩慣了街子,也不分皂白,凡僧道盜賊,概皆相好……”又說到“武三思見他生得白淨,一時心動,是夜就叫他同睡”武三思就是武則天哥哥武元慶的兒子,薛敖曹以後也成為武則天的面首。

這些人生活都很放蕩,男人和男人之間,或是嫖人,或是被嫖,集流氓、無賴、浪子、男妓、嫖客於一身,這就是那時社會風氣的一個側面。

唐朝是中外文化大交流的時期,以上這種社會風氣,和西域地區的影響可能有很大關係。

清代阮葵生所著的《茶余客話》曾介紹這方面的情況說︰“敖罕,西域大國,在退木爾沙之西,溫都史丹之東南,方數千裡,人 富,天熱多雨,花果茂盛,產五金寶玉金鋼石,出猩猩,通人言,以象耕,少牛,見則以為異物,解蠶織。俗淫,男女無別,尤嬖男色,不許他合。”

當時這一地區的其它國家也有類似情況。在這些地區,以男性為中心,男悅男的行為那時是公開與允許的,因為那個地區的人認為男子比女子高貴,女子只不過是生育的工具而已,這似乎和古希臘、古羅馬的男風相似了。

 

 

男妓繼續發展

在理學盛行的宋代,性禁錮、性壓制和道學家的虛偽,都未能從根本上抑制住人們的性需求和性活動,也未能從根本上壓抑男風。

查考史書,宋代的男風之事仍舊不少。

《宋書‧五行志》載︰“自咸寧太康以後,男寵大興,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是至夫婦離絕,怨曠妒忌者。”這說明當時的男同性戀關係,天下仿效,連夫妻關係也受到影響,也不能算少了。

據清代學人趙翼的《陔余叢考》的記載,宋代浙江人不喜說“鴨”字,這是一種禁忌,因為“鴨”字在那時是暗指同性戀和同性性行為的。

宋代的男風在很多方面以男妓的形式表現出來,這方面有不少記載。

陶 在《清異錄》中描述了北宋京師汴京男風充斥的情形︰“四方指南海為煙月作坊,以言風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戶,將乃萬計。至於男子舉體自貸,進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風月作坊也。”

清代趙翼在《陔余叢考》中也提到,當時京師有一班以賣淫為生的男妓,由於男妓太多,以致宋徽宗政和年間對他們施以杖罰企圖停止其活動。除了汴京外,其它城市也存在男妓,直到皇室南遷以後仍有男妓。

宋代朱 的《萍州可談》云︰“書傳載彌子瑕以色媚世,至今京師與都邑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蓋未嘗正名禁止。政和間始立法,告捕男子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癸辛雜識》也有類似的記載。

宋皇室南遷之后,金兵“士馬疲敞,糧儲未豐”,也不再渡江,使南宋能偏安江南,醉生夢死,社會出現了一時的繁榮景象,西湖畫舫,夜夜笙歌,商販往來如織,在這種情況下,男風更盛。

周密的《癸辛雜識》云︰“吳俗此風(即男娼)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針指,呼謂亦如婦人,比比求合,其為首者,號‘師巫”、‘行頭’。凡官家有不男之訟,呼使驗之。”這些男娼穿女人的衣服,涂脂抹粉,互相稱呼如女子,這是一種十分畸形的社會現象。


 

 

 

明代的男風也是很盛的。男風、性小說、春宮畫的流行,是明代性風尚三個最突出的方面。

一、帝王的男風

明代皇帝好男風的很多,和漢代有些相仿。其中明武宗朱濃照是很突出的一個。

他是一個荒淫無道的皇帝,對一切政務都沒有興趣,但對射箭、騎狩與曲樂十分喜歡,也懂梵文。他對一些年少英俊的官吏非常寵幸,有一次甚至在宮中封了120個青年作為他的“義子”,賜姓朱。他在南巡的時候,因為喜歡一個歌童,侍宦以為武宗要納他入宮,於是將這個不幸的歌童閹了。

清代毛奇齡的《明武宗外記》有這麼一段描述︰ 「宮中六局者,有尚寢者,司上寢處事,而文書房內官,每記上幸宿所在及所幸宮嬪年月,以俟稽考;上悉令除卻省記注,掣去尚寢諸所司事,遂遍游宮中,日率小黃門為抵蹋 之戲,隨所駐輒飲宿不返,其入中宮及東西兩宮,月不過四五日。」

以上記載了明武宗和后妃同寢,一個月不過四五天,其它時間都和宮廷中的小太監在一起玩,流連往返,由此可知其性興趣。他最寵幸的男子有江彬、寫亦虎仙、強尼等。他常在“豹房”進行同性戀活動,不理政事。
“帝在豹房常醉枕寧臥,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密伺寧,寧來則知駕將出矣。”明武宗常以太監強尼的身體為枕,這是多麼親密的關係。百官老見不到皇帝,就以強尼的行方來判斷皇帝的行方,這又是多么荒謬!

