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3 17:31:05社區管理中心

住戶反應意見0601日起,請利用電子郵件以利函文建商管制公告

公告

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文號:〈95〉榮告字第9505023號

管理中心鑒於住戶的反應缺失意見(屋內、公設、安全設施..等部份)包商處理情形至今仍有落差。0601日起請住戶將反應意見以電子郵件發送至管理中心,每週將住戶意見彙整後函文建商列管,管理中心將追蹤執行情形提報管委會議檢討。

一、管理中心電子郵件:

A.a8993.a8631@msa.hinet.net

B.89938631@pchome.com.tw。

二、住戶反應或提案需填寫要項:

1.若屬屋內或公共設施等反應部份:
請註明區棟、戶號、姓名、聯絡電話、聯絡時間、反應事由..以利管理中心備案。

2.若屬提案或建議事項等部份:
仍請註明區棟、戶號、姓名、聯絡電話、提案(建議)主旨、說明、建議。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