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24 02:23:35

淺談寫真集文化

本台於近幾天不斷談論及日本流行音樂,然而除了日語流行歌外,日本還有一種流行文化筆者想探討一下,那就是現今日本相當盛行的寫真集文化。

一提到寫真集,普羅大眾不期然便聯想到一個個女模特兒一絲不掛的色情圖片,盡是一些傷風敗俗的資訊刊物。可是,那些無知的群眾完全低估了寫真集這項新興工業,如今寫真集所涉及的層面很廣,在日本幾乎無遠弗屆,除了明星偶像外,卡通人物、電影製作、攝影師、風景、建築物等等也會推出專題畫集及寫真集,並且有價有市,越出越旺。然而,寫真集是由雜誌衍生而來,只是寫真集抽起內文,純粹把一幅幅圖片合輯而來,性質大致跟雜誌無異,但卻省回不少人力資源(至少不需要編寫人才啦)。由此可見,出版寫真集的成本等同出版一本雜誌,但寫真集的價格卻是一本雜誌的十多倍,出版商從中所賺取的利潤也相對倍增,隨而造成寫真集大量出版。

寫真集文化在外國不成氣候,情況跟卡拉OK文化相同。外國人重視故有文化的傳統,他們不但覺得卡拉OK和寫真集「唔等駛」之餘,還認為那些「速成品」完全無法取代故有文化的實際基礎;外國人要唱歌,他們情願去組樂隊,也不會去加州紅;同樣地,與其叫外國人花錢買寫真集,他們倒不如用更低的價錢去閱讀圖文並茂、資訊更豐富的專題雜誌刊物,又或者買一輯寫真月曆掛在家中。在外國根深蒂固的傳統閱讀文化之下,我們不見Jessica Alba、Paris Hilton、Catherine Zeta-Jones、Leah Dizon推出個人寫真集,但她們又會一絲不掛地為Playboy、Penthouse、Hustler、GQ、FHM、Esquire、Maxim、People、Life、Cosmopolitan等雜誌拍攝寫真硬照,難道她們不想出版個人寫真集純為個人圖利、甘願讓雜誌社分薄利潤?這也是逼於無奈的做法,在外國出版寫真集確實沒有市場。相對之下,推出個人月曆則比比皆是,若然那位明星的名氣稍大一點,他們大可出版自傳,為自己大賺一筆。

然而,日本商家洞悉到自己國家的文化風情,認為寫真集文化可發展成雜誌文化以外的另一種市場,河水不犯井水;到目前為止,即使寫真集文化如何盛行,日本的雜誌傳統依然不受寫真集衝擊,林林總總的雜誌類型還屹立不倒......事實又一次証明,日本人的生意頭腦是多麽發達,基本上筆者都認為,出版寫真集乃偶像向粉絲們「搵笨」的一門商業策略,頁內的圖片既可隨手在網上下載,又何須自掏腰包買一本包裝稍為精美的奢侈書籍呢?豈料日本的追星群卻真的乖乖就範,一次又一次地向偶像進貢!由此可見,寫真集文化或多或少是一種盲目追捧偶像的現象,此現象亦難免會蔓延至本港。

香港一向都緊貼日本文化,日本人所帶領的寫真集文化已不經不覺地吹襲隔岸的香港。早在八十年代末期,本地寫真集文化的始俑者乃王小鳳、惠英雄等女星,她們分別推出性感寫真,將這股日本風氣移植到本港,為本地色情刊物額外開拓「星級化」的新路向;到了九十年代中期,「三級寫真浪潮」席捲東南亞,日本的宮澤里惠、葉月緒理菜、程嘉美、台灣的舒淇、徐若瑄、林熙蕾、郭靜純、本地的李麗珍、陳雅倫、鍾麗緹等知名女星紛紛加入寫真集行列,正式崛起了本地的寫真工業,而當中李麗珍、陳雅倫和鍾麗緹的寫真集分別促銷,亦成為港人的一時佳話。踏入千禧年,即使本地的三級工業倒退,但這股寫真集文化卻跟隨日本而變得偶像化、普遍化,「寫真集」不再是露肉書刊的代名詞,那些如Twins、梁洛施、薛凱琪、Cookies、王從希、鄭融、Maggie Q、古天樂、陳冠希等年青偶像也推出個人寫真集,當中有些更是隨CD附送的贈品,可見本地的唱片業嚴重萎縮,歌手們只好效法日本,搞多點新花款來吸引觀眾。

出版寫真集能否成為本地的主流產業?筆者不敢妄下論斷。至於寫真集文化會否衝擊本地的雜誌市場?筆者可以咬牙切齒地說:「不!」事關香港人從來都沒有所謂的「雜誌文化」,又或者可以說香港人的雜誌文化從未健全過;香港人閱讀雜誌,主要歸納為《東X刊》和《忽然X周》的八卦周刊及《壹本X利》和《YxS!!》的流行資訊刊物兩大類型,其他的汽車或影音的專門雜誌或可勉強生存到,不過其餘娛樂題材欠奉的雜誌則完全沒有生存空間(《音樂殖民地》的停刊便是最佳証明),在這樣的氛圍下,難怪那些暢銷週刊的封面越來越「水著化」和「寫真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