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台灣宗教立法^_^
宗教立法看法…
在美國,寺廟(任何宗教)的帳目是必須公開&報稅的,只有私下供養的紅包是個人的,當然紅包供養也看身份高低不同,所收的金額也不同,職位越高收的就越多,還有其務服的不同、接觸人員不同也有異,這都是個人福報因緣故…。
寺廟(宗教)成立一種基金會的話,就報稅而不用扣稅,捐款給寺廟開立收據是可以報稅的,這是在美國這邊的情形…。
台灣的寺廟(宗教)我大概知道的情形是,沒有美國這邊的透明度,許多主持、當家是掌權又掌錢,宗教立法她他們當然不樂意…。等同一切都要公開、透明化,有權又有錢的人,等同是要被腰折了,如何能同意呢???
我只是一介小小又小的小人物,既沒錢也沒權,立不立法,說實在話,和我毫無相干。一介雲遊僧的我,靠的是佛力在加持,三餐才有保障,這種空中樓閣的法案,我是好奇多於關心,好奇在綠色執政的現在,是否真有「頗力」來澈底執行?
這法案已經拖延了二十來年,沒人敢真正執行,怕得罪了宗教界大佬人士們,怕下次的選票會給流失掉,這種事總是「吃力不討好」,重點在於:許多人士們,對於宗教立法的法案,沒有太多的了解、明白,只是為反對而反對(說白點就是:怕自身的權利不保),再者是:政府有關部門們,對於立法的法案也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無法讓宗教人士們「心服口服」,這樣的立法,還真是多事之秋呢…。
站在小人物我的看法裡,立法是好事,倘若像美國這樣(有些宗教是明定會員們,百分之十的薪水給教會,但在美的佛教則沒有這條例),在宗教界服務的職事者們,是以領薪資的,而所住職的宗教團體,要保障其生活所需,一切帳目都公開化、透明化,興盛共榮、哀淡共擔,要真能這樣的話,又有何不可呢?!
世界一切現象都是無常、利弊相依的,絕沒有十全十美的方案&政策,凡事都有得失,宗教界放寬一步,政府部門也放寬一步,彼此找出一個較妥當的方法出來,不要以反對來對應,而要以明智來商榷,是否較圓滿些呢…。南無阿彌陀佛…
世間一切暫借用
放寬心胸來過活
一切都是美因緣^_^南無阿彌陀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