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孔子及儒學談人類共同倫理
孔子是中國古代文化的偉大代表人物,他開創的儒學學說不僅成為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影響了中國兩千多年的封建王朝,而且至今在世界上廣為傳播。儒學經學在孔子之後,在兩千多年的整個封建時代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中,發揮著指導力量,對中國封建制度的鞏固和延長起著重要的作用。孔子的學說含有多面性,儒家學派總能適合整個封建時代各個時期統治階級的需求,從孔子學生中演繹出各種應時的儒家學說來。孔子及其儒學學說對中華民族的影響是全面的,深遠的,它塑成了中華民族的優秀品格,至今影響著中華民族的思維方式和信仰方式。
一、孔子的宗教觀
宗教,是社會意識形態之一。相信並崇拜超自然地神靈,是支配人們日常生活的自然力量和社會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歪曲,虛幻的反映。宗教產生在史前社會後期,最初的宗教形式被稱為自然宗教。孔子時代的中國,還沒有現代意義的宗教,只有對天神、地祗、祖先崇拜等原始意義的宗教。孔子的宗教觀體現在對天命、鬼神的看法上。
關於天命。孔子較少說天命,“子不語怪力亂神”。因為孔子對殷周以來彌漫於社會的宗教天命論,處於既敬重又存疑的矛盾狀態。
孔子所謂“天”,有時指主宰一切的具有人格神意義的上天,他提出“畏天命”,說“獲罪與天,無所禱也”。有時又指廣袤的自然之天,他說:“天何言哉,四市行馬,白駒生馬。”這反映了春秋時期正處於關於“天”的觀念變動時期,即由“主宰之天”逐漸向“自然之天”過渡。
關於“命”,孔子是肯定的,並且認為天命是可知的。他說,“不知命,無以為君子”,並自稱“五十而知天命”。不過孔子所謂的“命”,並不是指上天的絕對意誌和命令,而是一種人力無法挽回的歷史必然性,無可奈何的叫作命。孔子所說的“道之將行也與,命也;道之將廢也與,命也”,即是指這種必然性。可是孔子又不認為人是無可作為的,相反,他主張人在“命”面前應保持積極進取的態度。
關於鬼神。宗教離不開鬼神,而孔子及其儒家是如何看待鬼神的呢?在儒家經籍中,鬼神指人死後而存在的靈魂。“上下神祗”,上指天神,下謂地祗。對於鬼神,孔子既不否定,也不迷信。他說,“祭如在,祭神如神在”,“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又說:“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
,“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似乎鬼神就在面前一樣。
從人事與鬼神相比較,孔子註意現實,重人事而輕鬼神。子路問他怎樣侍奉鬼神,他說:“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又問孔子對死的看法,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不談論鬼神和死後事,是孔子也是儒學對鬼神的基本態度。
對於祭祀,儒家認為,祭天曰“祀”,祭地曰“祭”,祭祖先曰“享”。孔子強調祭祀要誠心誠意,認為通過祭祀可以培養人們的誠意和敬順的道德情操,祭祀祖先可以培養人子的孝敬品德。“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祭祀必須按照宗法血緣關系有序地進行,“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孔子反對這種祭祀。顯而易見,儒家把祭祀祖先、鬼神視為實施倫理教化的重要手段。
