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15 18:43:42泥娃娃

最後的農場生活



拍攝地點/時間:Cygnet of apple farm 2010-04-30

 

旁白:左方的木頭小屋,就是伯伯和我住的地方!

 

四月十五日從農場離開,在墨爾本待了一週,然後飛塔斯,瞬間又回到農場生活。

 

不過這個農場生活卻不是我所選擇的,我只為了實現那個「承諾」,正確的說,應該是「承諾」選擇了這個農場生活,而我只能順應它的乖舛撥弄。

 

這個「承諾」得追溯到我一簽,那時因在生菜農場工作,而在一間backpacker住了一個半月,由於伯伯屬於長住型,聽說住了兩年,故在這樣的機緣下認識了伯伯。

 

伯伯有多老呢?算是有點高齡歲數的六十八歲。

 

一開始當然不熟,但到後來漸漸的熟了,聊天聊著聊著忽然「承諾」就出現了。

 

話說那時伯伯剛結束bushwalking一週回來,後來不知為什麼的,他就說要帶我去bushwalking,但我說我沒厚外套,他說那他做一件給我,我說好,我會回來拿並一起去bushwalking,之後等他把船做好要去旅遊時,要來台灣找我。

 

當初一簽那時之所以沒跟伯伯去bushwalking,主因是我已訂了離開塔斯的機票,而且距離我離開也剩不到一週。

 

我是那種不輕易許承諾的人,一旦許了,我就一定會遵守。

 

這期間有許多的朋友,聽到我去塔斯只是為了找伯伯實現那個「承諾」,難免會有些不雅的遐想或是擔心。

 

可對我而言,伯伯都老得可當我爺爺,哪來什麼情呀愛的,最多有的也只是友情。況且人家要親手做一件外套給我,不親自回來拿怎麼行。

 

於是為了遵守那個「承諾」,我再次來到塔斯找伯伯,為的是拿外套並且去bushwalking

 

但說真的,與伯伯生活在一起的二十幾天裡,我其實是不太快樂的。

 

首先是伯伯的衛生習慣不太好,加上生活機能明顯不足,再然後是混亂的屋子、語言的隔閡、文化的差異……,總之形成不開心的成份因子。

 

先說衛生習慣好了,當我發現伯伯上完小號不洗手,使我對他防衛起來,不論是他拿或碰過的東西,我都會覺得很噁心,更慘的是我和他還必須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生活機能方面就更神了!

 

第一:要命遠的廁所。從踏出門口後,約走個一百三十步才到達。一百三十步!在台灣我都能從我家大門走到隔壁鄰居家借廁所再走回來了;尤其當又冷又黑又暗又下雨的天氣要去上廁所,心中難免會有訐譙的話出現。

 

伯伯是男生,噓噓又不一定要去廁所,況且這又是農場,找個隱密的角落一站,輕輕鬆鬆解決。某次就是這樣,才讓我發現他沒洗手……

 

但我是女生!現在都什麼時代了,還在草地上上廁所!而且明明有廁所我做啥還去當好野人,雖然那個廁所是blood的遠,唉!

 

不蓋你,一天我至少要上八次的廁所包括洗澡,一天下來應該湊足一公里吧!?

 

第二:簡陋的廚房。有多麼的簡陋呢?──沒有冰箱!神奇了吧!現在都二十一世紀了,還有人在過沒有冰箱的生活!廚房器具當然更是沒有,幸好還有一個瓦斯爐加上一個不會計時的微波爐,不然我可能隔天就跟伯伯說:抱歉,我沒辦法煮食,我要走了。

 

因為沒有冰箱,很多東西就不能買,因此在煮食上常常受限,加上瓦斯爐雖然在屋子的外面,但要洗東西卻得走個三十步遠才有水龍頭,不過沒有水槽,要水槽洗碗的話,請再走個二十步遠用鑰匙開另一扇門,然後再走三十步遠才能到達水槽。

 

這時難免會有疑問,那我來之前伯伯是如何料理三餐的?