明武宗因沈溺酒色在31歲時就死了,繼位的是萬歷帝朱翊鈞,前面說過,他也是歷史上一個著名的荒淫無道的皇帝,他也好男風。

《棗林雜俎》說︰神宗幸愛小 、孫海、客用等,夜游別宮。在萬歷十七年以後,就耽觴酌十晝十夜,寵“十俊”,即十個俊美的小太監。

《萬歷野獲篇》云︰ 「今上壬午癸未以後,選垂髫內臣之慧且麗者十余曹,給事御前,或承恩與上同 臥起,內廷皆目之為十俊。其時又有一緹帥,為穆廟初元元宰之曾孫,年少美豐姿, 扈上駕宰天壽山,中途遞頓,亦荷董聖卿之寵,每為同官訕笑,輒慚恧避去。」

以上所述的“董聖卿”就是指和漢哀帝有“斷袖”之交的董賢。

明熹宗朱由校也是同性戀者。他徵美妓於不夜宮,徵招孌童於長春院。而這些女院(娼寮)與男院(孌童居所),就分別處於北京城中的花柳街與胡同巷。明熹宗就把這些美妓、孌童置於宮中自己設的女院及男院,時常行樂其中,其中美妓賽施與孌童少彌,都蒙皇上的寵幸,每有游宴,則使寵妃姣童傅粉施朱,女衣男服,男衣女服,而交戲於前為樂。

除了皇帝以外,當時一些貴族、大臣也好男風,例如明世宗時的權臣嚴嵩和兒子嚴世蕃就好男風,《五雜俎》就提到嚴嵩的家人永年,號鶴坡,有后庭之寵。他“招權納賄,與朝紳往來,無不稱鶴翁者”,有個御史甚至於還和他結拜兄弟。蔣瑞藻所編的《小說考証》中說到嚴嵩的兒子嚴世蕃熱戀一個名叫金鳳的優童,即少年演員,“晝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寢”。以後金色衰而貧困,不演戲了。嚴家破敗以後,金鳳又重新演戲,扮演嚴世蕃,演得維妙維肖。

當時,如果有人犯罪,其家中的女性會被賣為娼,男孩則被賣為被人玩弄的孌童。嚴嵩和嚴世蕃每陷仇家,就把仇家的男孩奪來作為孌童,百般侮辱,進行性虐待。後來嚴家事敗,他們的后代也被仇家所納,而流入倡業。

 

 

 

二、社會上的男風  

在明代,尤其是明朝後期,同性戀在社會上已很普遍。當時不少有名的學人及士人,都是有名的“分桃之士”。他們除了妻外家外,還有年少俊美的書童,這些書童除伴主人出外或遠游,往往也是主人的性伴侶。

當時,把同性間的性關係稱為“外交”,把男子與妻外家的性行為稱為“內交”。不少士人和士人之間都有“外交”行為。

如清人鈕 的《觚 》中就提到明代書生吳生和姜郎相好,比一般伉儷的感情還要親密。可是,他們卻被一李姓巨公所拆散,並且把姜郎帶到北方。吳生不願離開姜郎,也克服了許多困難趕到北京,而其他朋友也捐助吳生此行,促成他們倆的會面。這種真摯的感情,也是世間少有。

當時社會上這股男風,在明武宗時最盛,可以說上自天子,下到庶民,幾乎都有兩男相悅的關係。

《暖姝由筆》云︰「明正德初,內臣最為寵狎者,入“老兒當”猶等輩也,皆選年少俊秀內臣為之,明官吏、儒生乃至流寇市兒皆好男色。」

為什麼男風在明代會這么興盛呢?唯性史觀齋主解釋說︰「明代立國,崇尚酷刑峻法,罪至流徒,則妻孥子女皆沒入官,女的成為娼妓,男則成為賤民;比較面目姣好的,則撥充一些權貴之家作為雜役奴隸,或是由這些權貴家庭出資競投,因為他們本身的自由已被剝奪,而且一切皆隸屬於主人,對主人的命令是不能抗拒的,也就可以隨便將他們加以享樂。……每逢一次大獄興起,往往也就是購買孌童的機會。」