孔子還用中庸思想來看待人與鬼神的關系。墨家有鬼,道家無鬼,儒家居中,可以引申出無神論,也可以引申出有神論。儒家這種對鬼神的不可知論,實質上掩藏著唯物論的因素,其基本精神是人學而不是神學,在儒家的思想體系裏鬼神不可能取得重要地位,更不可能取得主導地位。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實在是難能可貴的進步。對此,魯迅先生給予很高的評價,“孔丘先生確是偉大,生在巫鬼勢力如此旺盛的時代,偏不肯隨俗談論鬼神。”
總之,孔子的宗教觀,特別是“敬鬼神而遠之”的哲學思想,在中華民族的思想文化史上具有重要的進步意義,它的影響是深遠的,至今還影響著中華民族的思維方式和信仰方式。
二、儒學影響下的中國宗教特點
作為中國傳統文化主體的儒學,長期主導著中華民族的思想和意識,受此影響,中國的宗教有著與眾不同的特點和特色。
1、宗教種類多,信徒占人口比例小。中國是一個多民族多宗教的國家。從世界宗教到原始宗教(如薩滿教)同時存在。另外,中國歷史上還曾長期存在眾多的民間宗教(民間教門),有學者稱之為亞宗教或準宗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是外來的,但外來宗教一經傳入,即與中國的悠久文化傳統相互影響或融合,成為具有中華民族文化特色的宗教,道教是中華民族土生土長的宗教,也已經布到與中國鄰近的亞洲各國。
盡管中國宗教種類繁多,歷代統治階級也對各種宗教也大都采取支持,保護的寬宏態度,但由於中國社會長期存在的宗法社會制度,特別由於中國傳統文化主體的儒學重現世,重倫理道德,這同崇拜自然力量的宗教觀念存在一定程度的對立,對宗教發展和社會作用的發揮起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因此,就宗教教徒而言,在全國總人口中,歷來居少數,只有在少數民族地區絕大多數人信教,所以,在中國歷史上沒有一個宗教像西方那樣曾占有“國教”地位。
2、王權大於教權。中國傳統文化主體的儒學主張以德治天下,敬天而不盡信天,敬鬼神而遠之,這種思想一直被歷代統治者作為正統的統治思想。中國歷代統治者均秉承西漢大儒今文經學派創始人董仲舒提出的“天人相與”、“君權神授”學說,視自己為受命與天、代天治民的“天子”。居天子之位,王權高於神權。他們既利用宗教的“教化”作用,又保持一定距離,對各種宗教采取兼容並蓄的政策。在中國歷史上沒有出現過政教合一的情形(只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出現過政教合一的政權形式),在皇權統治下各種宗教並存,也從未發生過宗教戰爭。
3、宗教信仰的功利主義傾向。由於以上兩個特點所決定,宗教對整個中華民族行為方式、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的影響,不像西方那樣如此廣泛而深遠。另外,儒學重現世、重實際,使中華民族形成了務實的特點,而且直接影響到中國宗教的面貌:有時信,有時不信;有事信,無事不信。為了求德庇佑,不論是儒釋道,不論是鬼神上帝,還是菩薩聖母,都可以信仰膜拜。臨時抱佛腳,見廟就燒香,逢神便磕頭。歷史上形成的這種功利主義信仰特點,一直延續到當代。特別目前在農村信徒中,表現得更加淋漓盡致。他們根本弄不清耶穌是何許人也,也不知道亞當、夏娃是誰,一般也不關心“來世”與“天國”,他們關心的是解決現實困難。在這方面,膜拜團體更善於摘取宗教經典中的只言片語來生搬硬套、比附群眾現實生活,更能貼近現實生活提出一些蠱惑人心的口號,作出一些根本無法兌現的承諾,更能使一些人暫時得到精神滿足,從而有更大的吸引力。特別在社會轉型時期,人們困惑比較多,一些人容易心理失衡,更容易被邪教俘獲。
三、中國傳統文化對膜拜團體的塑性作用
世界上五花八門的膜拜團體,大都具有反人類、反社會、反科學、反道德的共同本質,這是膜拜團體的一般特征。但是花樣眾多的膜拜團體也並非是一個模子裏刻出來的,不同文化背景下滋生的各種膜拜團體又各有特點。
受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下的中國當代膜拜團體,大體有三個特征:
