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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04‧網路貼文智慧財產權與版權之作業

2009-12-04網路貼文智慧財產權版權之作業 


筆者上街總是只想著找收稅和賺錢的機會,忽略街上費心打扮引人注意的萌少女及美熟女懇請見諒,在此致歉害大家破費了........


  因為智慧財產權和討論區版權問題明明很簡單,卻還是有混淆的現象,這比光軸還簡單,筆者簡析如下:

 

  討論區經營者在未經先期審查/收費等作為的前提下,容許筆者等作者在討論區貼文,討論區經營者就有了這個貼文的有限版權,如果大家注意主流討論區的法務說明就可以發現這類說明,這表示文章貼久了可以刪除,內容有法務疑慮可以刪除,當然當局對貼文有疑慮,也是由討論區經營者出面負起有限責任的,大致上來看算是權責對等的行為。

如果有事先約定,討論區經營者甚至也可以改作貼文。

 

  在兼顧討論區的智慧財產權與版權、司法權限下,除非是明顯可見不特定對象之網路廣告,否則最好刪文作業採用公開移文的方式,也就是在貼文位置公告該篇因規定已移到『適當位置』,並將在三天(或更久)以後刪除(實務作業上文章早晚都是要被刪的),作者的貼文若屬『非非法情形』(這是筆者常用的名詞,社會大眾都是活在灰色地帶的),作者文章、作為、人格都是可受公評的,法院也常以可受公評的理由維護版權(例如政要控告媒體合理猜測但未有證據顯示符合事實的言論,就常被可受公評之理駁回)。所謂可受公評之意,技術上就是不足以構成毀謗的意思,如果連合理猜測都要被當作刻意毀謗,在公園廟埕大樹下要挨告的人就多了,違反比例原則的高道德傻事可是行不通的。

 

  有時討論區經營者會有徇私心態,在沒有公告與事由的情況下,刪去文章以避免作者受到傷害,筆者覺得這算人格分贓行為,最後會為討論區經營者帶來不必要的困擾,討論區每位作者的人格都受到公評,討論區經營者與其經常刪文私下保護特定作者人格,那就不如好言相勸請該位作者去寫網站或部落格,以便劃清界限(要加入友站連結也行)。無由刪文行為應該只容許作者來做,經營者刪文應該要公告(除非是明顯可見不特定對象之網路廣告)。

 

  在討論區也偶見非經常性小量低金額商品與金錢交換行為,筆者建議盡量合法避稅。減少稅捐管理人士的工作負擔,也是相關規定訂定的善意所在。這不是什麼漏洞的,除非是因為新聞案件被放大檢視,否則執法要講比例原則和成本效益的。站在政府的角度來看,繁榮社會創造收取高額稅負的機會,是比較務實的作法。從前筆者就曾告誡一些忙著影印大疊文件的公務員說:『政府一天花了近兩千元讓你來上班七個半個小時,不是叫你把上班時間拿來做這種事,然後晚上再來加班領加班費的,趕快打電話叫影印店小弟來拿去印。』

 

  很不幸的,筆者至今沒做過影印業者,所以可惜沒有從中獲得好處。不過『苛政猛如‧筆者很清楚』,筆者日常上街東張西望都在虎視眈眈想著收稅的好名目,例如電梯大樓工法與使用上都耗能,還影響鄰居使用太陽能,對建設公司和住戶就應該收稅了(太陽能稅要專款專用優惠電費,開放屋頂供鄰居遊憩可以抵稅),稅金是實現社會公平的重要方式,可惜『政府』在筆者眼中不算一門好生意。對於要做小生意的朋友,筆者推薦『0元促銷!:小店逆轉勝的時代』一書與作者網站 www.hansoku.info 

 

  上述太陽能稅要以面積為準乘以屋高平方值比例收費,才符合使用這付費的基本,並且不會辱及國民之國中階段義務教育的知識程度。

 

推薦網站 http://星の情報.jp/


金星大気の謎に挑む
~金星探査機PLANET-C~ [HD]
 

 請以HQ高畫質觀賞

 

金星探査機「あかつき」来年夏に打ち上げ

JAXAは来年夏、金星探査機「あかつき」を打ち上げる予定である。1998年7月に打ち上げられた火星探査機「のぞみ」に次ぐ二番目の惑星探査機である。

探査機ボイジャー1号・2号、2020年前に太陽圏を離脱予定

土星探査機カッシニによる最近の調査で、太陽圏の末端に近いヘリオシース(Healiosheath)がこれまで考えられていたより40~50AU厚いことが判明した。探査機ボイジャー1号と2号は、現在この領域を飛行中である。                                          

金星探査機「あかつき」 

画像提供:ISAS/JAXA

 

 

 

 

 

 

 

 

alget 2009-12-04 21:16:58

原來閣下都留意到這個法律疑慮? 當我看到"版權歸討論區所有", 我就知道應避免直接貼文, 而是先把文章貼在自己的部落格, 再把連結貼到討論區.

我本來就是個很在意版權擁有權問題的人, 寫的文章, 是供日後集結成書用的. 要是版權落入他人之手, 或出現鬧雙胞的情況, 我會很不放心.

(要是日後關係破裂, 而版權歸對方所有, 會有說不出的憤慨, 所以必需留一手. 共產世界兄弟同志手足相殘的例子看得太多, 中蘇決裂, 蘇聯入侵阿富汗, 中國教訓越南. 即使是自製望遠鏡之類的休閒活動, 都出現過師徒公然互相炮轟, 觸發兩大天文學會全面開戰的事件. 就知道世上根本沒有永遠的友誼.)

打字需要不少時間, 有關人士不由分說地刪文, 沒有警告, 更沒有備份, 十分不尊重發文者.

儘管發文者破壞世界和平, 懷事做盡, 行為極度野蠻, 都不能因此而用同樣野蠻的手段對付他.

(執法者被犯法者同化. 最終變得和犯法者沒有什麼分別.)




一般而言, 在香港而言, 要是有人成了天文學會的公敵, 天文學會是不會為公敵的網站賣廣告. 現在有人替我的網站賣廣告, 我應該暗喜.




至於錢務免責, 某會其實有先見之名. 幾年前香港曾發生涉及2億港元的案件. 後來有人漏了口風, 原來......

(那位仁兄還讚過我, 說我拍的照片得十分好. 後來東窗事發, 事件被媒體報導, 再加上內幕人士的資料印證, 我就知道原來圈中有不少人是政經界要人, 身家上億. 某些學會的人是不能開罪的, 開罪他們的話會很危險......)




好奇問, 賣二手望遠鏡都要發票紀錄嗎? 要是根本沒有人知道交易的存在(通過PM相下互相聯絡), 或在公海驗貨和交收, 豈不是可以避稅?

(似乎在台灣可以談避稅的方法? 汗)

版主回應
  程序正義是辨別正邪的關鍵,只要無知的正義之士以緊急事態為由規避程序,邪惡人士就會天天來個緊急事態讓你不得不規避程序,奉緊急與效率之名,來上一句「不要管那麼多了!」,奸邪脫序的行為就這樣不斷發生。

  所以香港電影有句說得對,賊開槍不用寫報告,警察開槍就要寫報告。筆者覺得「經濟社會、會計國家」是最佳的道路,小眾無大事,不值得閣下用心的。

  筆者怕得罪的人,曾因跑馬燈訊息而下手讓電視新聞中途停播(跑馬燈自始至終只跑了兩圈),一分鐘後畫面轉為綜藝節目,十分鐘以後才轉回新聞節目。
2009-12-04 23:3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