以上論述,似只說明了當時達官、貴族的喜好男色有一些有利條件,至於更廣泛的社會原因,謝肇浙在《五雜俎》中指出︰「衣冠格于文網,龍陽之禁,寬於狹邪,士庶困於阿堵,斷袖之費,殺於纏頭,河東之吼,每末減於敝軒,桑中之約,遂難偕於倚玉,此男寵之所以日盛也。」

這說明了三個原因︰一是嫖男人和當時的法律沒有抵觸;二是嫖妓女要花較多的錢,並非一般儒生所能承擔;三是男人之間的親密行為,妻子往往不加追究,有時也無權過問。這樣,男風就普及起來了。

在明代,男妓館相繼開設,此風至清不衰。

“據說正德年間,北京已有男院之設,懸‘長春院’匾額;而女妓居所,則稱‘不夜宮’──蓋取意于蘇東坡詩︰「風花競入長春院,燈燭交輝不夜城」。美妓孌童相競秀,互以奪貴顯狎客為能,孌童之名皆冠以‘少’字,而明熹宗嘗微行其間。”這就是當時社會上性環境的一幅圖畫。

當然,同性戀不只是男性,女同性戀者也有,但歷史上記載不多,只能從一些文學作品上了解一些情況。

明末清初李漁所著《憐香伴》中的崔箋雲和曹語花等,都明顯地表現出女同性戀的關係。都不僅有女同性戀的敘述,還有女性對女性施行性虐待的情節,應該說,這是當時社會風情的反映。

 

 

 

三、福建男風特盛

根據許多史籍和筆記的描述,福建是明代男同性戀比較公開與普遍的地區。當時,福建海運很盛,去菲律賓、台灣、日本等地通商的很多,而航海的人都相信船上不能有女人,否則船會出事,這樣,長期在海上的人就以同性戀作為性發洩。

明代沈德符的《敝帚齋余談》云︰ 「近乃有稱契兒者,則壯夫好淫,輒以多金娶姿首韶秀者,與溝衾 之好,以父自居,列諸少年于小舍,最為亂逆之尤。聞其事肇于海寇雲,大海禁婦人在師中,有之輒遭覆溺,故以男寵代之,而尊豪剛遂稱“契父”。」

“契”這個字,在福建就是指男性間的性關係。中國道統的同性戀的關係,當要受社會承認時,就要舉行一種“契”的儀式,建立“契父”和“契兒”、“契兄”和“契弟”等關係,在福建地區,這類關係很多,它和廣東孤婆莊的媽祖階層,都是中國道統的同性戀關係的表現。中國人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十分重視家庭關係和家庭形式,所以同性戀關係也要以父子、兄弟、姊妹相稱。《敝帚齋余談》中進一步提到這個問題說︰「閩人酷重男色,無論貴賤,各以其類相結,長者為“契兄”,少者為“契弟”。其兄入弟家,弟之父母撫愛如婿,弟日后生計及娶妻諸費,俱取辦于“契兄”,其相愛者,年過而立者,尚寢處如伉儷。」

這種“契兄”、“契弟”的關係,不但為當時當地的道德、法律、風俗、習慣所認可,而且權利、義務關係也很明確,這就是“契兄”受到“契弟”父母的愛護和尊敬,像他們的女婿一樣,而當“契弟”到了一定年齡要與女子結婚時,“契兄”就要在財力上予以支持。

當時福建地區男風之盛行也有一些特殊原因,一是地處偏僻,貧民多以淫業為生,例如當地的剃頭師傅也兼經營變相男倡,並利用學徒為業。

清代謝章的《賭棋山莊筆記》云︰「福清之漁溪,孔道也,而風俗極靡,叢剃髮者,輒蓄成童以下,教以按摩。客至,進獻其技,倚人身作忸怩態,其齷齪貪婪最甚,真惡習也。而流妓亦鮮佳者,且年多在三十以外。牆壁或題句云︰老陰與少陽,亂擲金錢卜。」

