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過得很美好^_^
昨天上午去ala moana 游水,上岸後就在商場裡誦念地藏經,至到十二點半了,才走出去等候公車。返回已經一點多了,大師兄和阿芬過來打掃樓上,法會將到了,她們會搬過來住,我就幫忙打掃,才涮洗好而已,好友的電話就來了,她已經在門口外等著接我去她家享用晚餐。
她家座落在半山坡上,是非常美的景緻,可惜昨天下午下雨下不停,不然的話,景緻會更美,不過雨中也有其濛濛美,據好友和我說:這座宅院是她男朋友母親的房子,她和她男朋友每個月付給她老人家各四百元,只是這位老人家很「囉嗦」,很愛叨念,友人說:也許她會把她自己的公寓房子賣掉,再買另一間大一點的,她和她男朋友各出一半,這樣就不受她老人家叨念了。
我勸友人說:老人家因為沒有愛、心不開,才會看什麼都不滿意,請她盡量嘴巴甜一點,有一天我們每一個人也都會老,就當作是磨練吧…。
友人是一位很愛吃東西的人,但,她不愛煮東西,而她的男朋友則很會煮東西,正好老人家不在,去拉斯維加斯,今天返回,她男朋友正好昨天放假,她下班過來接我,她男朋友特地在家裡為我煮全素的食物請客,很感動她他們的有心…。
這位友人就是我上上篇文章提到的「日、美」混血兒,她結婚六個月就離婚,一離婚就有小孩,她一個人把小孩帶大,但,現在和她前夫還是朋友,而她女兒已經十九歲,在加州念大學,她曾經也有過男朋友,現在這位男朋友是「韓、日」混血兒,她跟我提說:她男朋友很會煮菜、也很愛作菜,所以她很有口福,唯一缺點就是:看錢較重,較不捨得花費。因為她男朋友離婚時,付給妻子的分手費用是四十萬美金,因為這因由,讓他對錢較看重。
友人所謂的「男朋友」,就是同居人,這在美國是很普遍的現象,除非是淡淡之較外,通常比較有深入的話,就是同居關係了。美國有多州把同居等同於夫妻關係,也就是說:同居就是有夫妻之實,但在法律上卻又無夫妻之名,結婚離婚的話,需要支付對方膽養費,動轍幾十萬元,許多人寧可同居而不結婚了。
圖,周二時,友人特地帶我來五姐妹花園,這裡主人在向她講解故事^_^
她和她高中的同學,這位同學是拉呼舞老師^^
感恩昨天過的很愉快,也吃的很開心,友人男朋友從沒煮過素食,特地為我作的素菜,好好吃哦,只是…鹹了點…
感恩她他們的有心,真的好豐富、可口、美味喔,阿彌陀佛&謝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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