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心的動力^_^
韋智的養父母一見到我,便情緒激動的要我協助他們辦理終止收養的手續。韋智從三歲起就被收養,生母是未婚媽媽,現在結婚另組家庭,生父是誰只有生母知道。生母現在的先生根本不知道韋智的存在,而且另再生了一弟一妹,為了避免困擾,從未和韋智相認,韋智也從不知道他的養父母不是他的親生父母。而今韋智已經十五歲了,若要辦終止收養可是個大工程。
我繼續詢問養父母,這才了解到真正的原因。韋智從國小三年級染上偷竊、騙錢的習慣,家人幾乎都遭遇過,學校的老師和同學也少有人倖免。養父激動陳述著韋智的罪行,他們最無法容忍的是上了國中,韋智變本加厲的以恐嚇手段,脅迫同學或小學生拿錢出來給他花用,而最讓他們痛心的是,韋智還向祖母伸手要錢,給得不夠竟然用搶的,把祖母給弄傷了。
祖母是從小最疼他的人,養父講到眼淚都流了下來,接下來養母開始陳述韋智的種種壞習慣,他們真的受不了,不想再繼續當韋智的父母,他們很累也很無奈,十二年的心血他們不惜要一筆勾消,他們只想把韋智還給生母,不想再管也不想再知道韋智的事,這個孩子他們不想要了。
我靜靜的聽著他們陳述,並想像韋智惡劣的模樣。如果是我,恐怕也無法忍受。但韋智今天會變成這樣,難道養父母沒有一點責任嗎?我才想開口,養父就武斷的說:
「基因不好是長不出什麼好東西的。」
我一時也不知該說什麼。如果韋智不是收養而是親生的孩子,他們就會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嗎?夫妻倆從小家庭健全,十分了解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因此他們一直很重視韋智的品德教育,養母還為了韋智辭去工作,做一個全職媽媽。但每天講、每天教,他們自己都覺得厭煩,因為韋智的個性不像他們有話直說,他很陰沉,都只做表面敷衍,轉個身就會變成另外一個人,常口是心非、表裡不一,順他的意就心甘情願的做,逆了他的意便絕不會讓你好過,養父還怒火中燒的說,韋智是天生的壞坯子!我告訴他們,日本有本書叫《少年犯罪三歲前決定》,三歲前的教育和生活經驗真的很重要,但一個人錯過了三歲之前的重要經驗,就注定一輩子得背負可能犯罪的罪名嗎?
「這十二年來,你們辛苦了!」
父母的付出難道都沒有一些收獲嗎?韋智真的是個壞孩子,沒有帶給他們任何快樂的時光和經驗嗎?
「有啊,韋智小學三年級之前都很乖、很聽話。」
如果是這樣,就不一定是「種」不好或「基因」有問題囉!我分析發展心理學上的界定,孩子九歲前是個他律的階段,需要別人的管束和教導,九歲以後則要由父母引導學習自律,也就是學習自我管理、為自己負責,做一個主動積極的人;但大部分父母仍然用管、用罵,孩子頂嘴或不服氣,就以更嚴厲的手段對付孩子,而且是兩個成年父母聯手「對付」一個小孩。我特別強調了「對付」,韋智的養母馬正解釋:「你們專家不都一直強調管教要一致嗎?我們也偶爾會一個扮黑臉,一個扮白臉……,什麼方法都試過了,對韋智就是沒有效!」
孩子不是我們喜歡時當成寶,不喜歡就想棄養的寵物,也不是敵人或買賣,只想讓對方屈服或和利益交換的工具。孩子的出現是讓父母學習如何「當父母」,這是父母唯一可以要求的「回報」。如果養父母沒有收養韋智,他們就沒有機會知道父母的角色真的不容易擔任,畢竟它沒有固定的規則,每個孩子都有其獨特和差異,有時可以用上一輩父母的教養經驗,套用在下一輩孩子的身上,但大部分時候是行不通的,如果可以一再的複製,父母的角色就沒太大意義和價值。
「期待孩子改變,父母就要先改變,期待孩子用什麼態度對待我們,我們就用那樣的態度對待他。」
韋智的養父母可以忍受他書讀不好、習慣不好,無法接受的是他愛說謊、偷錢和暴力行為。因為養父母從小都是聽話懂事的乖小孩,然而「順從」是孩子類型的一種,韋智的表現也是其中一種;每一個孩子都不一樣,但他們都期待被賞識和看重。我不認為韋智有哪裡不好,只是他成長的歷程不是父母或社會期待的。我的觀點是,成長過程中的任何事件和遭遇都是有原因的,而且有助於一個人生命的豐富和精采!
