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0 20:38:13︴〃可愛の櫻 * ×

☆∴↗他 離 去 ㄉ 那 天《二》↖∴☆

然後,兩個星期之後.我終於收到他的短訊。我看見來電顯示是他的電話,猶豫了好幾秒,然後才打開來看。

「星期五六點我在大學的三號演講廳有演出,我已把門票放在你家信箱,我們見面吧。」

我看到訊息,立刻跑到樓下開信箱。果然,裡面放著一個沒有收件人的白色信封。我打開信封,裡面放著一張第二行的流行曲演奏樂隊的門票。

對了,上次見面他說過他是玩結他的吧?

星期五的晚上,我一早準備好,穿上最新購買的裙子,整裝待發去見他。可是───那應該是命運吧───我遇到了一個不速之客。正當我準備出發的時候,我的男朋友終於打來了。我還未來得及說話,他已經打斷我了。

「子靜,我在灣仔警署,你快點來。」他說,「不要告訴我父母。」

「你幹甚麼?」我不耐煩地問。

「你不要管,總之你趕快帶錢來保釋我吧。」他說完便掛線了。

那一瞬間,我有衝動丟下他不管,順便了結這些年來的恩怨。可是,除了我以外,誰會那麼愚昧拿錢去救他?我嘆一口氣,打開化妝桌上的首飾盒子,把裡面的一千元紙幣拿出來,往警署出發。

到達警署以後,他坐在一旁錄口供,我板著臉站在他旁邊。

「來保釋他嗎?他還要錄口供,你們先談一談吧。」警員看見我臉如死灰,識趣地走開。

「到底是甚麼事?」我問。

「沒甚麼大不了…」他吞吞吐吐地說。

「要是再不說,你休想我保釋你。」我狠狠地說。

他不滿地說,「有甚麼大不了,不過是買翻版碟,碰巧海關掃場罷了。」

「早叫你買正版。」我說。

「大小姐,你別以為個個也像你,幾百萬未開頭。」他別過臉,不肯再看著我。

我想,那一刻我的臉色一定比之前更難看。剛才的警員回來了,示意我到外面等候。

就這樣,我等了兩小時多,錯過了音樂會。

出了警署,他又好像甚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過一樣,一路上說著他的無聊笑話。

他把我送到家門外,臨離開前,他說,「你變了。」

我轉過頭去看著他。

他繼續說,「以前的你,根本不會這樣跟我說話。」

我頓一頓,說,「對,我變聰明了,近視都醫好了,才會發現我以前多麼有眼無珠。」

我繼續向前走,頭也不回向著管理處走去。

「無論你怎樣想…」他繼續說,「我們才是一對,無論如何你都不會離開我。」

我覺得那把聲音厭惡極了,我掩著耳朵向前跑。

那次之後,我男朋友再沒有打來,也沒有用任何方法聯絡我。然而,他也一樣,自從我失約星期五的音樂會,他也沒有找我。

一個星期後的週末,他終於打來了。

「抱歉,上次我臨時有事…」我已拿起電話,連忙解釋說。

他打斷我的話,「不要緊,今天下午有空嗎?」

「幾點也可以。」我說。

「我兩點半下課,我們三點在老地方等吧。」他說完便掛掉電話了。

我等不到三點,連忙梳洗換衣服,然後抱著一堆參考書出門,這樣媽媽便不會懷疑我去那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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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的下午,銅鑼灣的二樓茶座外的,下著雨。

從落地玻璃窗外看到的,依然是喧鬧的街景,依然是那些黑壓壓一片的人頭,依然,是那盞只有三十八秒綠燈的交通燈。

然而,行人的身影已非故人,在交通燈前等候的,亦非昨日的車子。當桃花依舊之時,人面已經全非。

桌上放著厚重的參考書,那是一個中七學生在高考前應有的景況。但,當書讀得越多,人,就越困惑。化學、物理課本滿是定理,但談的都是物質的改變,而非永恆的定理。

我坐在茶座,翻著筆記等候,是等候一個人,也是等候那一刻的來臨。

「子靜!」他終於來了,坐在我對面的位置,拍拍身上的雨水。

我從碎花布手袋中拿出紙巾遞給他,他接過了,抹去臉上的雨水。他擱在桌面的文件夾溼透了,放在裡面的文件的一角上的文字也化開了。

「要些甚麼嗎?看你的樣子一定很累了。」我把餐牌推向他面前說。

「一杯珍珠奶茶。」他禮貌地掛著笑容向老闆說。

他挪開他那份溼透的筆記,緊握著雙手,擱在桌面上。他的手上戴著一條皮手繩,是我們認識那天我送給他的禮物。

老闆放下兩杯珍珠奶茶,然後又繼續埋首他的工作。

「找我出來…有事嗎?」我顧作安靜地問。

瞎的也知道,這種氣氛斷然不會是好朋友聊天談心。

「其實,我有事情要向你坦白。」他說,並沒有抬起頭看著我。

「說吧。」

「其實我有女朋友。」他說。

我並沒有十分驚訝,這個事實,正好解釋那天晚上為何他抱完我之後會落荒而逃。

「嗯。」

「雖然你沒有說,但其實我也知道你已經有男朋友。」他冷靜地說,「是上星期五,演奏會完結之後我在你家樓下等你時發現的。」

「對不起,我不是有心要騙你,我是不知如何啟齒…」我說。

他搖搖頭,「我不是要怪責你,只是,我想我們要結束了吧。」

我沒有說話,靜靜地聽他說下去。

「不騙你,我的確有想過背著她跟你永遠約會下去。在那天晚上我才發現我與你原來已經不是普通的關係吧。」他說,「所以,我很自私地下了決定,如果你那天收到我的短訊,肯來的話,我就結束與她的感情,可是,到最後你還是沒有來。」

「對不起。」除了這三個字,我想不出任何其他的對白。

「從頭到尾都是我的錯,你不必自責了。」他說,「我們這樣做,會讓我們的另外一個她傷心吧。所以,就在甚麼都未發生之前把它結束吧。」

我沒話可說,短短的五分鐘,他把我想了一個月的事情清清楚楚地解決了。

「我們還會像以前一樣見面嗎?」我問。

「就讓我們的緣分停止在溜冰場那天吧。」他說,「我們或許可以虛偽地裝作不認識對方,然後,到將來有天我們都不再受到束縛時,再重新開始吧。」

他站起來,離開了。

離開之前,他還不忘到櫃檯埋單,一如以往細心。

我看著他那杯沒喝過珍珠奶茶,眼眶發熱了。

原來,歇斯底里埋怨責備命運,和選擇這個結局的人,都是我。

當我埋怨男朋友沒風度沒愛心人格卑劣的同時,我也是那種見異思遷為自己貪新忘舊找藉口的卑鄙小人。

諷刺的是,我和他才是同類,我們天生一對,我們一樣卑劣。

你放棄我,選擇你的女朋友,是做了最對的決定吧?

我嘴邊掛著笑容,而眼淚,卻慢慢地滑落我的臉頰。

在他離去的那天,我終於哭了。

為我的愚昧而哭了。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