第一個特征是,教義文化特征——封建迷信文化糟粕的沈渣泛起。中國封建社會持續了兩千多年,封建文化積澱甚厚,其中既有精華又有糟粕。例如,作為文化主體的儒學,雖然其根本精神是重實際,重現世與人事的,但對天命、鬼神持模棱兩可的態度,為神鬼迷信的糟粕文化留下了生存空間。同時,漢代儒者創立的讖緯之學,借天道說人事,借孔子之名合法地傳播迷信,把儒學宗教化,把儒學引上歧途。後雖經隋代嚴厲查禁,但已流傳數百年的讖緯迷信不是一道禁令可以解決的。對於傳統文化,剔除其封建糟粕,汲取其民主性精華,是發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條件,但膜拜團體反其道而行之,用文化糟粕拼湊自己的教義,蠱惑蒙騙信眾,誘導信眾在“神聖”的旗幟下走向邪惡的深淵。膜拜團體制造傳播的迷信邪說,純粹是腐朽文化垃圾,絕對不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主體和精華。
第二個特征是,制度文化特征——封建專制主義的基因復制。在中國,皇帝退出歷史舞臺已經有一個世紀,但封建專制主義制度文化垃圾,仍殘存在中華土壤中,而且不同程度地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特別是在當代膜拜團體中死灰復燃。完全可以說,當代膜拜團體是封建專制主義基因復制出來的。膜拜團體是一個地下“王國”,在這個“王國”裏,教主等於活神(神權)加皇權(政權),而教眾則是被精神控制洗了腦,甘願為教主奉獻一切的臣民,沒有任何民主氣息可言。因為膜拜團體極具封建性、腐朽性、落後性,所以它反對任何社會進步,主張倒退到教權加皇權的統治。極端仇視社會民主,逆社會潮流而動,是當代中國膜拜團體的又一特征。
第三個特征是,行為文化特征——覬覦政權的政治色彩鮮明。鴉片戰爭以後,中國社會狀況迅速惡化。由於中國傳統文化的妥協性多於反抗性,保守性多於進取性,實證意識、理性主義、科學精神相對薄弱等原因,不僅沒有孕育出現代科學技術,而且對現代文明感知遲鈍,對西學東漸應對乏策,在東西較量中敗下陣來,一蹶不振;西方先進文化傳入,民主與科學思潮興起。傳統文化的思想體系,特別是儒學改革開放以來失去了昔日的風光,但新的社會價值觀尚未完全建立起來,各種膜拜團體趁虛而入。當代膜拜團體繼承了反動會道門的衣缽,一方面打著宗教的旗幟,一方面對世俗政權垂涎三尺。中國當代膜拜團體的教主,大都有極強的政治野心,他們建立的邪教組織,有著奪取政權的濃重的政治色彩。有的在建立之初就有這種政治圖謀,有的在發展過程中滋長了權欲,或者別有政治背景的人的介入把他們引向對抗現存政權的道路。
四、人類共同倫理的底線
倫理一詞,在《辭海》中這樣解釋:“處理人與人相互關系的各種道理和準則。”中國傳統文化特別崇尚道德,所以道德也被稱為倫理文化。德克•布德教授說:“中國文化的精神基礎是倫理。”馮友蘭教授認為:“哲學的任務是幫助人達到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孔子及儒學同樣非常重視倫理道德,孔子的“仁”學既是政治思想又是他的倫理學說,孔子把“誌於道,據於理,依於仁,遊於藝”作為他的倫理思想的總綱。受儒家思想熏陶,中國古代留下了許多以道德為中心的理論文化名言,如“士有百行,以德為首”;“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嘗”;“努力崇明德,皓首以為期”;“德不孤,必有鄰”等傳統箴言,都是對以道德為中心的倫理文化的有力推崇。簡單概括儒學倫理的核心理念,主要有以下幾個部分:
一是仁愛之道。“仁者愛人”是孔子政治思想的核心,也是其倫理學說的基礎。《中庸》引孔子的話:“仁者,人也。”孔子所說的倫理意義上的道是指人道,是做人必須遵循的總原則總目標。道見於具體行動就是德,德是一切行動的根本,德從屬於並依附於仁,符合仁的就是道德行為。仁講的是處理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問題,主要內容是愛人。在這裏的人是一個泛稱,是一個人類的概念,也就是說要愛所有的人,也就是如今經常說的“博愛”思想。只有愛所有的人,所有的人才會愛你,整個社會才會和諧安定,其樂融融。而現在的一些膜拜團體動輒就自殺自殘、甚至殺害他人,違背仁愛之道,是對人性和人權的踐踏。