「如果我們不是韋智的養父母,他的行為如何,我們都無所謂。」
養父覺得我似乎不了解「父母」這個稱謂的責任和壓力。我家裡也有孩子,我想傳達的是重新定義「父母」——如果我們不陪孩子走人生的一段路,和孩子共有「期待」或「厭惡」、「恐懼」、「害怕」的經驗,這樣的養父母和棄養偉智的親生的父母並沒有太大的分別。現在出現差異,是因為韋智的養父母認為自己只要終止收養,就可以擺脫這個燙手山芋了。韋智會變得如此頑劣,只有一個原因,他從未被好好「愛」過。養母馬上反駁我,他們為韋智做過哪些努力,我再解釋他們的確做了許多事,但做過事並不叫做「愛」。
「愛是無條件的賞識、支持、肯定與鼓勵,無條件就是不論他好或不好,都會因為愛,為了孩子,願意做任何的事,而且還要心懷感恩的做,感謝孩子給我們服務的機會。」
我們自出生至今,很多時候沒有體會什麼是真正的愛,所以,我們要透過孩子一再的練習。沒有哪個孩子是麻煩或災難,他們總有一天會長大,我們和他共有了一段經驗,未來就會成為他的最大心靈資糧。如果韋智這時像寵物被棄養,五年、十年後,他的婚姻和親子互動關係,將會遇到類似的困難,他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去解決。養父母若只是自私的想要一個如自己所願的孩子,不顧這個生命的未來,而堅持說我們曾經愛過他,這是很難說服人的。
「韋智的這些偏差行為要怎麼解決?」
「他沒有什麼偏差行為,而是他有許多別人沒有的獨特學習歷程和經驗。時間一定會經過,韋智也一定會長大,今天我們種下什麼種子,明天他就會結什麼樣的果子。愛是最好的種子,也是唯一的希望!」
養父母沒有立刻答應要撤回終止收養的訴狀,而我始終認為以「愛」做為基柱,親子關係才經得起各種不同的考驗。我時時刻刻都不斷提醒自己,讓自己的愛是「在」當下片刻,才可以看清問題和事情的真象。
收養和親生的孩子沒有什麼不同,差別只在於我們遇到了問題,親生父母會毫不考慮用生命的所有去改善和解決,養父母常會把責任推給孩子的「種」不好,要把孩子退還給親生父母。孩子沒有不同,不同的是為人父母的態度;孩子不是寵物,即使寵物也不能玩厭了就要棄置,更何況因為他是個生命,一個活生生的人呢!我們與孩子相處的任何經驗,都會被存錄,孩子一定會長大,他們終究會分辨愛與非愛的經驗。
「一個有愛的孩子,即使一無所有,他也會富如國王;一個沒有愛的孩子,即使佔有了全世界,他依然貧如乞丐!」
另一半與孩子,他們和我們一樣,只想做個因愛而富有的人。不要輕易對愛失望,我希望養父母再給韋智及自己一次機會,讓愛成為改變一切的動力。時間會過去,孩子會長大,愛會經得起時空的考驗,我們不能為世界做出什麼偉大的奉獻,至少不要為這個世界,製造一個對愛無法信任的人,這樣的經歷會影響這個孩子未來的婚姻和家庭,會讓這樣一個折磨經歷好幾個世代。
「我們大部分都是以愛為名,只養大了一個孩子而不知愛是什麼的人嗎?」
如果對愛有了正確的了解,就不會輕易失望和放棄努力的!
「只要他能守本分,別再做壞事,我們都願意愛他。」
這不是愛,這是在「談生意」,我再次重申愛是無條件的。不論發生什麼事,我們都該永遠的支持、永遠的賞識、永遠的陪伴他共同成長。
「養父母也可以成為真正的父母。」
最後,這場終止收養的訴訟,終於有了轉折,養父母願意繼續的學習如何成為一個真正的父母,並無條件的陪孩子走人生的一段路。
心動力:人都有一種本能叫「趨利避害」,而在潛能開發的過程,我們常帶領學員進入一個只能前進無法後退的情境。爬到電線竿的頂部,你只有一個選擇就是住前跳去抓住前面的桿子,深入洞穴探險;只能住前走,無法回頭重來,人的潛能就會被激發出來。教養子女和工作都是如此,如果我們可以把孩子退貨,換另一個不一樣的,我想會有許多父母會換來換去。但我們就是不能換,所以,在遇到困難時堅持下去,堅持永遠的支持、賞識、肯定,我們不吝於鼓勵孩子,孩子便會在成長過程的種種逆境中逐漸茁壯。
文,盧蘇偉老師網站上下載,感謝…圖,友人轉寄之圖,謝謝^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