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04 14:16:36DR.J

辦事的要訣,分輕重緩急

        現代上班族每天要處理的事情繁多,有些固然是自己份內應該要做的事情,有些卻是別人無形中加諸在我們身上的事情,這些人以及他們加諸在我們身上的事情,可說是我們的時間殺手(time killer)。
        對於事情的處理,必須區分等級,若依據事情的重要性與時間的急迫性來看,重要且緊急當然是第一優先。其次,重要但不緊急則是平常就要做成計畫,有計畫地小部分地做,一次完成一小部分,久而久之,時間(deadline)到了也就自然完成,而不會變成重要且緊急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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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不重要但是緊急的事情,之所以緊急通常是別人的立場來看,一位剛失戀的人來說,跟你談他對戀人的憤恨當然對他是很重要且緊急,但是對你可能就是不重要的事情,可是他又巴著你,造成你的緊急情況。這樣的事情常常打亂我們對事情處理的計畫,造成我們很忙亂卻毫無績效的結果。而不重要且不緊急的事情,因為其成敗壓力不大,或者通常顯得輕鬆或有娛樂性,一般人反而樂意辦理,不知不覺中佔據了大部分的時間,我們的一生就這樣被時間的四大天王完全剝奪。
        功利一點說,若照事情的重要性來看,第一重要的事情是一定要完成且成功與否對未來具有關鍵影響力的事情。第二重要的事情是應該要完成且成功與否對未來具有相當影響力的事情。第三重要的事情是行有餘力再做或不做也沒有關係的事情。第四重要或不重要的事情是可以由別人代勞的事情。最後,最不重要的事情是可做可不做對未來都沒有關係的事情,或是我們一天到晚喜歡做的事情,不要再做了。
        結論:「緊事緩辦,慢事緊辦。」意思是當事情非常緊急時,心情要和緩,不要因為心急而亂了方寸;反之,當事情還不緊急的時候,就要做好計畫,趕快一點一滴地辦理,這樣才不會一事無成。
參考文獻:經理人月刊,第五期,第16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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