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ES I DO (13) -湖光教會婚禮-上
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大部分的女生都覺得在教堂舉辦婚禮很浪漫,即便不是基督徒或天主教徒,也都嚮往一場教堂婚禮。但要租借教堂來舉辦婚禮,並不是每一個人都能如願,像我自己的教會,是不外借給其他人,特別是非基督徒。而許多教會,也只願意借給基督徒。並不是教會小氣或者狹義,而是要在上帝面前進行誓約,卻不相信這世界上有上帝,或者不願意相信耶穌能成為我們婚姻的中保,教會也不敢借給你,因為當你在神面前立了約最後卻沒有履約而離婚,完全失去了在教會結婚的意義,只把婚禮當成一場浪漫的儀式。
很幸運的,我是基督徒,我也相信耶穌,更願意神成為我婚姻的中保。海牛也是基督徒,於是我們在他的教會內湖湖光教會結婚。
湖光教會是一羅馬式建築,搭捷運文湖線都會經過,從港墘站下往西湖圖書館方向前進就會看到。第一次看到這個教會,忍不住大叫,好漂亮啊。在台北能有一座這樣的建築物,真的很難得。
多虧了婚佈公司幫我佈置,因為湖光教會外表雖然豪華,但內裝卻相當樸實,最耀眼的就是那大大的十字架,映襯出當天以紫色與白色系為主的花藝,讓我的婚禮場地高雅又大方。
當天,眼淚掉最多的,是我親愛的爸爸。當所有人站起來迎接著爸爸帶我步入禮堂,我知道爸爸強忍著淚水,捨不得我們的父女之情。從小我就想嫁給爸爸,長大後才知道原來爸爸只能娶媽媽一人,長大後我總跟爸爸說我不要嫁人,只想跟爸爸過一輩子。等到決定要結婚時,我跟爸爸說,你來跟我們住,我每天都想看到爸爸。爸爸說,哪有結婚還帶爸爸去的啦。我說,有阿,我就是。但爸爸不從。訂婚那天請雙方父親致詞,爸爸前一天洋洋灑灑地寫了一大張演講稿,但一站在台上,激動地一句話都說不出來,白頭髮洋西裝下的爸爸,永遠是那個抱著我坐在腿上、說故事給我聽、教我騎腳踏車、陪我去游泳、幫我送東西到學校、當我最好聽眾的爸爸。
這一天,爸爸牽著我,把我交給另一個男人,雖然生命中不再只有爸爸一個男人,但爸爸永遠是我的最愛,無人能取代。
婚禮的開始是由雙方母親點燭,接著才是伴郎、新郎、伴娘和花童進場,之後司儀宣布全體起立,迎接新娘入場。這一刻,我跟爸爸一樣強忍著眼淚,捨不得迎向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