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1 23:30:01泥娃娃

走味的記念品

翻看著近十年來的日記
感覺十六歲的自己
跟現在已二十四歲的我
完全是截然不同的兩個人

當時十六歲的我
在日記上
憤憤不平的寫著:
「活了十六個年頭,
我不知道為何而活?」
現在的我
會很瀟灑的說
為何而活的理由很簡單
而且只有一個
那就是--「為自己而活」

別人無法去過你的人生
同樣的
你也無法去過別人的人生
所以
自己的人生
是由自己來主宰的

那些青春的印記
已飄揚在昨日的風中
輕輕一吹
便飄離的好遠好遠
想抓
卻徒留一場空
能留下來當見證的
全是走味的記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