當時,福建還有一個“賤民”階層:「傳 民為南方夷也,從前閩省乃烏諸國,到漢人進閩,他們戰敗無處可歸,相卒入水。或云為蒙古民族,南遷閩、粵二省,元朝時甚有勢力,元初宗族子弟同帝至閩不歸而留,到處橫行。元亡,失勢,閩人屢戰屢敗,至驅迫落水,習操水上。」這些 民被視為奴、優、隸、卒一類的下賤人,他們生活在船上,夜晚不行駛時,男的做男妓,女的做妓女,對此也不以為恥。

所以,男風表面上看是一種社會風氣,但“淫風”從何而來?其中有許多深刻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原因,它甚至和階級壓迫、民族壓迫連結在一起。

 

 

 

與政局共興衰的男風  

有清一代,男風仍盛。尤其是清朝的北京,不但是當時中國的政治中心,世界近代史中的一個焦點,而且,也是男風的鼎盛之地。清代的男風幾乎是和清王朝的統治共興衰,在所謂乾隆盛世時男風也十分鼎盛,到了八國聯軍進京後,男風就處於衰微,這實在是一種十分值得研究的性文化現象。

一、清皇室的男風

關於清皇室的男風的記載,是從胤 始的。胤 是康熙和考誠仁皇后所生的兒子,他出生不久,皇后就死了,康熙十分悲痛,所以對這個兒子十分疼愛,很早就立他為皇太子,加以培養。可是,這個皇太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搞同性戀,康熙對此十分惱火。1667年,康熙出征噶爾丹回來,就下令把和胤 有同性戀關係的兩個御廚、一個小童和一個茶店伙計處死。

1702年康熙準備南征,當時胤 生病,康熙只好把他交給曾叔索額圖照顧,後來,康熙又聽說胤 仍有同性戀行為,於是就將他廢立,並且將曾叔的六個兒子處死。胤 後來神經不正常,終身受禁。

據說,乾隆時的權臣和坤和乾隆也有一段同性戀的故事,這就是稗史所載的“ 痕冥緣”。

小橫香室主人著的《清宮遺聞》云︰「當雍正時,世宗有一妃,貌姣艷。高宗年將冠,以事入宮,過妃側,見妃方對鏡理髮,遽自后以兩手掩其目,蓋與之戲耳。妃不知為太子,大驚,遂持梳向後擊之,中高宗額,遂舍去。翌日月朔,高宗往謁后,后瞥見其額有傷痕,問之,隱不言,嚴詰之,始具以對。后大怒,疑妃之調太子也,立賜妃死。

高宗大駭,欲白其冤,逡巡不敢發。乃亟返書齋,籌思再三,不得策。乃以指染朱迅往妃所,則妃己繯帛,氣垂絕。乘間以指 印妃頸,且曰︰“我害爾矣,魂而有靈,俟二十年后,其複與吾相聚乎?”言已,慘傷而返。

迨乾隆中葉,和坤以滿洲官學生在鑾儀衛選舁御輿。一日駕將出,倉猝求黃蓋不得。高宗雲︰“是誰之過歟?”和坤應聲曰︰“典守者不得辭其責。”高宗聞而視之,則似曾相識者,驟思之,於何處相遇,竟不可得,然心終不能忘。回宮後,追憶自少至壯事,恍然於和坤之貌,與妃相似,因密召坤入,令跪近御座,俯視其頸,指痕宛在,因默認為妃之後身,倍加憐惜,遂如漢哀之愛董賢矣。」

和坤受寵,後來是不可一世的。他官至大學士,以軍機大臣管理吏、戶、刑三部。乾隆並叫和坤結婚,所生兒子,被乾隆許配給第十女和孝公主。可是,和坤恃寵弄權,貪贓枉法,以致怨聲載道。乾隆一死,和坤即被繼位的嘉慶帝處死並畫家,家產不可勝數。和坤的下場也和漢哀帝時的董賢差不多。