 

伯伯說就吃餅乾、土司,偶爾會去吃外面。聽了我當場快昏倒,他是神嗎?不吃飯、不吃麵,光吃餅乾、土司就會飽!但很抱歉我是人,我不是神,所以我要吃飯也要吃麵。

 

然後為了自我著想,不想餓肚子也不想花錢吃外面,當然就得煮啦!麻煩在於我不能只煮自己的,因為還有伯伯在。

 

伯伯讓我住宿免費,加上吃外面一律他買單,煮個飯給他是不為過。但麻煩就在廚房的設備不足,要煮食已經很累,往往一個人時,我可以兩天煮一次,現在兩個人,變成我要一天煮一次,而且是在設備超不足的環境下,心中的奇檬子難免會不開心。

 

而且我煮還要我洗碗,這是怎樣!?在爆冷的夜晚,左拿著手電筒及鑰匙、右手拿著一堆要洗的鍋碗瓢盆,走上一段路,再用冰的要死的水在洗,整個手幾乎要凍僵!

 

因為我又不可能叫伯伯去洗碗,人家是老人家了,整個氣只好往肚裡吞。況且伯伯也沒叫我煮呀!唉……

 

再來是混亂的屋子,混亂指的當然是東西亂丟,我只能說這是個人習慣問題,但跟這種人住在一起的我就倒楣了。屬於伯伯的區域,所有的混亂我只能眼不見為淨,畢竟我只在這小住一段時間,不可能叫他把根深地固的習慣給改掉。於是又只好變成一個讓我不開心的成份因子。

 

洗乾淨的衣服也不摺,隨便一擱;髒衣服也是隨便一擱,這樣哪會知道哪件是乾淨的、哪件是髒的?

 

筆寫到一半沒水,往角落隨便一丟;外套不穿了,也往角落隨便一丟。

 

而且根據我的觀察,伯伯不只享受而且是很樂在他自己製造的混亂中,因為他說過這樣的一句話:完美的混亂!

 

伯伯還常說一句話最讓我感到反感,他說:我家就是你家!重點是我不會把自己的家弄得這麼亂呀!

 

語言的隔閡或許是必然的,但據我之前跟伯伯相處的經驗,以為多少不會有這樣的問題,錯!應該是我根本沒想過這個問題,然後事實就擺在眼前,尤其當我對某人厭倦或沒興趣時,問題愈發的嚴重。

 

相處了幾天之後,或許是年紀大記性不好,我發現伯伯常常說話會跳針,就是說過的話會再複頌一次。像他說有些人說話只是廢話,或像灰塵一樣,一吹就不見。這話我在一簽就聽了兩、三次,此次再聽兩、三次,重複次數多了之後,我就會很無情的直接說:這個你說過很多次了。

 

實在的,我是個沒有耐心的人。無論對老人還是小孩,偏偏有時伯伯又很像小孩子,我反倒像個媽媽一樣,叨唸這叨唸那的;不過久了,我就懶得說了。

 

再來,生活水平的落差也導致溝通上產生問題。

 

伯伯以前是建築師懂得很多,在我們住的地方,也就是那要命遠的廁所,他自己做了類似熱水器的東西,以電來煮熱水洗澡;每次洗澡前要先煮熱水,以水量多寡決定煮多久,水溫可調整,但調整完煮出來就是那個溫度。優點是不用開關冷、熱水,缺點是水若太熱或太冷,也只能堅強勇敢的洗下去。

 

澳洲的季節跟台灣剛好相反,五月的台灣已進入春天的尾聲,準備迎接夏天的來臨;反觀澳洲剛好是秋天的尾巴,而寒冷的冬天正蓄勢待發。地理位置上,越往南方是越寒冷,偏偏塔斯是澳洲西南方的一個小島,而霍巴特又是塔斯南方的大鎮,我住的小鎮cygnet,又是距離霍巴特往南約六十公里遠。

 

