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1 19:00:17^_紅蘋果_^

難道想一個人真的需要權利嗎??

你說不是不想見 也不是不想聽
只是已經失去了想一個人的權利
這就是你給我的回答嗎??
半年多了..
分開的這幾個月
發現自己的愚昧無知
以及不成熟...
我想這是畢生最難忘的事情..
只希望還是朋友..
如果可以回到從前
我會認真的做抉擇
誠懇的對待每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