前述生死循環之事固不可信,也許這是有些人在“為尊者諱”的思想指導下,使乾隆這個有清一代威望頗高的皇帝的同性戀涂上一層神祕而哀婉的色彩罷了。

以後的清咸豐帝奕 和優伶有過同性戀的關係,例如當時全國有名的小旦朱連芬,就常被召入圓明園,侍候皇上。有個姓劉的大臣對此進諫,被革了職。

遊蕩成性、才十九歲就死去的同治帝載淳,在十八歲時曾假扮富商,微服出宮,在一個酒店中認識了一個從河南來的書生,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同治並自願為婦。以後他們倆還在大街上手拉手、相互擁抱而招搖過市。后來此事傳入宮中,宮中立即派御林軍保駕回宮。而那個書生也慌忙回鄉,從此不敢再進京會試了。

宣統帝溥儀從小也有同性戀的習慣,潘季桐的《末代皇帝秘聞》中說︰“溥儀自成平民以後,坦白地對來訪記者承認︰小時候喜歡手淫,特別喜歡把漂亮的小太監叫到身旁,替我那樣,而且我叫他們怎樣,他們當然就怎樣……溥儀甚至叫太監用口來替他手淫。換言之,也就是行同性愛罷了。”

當然,嚴格說來,這些滿清皇帝並不是“純粹同性戀”者,而只是“雙性戀”而已。

 

 

 

 

二、官員、名士和民眾

清代的官員搞同性戀有兩個特點︰一是多擁有自己的侍童、侍官、侍員,常侍左右,以至荐枕席;二是玩弄優伶,蔚然成風。

清末上海《申報》中《賽金花遇貴二志》一段說︰“名伶于莊兒之相好,如立侍郎、余御史等,皆以風流自命,自喜水旱並進者。于莊兒初為相公,乃‘旱路英雄’與立侍郎、余御史均有香火緣。”這裡所謂“旱路英雄”和“香火緣”都是男同性戀的代名詞。“立侍郎”系指當時的內務府大臣、戶部尚書立山,這么一個朝廷重臣,和優伶的同性戀關係公開地登了報,並視為風雅脫俗之事,可以充分說明當時男風之盛了。當時的京師大臣幾乎無不以召伶侑酒作為夜生活之一,這種同性戀的活動連宮中太監、滿族貴冑幾乎無一不好。

《孟學齋日記》云︰ 「丁蘭為揚吉人,西同司及給事中,孫某中書丁士彬、刑部郎崔……浮浪輕率,語言糞土,士彬儇佻無行,面目失色而顧影自媚,孌童崽子之名,居不疑崔某市井少年,惡處無賴,柳中士夫風氣掃地至此,原可類也。」

乾隆年間有名的才士、狀元與陝西巡撫畢秋帆在政治、軍事、文學和考証方面,屢建功勛,他也是個同性戀者。《 羅延室筆記》描述他貴為總督,也和妻外家毫無關係,把妻外家冷落一旁,而在他左右朝夕侍奉的則是他落魄時所結交的伶官李桂官。他們倆朝夕相對,形影不離,以致人們稱李桂官為‘狀元夫人’。一般趨炎附勢的人有事紛紛去找李,以致李成為當時京中的一個炙手可熱的人了。

清代趙翼的《 曝雜記》云︰「寶和班有李桂官,嬌俏可喜,畢秋帆舍人狎之,得修撰,故李有‘狀元夫人’之目,余識之,故不俗,不徒以色藝稱之。」

清代錢泳的《履園叢話》中還說,畢秋帆本好龍陽,他任陝西巡撫時,幕中賓客也大半是同性戀者。一個政府部門中大半官員是同性戀者,實在說明此風之盛了。畢秋帆的同性戀在清代十分出名,以致清代描寫男同性戀的著名小說《品花寶鑒》就以他為基礎塑造出那個小說的主人公田春航了。

有清一代,有許多著名的文人學人都作詩撰文歌頌同性戀,或自身就是同性戀者。例如清初著名的詩人、畫家吳梅村就寫過《王郎曲》,公開稱頌男色,其中這樣一些句子描述當時的一些人對王郎眷戀得多么如痴如狂︰