言而總之,總而言之,就是非常寒冷,白天高溫只有二十度不到,夜裡低溫常常是十度以下。本來已經很冷的氣溫,再加上陰天或下雨,整個就是又濕又冷。

更奇怪的是,這個小鎮常常下雨或是陰天,我待的二十幾天裡,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天數都是壞天氣。

 

這麼冷的地方、這麼惡劣的氣候,要是沒個火爐,只怕會冷死在那。

 

火爐不消說也是伯伯自己做的,而且真的是要丟木柴進去燒的那種火爐。不過因為送風口在上方的關係,屋子裡越往上的地方溫度較高,越往下降到地板,溫度也像溜滑梯一樣的往下掉。

 

常常冷到不行時,我就會躲到床上,因為床是上下舖,我正好睡上舖,再把電熱毯給它開下去,想不暖都不行!

 

不論是熱水器、火爐伯伯都自己動手做,況且他還要做一艘船,相信他一定懂得很多。

 

這時生活水平的落差就出現了,伯伯有時會跟我講造船一些很細節的東西,但在台灣很少人會有船,我對船根本一問三不知,講中文我都不懂了,更何況是英文,是以我也就變得沒興趣聽。

 

再者伯伯很喜歡修理東西,像是電視、微波爐…電器類的產品,偏偏我又不懂而且也沒興趣懂。

 

伯伯買東西從不看價錢,他說因為有其他更重要的事;但對我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價錢,尤其是在澳洲,所以今天買了便宜的土司、訂到便宜的住宿,我也不想分享給他,是以話題也就兜不在一起。

 

最嚴重的一點是,當我對某人反感沒興趣時,溝通的問題會更每下愈況,最後會變成──無.話.可.說的境界!

 

偏偏這樣的境界產生在我與伯伯之間。

 

形成這樣因素的始作俑者就是──衛生習慣。

 

上廁所不洗手、髒衣服一直穿,讓我只想離伯伯遠遠的,保持三步的安全距離。

 

很多習慣是要住在一起才知道,要是早知道伯伯的習慣是這樣,打死我都不會定下那個「承諾」。

 

要是我交到像伯伯這樣衛生習慣差及房間大混亂的男友,應該第二天我就會跟對方分手。因為我沒辦法忍受。

 

在伯伯這之所以忍受,是因為我知道自己只是小待,要是長住的話,沒一個禮拜我也會搬走。

 

最後的文化差異,外國人每天最喜歡問:你今天好嗎?

 

伯伯每天都問我,就算天天不開心,我還是回答:好!

 

最讓我無法認同的一點,就是伯伯做事情從來不規劃,全憑心情。

 

還沒去bushwalking前,伯伯每天都在提議要帶我去哪裡、哪裡,但剛玩完墨爾本一週的我,根本哪都不想去,只想待在家休息。加上塔斯去年我就玩過了,雖然沒玩透透,該去的著名景點也已踏足過,而且我來這的目的只是為了履行「承諾」,其他時間我只想休息。

 

像在Young一樣,每天啥事也不做,發呆也能過一天。

 

所有的提議當然都在我的否決之下無法成行,尤其在要去bushwalking的前三天,眼看我的外套還沒完成,伯伯還在那提議出去看電影!我整個人快暈倒。本來原訂的出發日期,因伯伯外套來不及完成而延遲兩天出發。

 

如果可以我並不想延遲,因為一延遲就會進入到大姨媽來光顧的危險期,再遇上野外的bushwalking,原本的不方便只會變得更不方便!

 

那時使我對伯伯感到很失望,出發的日期五天前就說好,明明有足夠的時間可以完成的。甚至一度產生想離開的念頭,但一走了之的我,此行不就白來了?總之最後我還是選擇留下來。

 

有一次因為沒有土司當早餐,但開去大鎮的大超市要十八公里,況且只為了買一條土司省那個錢伯伯說不值得,好吧!只好到小鎮的小超市買貴了一塊錢的土司。

 

不過再下一次,伯伯因為差點把我的土司吃完,我說你不能再吃了,再吃我就沒早餐,因為那是在大鎮買的,他說那就去大鎮的大超市買,而且現在就去!