二是中庸之道。孔子在《論語•雍也》中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意思是說,中庸作為一種道德,難道不是最高的原則嗎?所以說,中庸之道也是孔子理論學說的核心之一。那麽,到底什麽是中庸呢?概括地說:中就是不走極端,不偏不倚,恰到好處;庸就是不唱高調,實實在在。中庸為什麽是道德境界呢?中,首先是正,中則正,正則中,叫“中正”。這裏的正,包括正直、正派、正義、正道,當然關乎道德。其次,中庸也是一種修養。不卑不亢,不即不離,不偏不倚,不疾不徐,這些都是修養,都要靠修養。修養達到一定程度,就成了境界,叫做“平和”。或者說,中庸就是“中正平和”,中就是不偏不倚,正就是不左不右,平就是不高不低,和就是不異不同。在儒家學說裏面,中庸之道被認為只有修養很高的人才能做到。古今中外的膜拜團體大都走極端,宣揚“世界末日”,宣揚“現世成佛”,利用誘騙、蠱惑、威脅,甚至利用恐怖手段拉攏、控制信徒,稍微遇到反對意見便群起而攻之,這顯然違背了中庸之道提倡的不偏激、不走極端的社會倫理底線。
三是誠信之道。古人語:“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儒家也特別講誠信。誠,真誠真實,真誠實意,誠的本意是信,指言談處事真實無妄,誠實無欺。孔子把信作為仁的重要體現,以為賢者必備的五常之一,他強調對人處事誠實不欺,言行一致,敬事而信,謹而信,可見誠信在儒學中的重要性。誠信,作為當今社會交往的道德底線,也被世界各國所承認和遵守。當今的膜拜團體,為了騙取信徒信任,片面誇大社會陰暗面,極力美化自己,鼓吹可以把信徒帶到極樂世界,更有甚者為了達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編造各種荒謬謊言,大肆進行輿論汙蔑和攻擊。
四是孝悌之道。孝,指還報父母的愛;悌,指兄弟姐妹之間的友愛。孔子非常重視孝悌,他認為孝悌是做人,做學問的根本。他在《論語•學而第一》中說:“孝弟(弟同悌)也者,其為仁之本也。”孝也是一種道德標準,是人倫的核心與根本,稱為孝道。孝道在其它各大宗教教義中都占有極其重要的位置。在伊斯蘭教的教義中,“孝”的重要性僅次於禮拜真主。基督教認為“上帝沒辦法照顧每一個人,所以創造了母親”,所有的民族,都對生養自己的父母抱有樸素的感恩之情。而一些膜拜團體卻慘無人道地使信徒拋棄一切親情,包括母愛,法輪功信徒傅儀彬殺母案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
綜上所述,所謂的膜拜團體大都不遵守社會法律,不遵守人類倫理底線,對社會及人類文明具有極強的破壞性。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被政府依法取締也就成為必然,這種必然也是政府的正義之舉。此外,政府打擊的是極少數違法犯罪的組織者,對絕大多數參加者則視為上當受騙的受害者,滿腔熱情地予以教育、轉化和挽救,並實施回歸社會工程,讓他們安居樂業,這是中國政府對膜拜團體的態度,也是中國政府對社會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值得慶賀的是,經過中國政府十余年的不懈努力,經過中國全社會上下的共同努力,一些被所謂膜拜團體控制的信徒思想徹底解放出來,重新回到正常的社會中,重新開始溫馨的家庭生活。
在我們美麗的家園,不論有什麽信仰,但是都不能因為一己之私而影響其他人的正常生活,都要遵守法律,都要遵守共同的倫理道德,特別不能隨意拋棄仁愛,拋棄中庸,拋棄誠信,拋棄孝悌,這是人類倫理的底線,也應該是人類共同的倫理。如果連這些都不要了,其信仰存之何用?人又存之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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