  …………

  五陵俠少豪華子,甘心欲為王郎死。

  寧失尚書期,恐見王郎遲,

  寧犯金吾夜,難得王郎暇。

  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聲聲俱息。

  移床倚坐看王郎,都似郎與不相識。

  往昔京師推小宋,外戚田家舊供奉,

  今只重聽王郎歌,不須再把昭文痛。

  ……  

這種迷戀之情,真比今日之影迷捧電影明星還要熱烈得多。

那位著名的“揚州八怪”之一的鄭板橋也是個同性戀者,和身邊的幾個僮僕還有其他人士都相好過,到老了還有這嗜好。他在《板橋自敘》中說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然自知老且丑,此輩利吾金幣來耳。”這一段話說得很坦率,他也看透了,他已老了,還愿和他搞同性戀的人不過是為了騙他的錢罷了。他有個僮僕叫五鳳的,以後死了。過了多年後他看到一個在前面“喝道”的衙役很像五鳳,他黯然神傷,回憶過去一直料理他的生活、受他寵愛的五鳳,寫下了《縣中小皂隸有似故仆五鳳者每見之黯然》的詩,其中“口輔依然性亦溫,蹉跎吮筆墨花痕,可憐三載渾無夢,今日輿前遠返魂”,“乍見心驚意更親,高飛遠鶴未依人,楚王幽夢年年斷,錯把衣冠認舊臣”的句子,充分表現了他的同性戀的情感。

乾隆時還有個著名詩人張船山,他對中國文學史的最大貢獻就是在《贈高蘭墅同年》的詩序中,指出高鶚是撰寫《紅樓夢》後四十回的作者。
清人梁紹壬在《兩般秋雨庵隨筆》卷八中說,由於“船山先生詩才超妙,性格風流”,因此“四海騷人,靡不敬仰”,很多士人紛紛寫詩作文,寫出自願化為婦人,為他效力,甚至作為他的妻外家侍奉他。──這些心態實在是很奇怪的了。

當時,民間男風之盛並不止於名士,不少普通民眾也有此癖。

如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中就記載了一個新疆吉本薩地區20歲的屯兵張鳴鳳把一個60多歲的種菜園的老頭灌醉酒後而雞奸的事。

袁枚在《子不語》中記載了一個少年車夫臨終時向年輕貌美的男主人表露愛情的事。在《子不語》“雙花廟”一節中還記載了兩個美少年搞同性戀,有個惡棍要奸污他們,他們抗拒被殺,邑人憐之,為之立廟。

從以上這些資料看來,清代男風之盛達到了一個尖峰。
當時的法律雖然不禁止同性戀,但對強行雞奸是要判重罪的。

如《大清律例》卷三十云︰ 「其強行雞奸並未傷人,擬絞監候;如傷人未死,擬斬監候;強奸並未傷人,擬杖一百,流三千里。 如刃傷未死,絞監候;如和同雞奸,照軍民相奸,例枷號一個月,杖一百。 倘有指稱雞奸、誣害等弊審,依所照之罪反坐至死,減一等罪;至斬決者,照惡徒生事行凶例,發極邊足四千里充軍。」

此外還有雞奸幼童罪等,規定得很具體。從法律條文看,也可知當時男風之盛已大量導致性犯罪了。

 

 

 

三、清代男風盛衰析

清代的男風之所以這樣興盛,除了和前朝相似的道統的文化上的原因外,還有政治上的原因。

清王朝入主中原後,統治者不可避免地會受漢族文化的影響,他們統治那麼多的漢人又怕被漢族同化,於是嚴禁滿漢通婚。可是,性交又往往會發生,於是同性戀就變成統治者所默許的一種性模式了。

清王朝為汲取前朝荒淫腐朽而亡國的教訓,在一個時期內嚴禁官吏狎妓,所以同性戀又成了一種合法的泄欲模式。

明代覆亡後,不少遺臣和文士既不願事新主,又感到回天無力,於是披發佯狂,寄情聲色以自娛,狎婦童、醉醇酒就成了政治逃避的方法。而清王朝的統治者也鼓勵他們這樣做,因為溺于聲色之好就不大會起來造反了。

19世紀中葉,西方列強的兵艦大砲打開了中國的大門,中國淪於這些強國們的鐵蹄之下,封建社會開始變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社會。帝國主義者蹂躪中國,壓榨中國,並要以西方的習俗、理念來“改造”中國。他們譏笑中國人的“野蠻”與“文化低落”,公開的男性同性戀就是一個“毫無道德”的佐証。他們要玩女人而不要玩男人,於是妓女之業大開,而男風日益消亡。

《清稗類鈔》云︰“光緒辛丑和議以後,京師禁令大開,東單牌樓二條胡同第一樓者,初為日本妓寮所在,……繼而改為西娼。”

中國古代的男風就隨著中國社會,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