 

我回說你很矛盾喔!他回說那是天性,害我又想翻白眼。

 

每次我問伯伯何時去大鎮或你明天會不會去,他都沒辦法給個肯定的答覆,這對我而言就會很麻煩。

 

因為我不知道要買幾天份的食物,而且又沒冰箱,食物當然要消化的越快越好。

 

像那次會去小鎮買土司嚴格算起來,禍首是伯伯。

 

因為之前我已算好土司剛好在去bushwalking的當天早上吃完,卻因為延遲二天出發,害我沒早餐可吃,才會去那個小鎮買貴了一塊錢的土司。

 

以上大致就是我在伯伯這的生活及苦水,有人或許會說,不開心你可以離開呀!做啥那麼委曲自己。

 

其實除了開始的幾天,之後的每一天我都在思考離開這個問題。

 

問題點在於我沒有好理由或是藉口,廚房不是沒有,只是很簡陋;廁所不是沒有,只是很遠。

 

而且伯伯為了我要來,特別去買了一個二手單人沙發椅;為了我要來提前完成火爐及熱水器。不然我就有好理由:這裡太冷或沒熱水洗澡!

 

加上伯伯幾乎對我唯命是從又每天噓寒問暖的,我怎麼說得出口想提早離開的真正理由──衛生及生活習慣。

 

我是個不喜歡說謊的人,如果要說我會說出真正的理由,但事實往往是傷人的。為了不想傷到伯伯,只好苦往肚裡吞。

 

或許說穿了真正的理由,也可能是我想省住宿費。

 

我也不是那種只受餽不懂回報的沒良心鬼,想到伯伯很少吃到台灣道地的食物,我特別去墨爾本的中國城買了一包紅豆,準備煮紅豆湯;甚至特別從Young留下一些醬油、香油及八角,想滷些滷蛋給伯伯試試。

 

最後紅豆湯煮是煮了,只是煮到好瓦斯罐當場空了一瓶。

 

剩下兩瓶,但滷蛋會更耗瓦斯,因為一滷至少要一小時,瓦斯瓶眼看會不足,只好打消念頭。

 

無論如何,我最後還是決定繼續住下去,雖然每天像在數饅頭般的過日子。

 

不過我還是提前兩天離開這裡,住到霍巴特的backpacker

 

理由一、週日我要參加教會的禮拜。這個教會的禮拜一簽時我有參加過,現在有個live band,氣氛有別於其他的教會。

 

理由二、我需要獨自告別塔斯這個地方,不想因「最後的農場生活」,破壞它在我心中的美好形象。

 

理由三、不想早起也不希望伯伯親自送我去機場。伯伯住的這個小鎮cygnet,去機場開車要一個小時,十點的班機我最慢九點要到機場,換算回去不就八點出門,七點起床,對不用再工作的我而言,早起已經變成一件不可能的事。再來怕伯伯不只送我到機場,還送到check in的櫃台。

 

基於以上的理由,讓我少了兩天的煎熬。

 

幸好轉眼間,今天已是我待在伯伯住處的最後一天。

 

不只可以告別這個我一點也不喜歡的地方,也順便告別那個不開心的自己。

 

在這段日子裡,連自己也不喜歡那個暴躁易怒、抑鬱不已的自己,或許伯伯也覺得我怪怪的,不太像他之前認識的我,但那都不重要了,因為我即將離去。

 

然後我又會變回那個開心、自得其樂的自己。

 

相信當我看到冰箱、及近在咫尺的廁所,一定會亂感動一把的。

 

或許這也是我在別的地方,沒機會體驗到的感受。

 

但絕對不再有下次!

 

I promise

 

2010/05/14 PM1300 pen in cygnet of TAS last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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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俠 2010-05-24 15:49:31

感謝你的肯定
雖然在那段日子的自己,真的很不開心
至少那都已經過去了
人還是得向未來看

土司 2010-05-22 23:20:55

要是是我也會受不了 >"<
不過有履行承諾就好..算是達成任務了!!!
要不然以後也會責備自己吧~ :)
做得好大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