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多少紙錢才夠
問:紙錢燒多寡?才算夠用?真的是越多越好嗎?
答:傳說紙錢流行是來自唐太宗皇帝,所以民間才更加相信,燒紙錢能讓往生的先人收到享用,幫助他們在另一個世界不虞貧困,於是金銀紙就這樣流傳下來了。金紙相較於銀紙更為高階,習俗上也會燒金紙給神明。所以我想…「錢」無論是人是鬼是神,都會喜歡越多多多才越好。對吧?!
首先要明白,大部份金紙只可以燒給神明,燒[金]紙給祖先,必須生前曾為[官]或曾受[薦祖]才可使用;凡新亡者(過世尚未對年合爐的往生者)依民俗只能使用[銀]紙。紙錢在各地的習俗都不一樣,金銀紙之款式雖大同小異,但花色、名目卻不太相同,例如小小臺灣其南北地區使用也不同,於北臺灣區,其小神、兵將、老大公或薦祖過之祖先皆可使用的[刈金],中臺灣區則以[四方金]替代,另南臺灣區則以[九金]替代之。
所以,紙錢因為形制的不同,我就相信陰陽之間也有匯率制度,就像我們出國旅遊換錢幣一般,銀行說了算,你只是窗口給錢,可換當地值幣多少錢。對吧!!
據我所知,紙錢於幽冥算法是有規定,這是我在內湖五指山「李世民」李王廟幫忙重建時才得知的靈通。當時
菩薩說:當初宰相魏徵夢中斬龍王,多虧了李王的幾個扇風,導致龍王忿恨難平,下陰府控告李王。李王到了地府見許多孤寒餓鬼哭泣跟他討錢,查問結果,始知他們都是大唐開國時被殺死的軍兵或匪徒,可皇帝身上從不帶錢且人死了兩手也空空。當即「閻王」讓李王向河南開封府的大善人-相良,其人功德庫存所積之銀存先借錢發放,「閻王」言明了幽冥法定並命李王七七日內必須還清。因此李王下了召旨,讓全國百姓每人奉王命給燒紙還錢。
記住;陰間所用的金銀紙錢,有陰陽換算紙錢的法要:
一、幽冥法定一個活人,一天只能給一個鬼燒一千錢,破錢與多餘的錢全不記帳。(你可以問金紙店:一千紙錢是多少?怎賣?)
二、法定一個死鬼,生前有不孝罪、背叛罪、殺戮罪、欺詐罪、竊盜罪、妄言罪…等等罪行分別各扣百分比成之換算;死鬼也因有救贖德、濟苦德、善行德、愛心德、布施德…等等德行給加了幾成之換算。(例如:1元台幣可換0.036元美金;1元台幣可換37.846元韓幣)
三、陰司里積下的錢,亦是死前積下的功德錢,若死鬼昇降(鬼沒了兩手也空空)自己沒花完,會成為自己轉世和子孫後代的一筆寶貴財富,福報綿綿。
以上,你明白了嗎?! 一般大量燒紙送錢,亡者自然不會收到的(地府很公平,不然窮人就可憐了。)。故而綜合算來加加減減,人給鬼燒一千錢,鬼能拿到手的得有幾成,是依賴生前善惡去計算的。若是行惡犯罪,有活人燒紙來錢,就罰扣;若是行善做好事,有活人燒紙來錢,就加成。事實就是說在幽冥地府要有錢;看的,是活著生前時的人品德行。合計看給你燒錢的人的多少,看你生前行善功德的多少。
燒紙錢,鬼魂得到紙錢,承接的其實是人世的一分心意,心意越多,說明這死鬼生前善事越多,功德累積到一定程度之後,自然而然也就產生了「昇」變化輪迴去了。無形的世界與我們有形的人間都是ㄧ樣;我們努力工作、安分守己、扮演好自己在人生舞台上的角色,對子女對父母,這是我們有形人間的責任也是義務。無形世界是影子,是因果,債必須自己償還,任誰也無法化解。
菩薩又說:「鬼」是活著時的執念,遺忘是做鬼的死期。當鬼被活著的人遺忘了,至終一天本身亦會漸漸忘掉所有生前的事,包括姓和名等通通都忘完了,就是鬼終消散的時刻。反之,當「鬼」掙扎糾結執念太過,死抓著自己過去的愛恨,害怕自己忘記,凡事累積到一定程度之後,自然而然它便向著「厲鬼」變化而去了,等變成厲鬼,也就只能記得那個執念,別的也都該忘的忘了。故厲鬼=厲害的鬼(它能吃鬼也能影響陽世),但能做惡的範圍卻只有一方、一點,因它被綁死在自己認定的境物之中,並不能離開也不能四處去破壞(呼~好家在)。
所以,人活著時,就要學會失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生活中,我們總是有太多的想要與奢求,有太多的不滿足,一昧的追求索取自己想要的一切,有了這就想得到更多的那。事實上,擁有的越多就越擔心失去,如此反覆死心蹋地的,往往越容易患得患失,執著想要,害怕失去,至死害苦了還是自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