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31 10:18:50DR.J

美國賣酒與喝酒的事

美國賣酒與喝酒的事
    美國對酒精飲料嚴格管控,不可輕易販售或提供酒給年輕人(minor),也不可以聚眾公開飲酒。美國飲酒年齡是21歲,甚至比台灣的限制還要嚴格。在清教徒時期,也頒發過禁酒令,可惜人性嗜酒,商人殺頭生意的做法,最後還是打敗了禁酒令。在禁酒時期,酒的黑市價格漲價,一般是違法暴力組織來從事違法的私酒生意,利潤高又免繳稅(唯一要打通執法者關節之白道稅),或是酒品不好,品質不佳的酒因為國家沒有規範而進入市場,這些都造成社會問題。因此,最後美國也只好憾憾然取消禁酒令。但是,仍維持了某種程度相較嚴格的飲酒規定。

  
    一些販買烈酒的專賣店也要有執照,在專賣店(liquor)與7-11底下也要標示(Liquor),或是販賣葡萄酒,在量販店也有標明葡萄酒,便宜的大約13-18美元,或是啤酒。
    記得一次同學聚會,去Pub飲酒作樂。在Pub是要看身分證的,某一次大夥兒去Pub,正在一一檢查id的時候,一位自認為年輕的女士高高舉起她的id給守門員。守門員沒好氣地跟她說:「妳,不必看id。」多傷人,害我們笑她笑了一整晚,多喝了好多酒。
    不像中國人喜歡在小孩子小時候,在家裡就開始訓練酒量的事情,在美國是嚴重不許可的。好怪,老美雖然喜歡上Pub小酌,來個double,但是其實酒量相較老中,實在不佳,有欠栽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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