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19 13:18:00項少雲

吃與穿

哈,這兩件事,哪一樣對你比較重要呢? 我,應該是吃,會接二連三地光顧一間NASILEMAK,或經濟飯,但是不到一個禮拜,聞到屬於它檔口食物的味道,我就會逃之夭夭!這是我在拉曼讀書時犯下的賤習,為了改掉這賤習,如今,我嘗試不要天天光顧同一間咖啡店,或飲食店,所以,我常常為了午餐而無聊地煩惱....今天未下班,就想明天中午我可以吃什麼?

但這也是最令我精神振奮的事,它就像是我的精神寄託一樣,讓我可以暫時釋放一下.......有時光是想,口水就會一直在吞,特別是想到我很久才能夠吃一次的火鍋皇......由于荷包瘦瘦的關係,我就以意大利面,揚州炒飯代之,呵,我知道這與火鍋是風馬牛不相及.....必須讓大家知道的是上一行說的食物都不超過馬幣10令吉,還包括水呢,已飽了...香港的朋友,請別羨慕,你們的食物可是我的夢想....

雖然,對吃很挑,但對於打扮育穿著,我還未開竅,只懂皮毛.....一雙鞋子,包鞋,我可以穿3年,一件衣服,如果沒有褪色,我可以一直穿下去,因為我買的衣服都不會怎麼過時的.....所以.朋友很佩服我可以穿那麼久,我想是我爸爸的意識已變成我的潛意識吧,他老人家總愛說什麼吃多少,穿多少是命中注定,如果在生命的前半段用了,後面就要自己保重,雖然我不是很相信,但我還是只買必須品,我相信這與我根深蒂固的務實觀念有關吧!

當然,為了可以穿久一點,我就需忍痛地買好品質好一些的衣服,鞋子(只屬包鞋);而這動作是新年才有的興致,所以你可以想像我的打扮/模樣,好聽些,我是樸素,不好聽就是不像女生.....



圖中的破鞋就是我的最佳戰友,從東方到北方,陪我渡過了三個春天,不幸地在今年秋天,位於頭部的血管宣告爆裂,所幸及時送院救治,在血管上縫了約5針,針刺鞋皮,疼在我心,一針一抽蓄,怎樣都要它返魂有術,結果當然是命不該絕喔。。。,哪里會那麼快壽終正寢喔?看它忠心護主的份上(護著主人的錢包=讓主人不破費),就讓它在家休養生息了1星期,才要它陪我上陣作戰!果然老鞋未老,一出場有如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小伙子般朝氣勃勃的,真是“當我們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讓我們在一起,其快樂無比。。。。”完#
如诗 2006-10-19 15:04:33

天啊!买衣服,打扮自己是人生一大乐趣,尤其是女生,更应该宠爱自己多一点!
呵呵,我知道你最爱吃,可是为了保住荷包,总是跟自己过不去,嘻嘻!
如果一年买一次衣服,我会觉得做人没意思!辛苦赚钱不是为了要让自己活得更好吗?

2006-08-30 09:53:35

那下次找你出来喝茶,你能破例弄点女人味的打扮吗?

項少云 2006-08-23 10:05:44

請問村民與阿布,我認識你們的嗎?為何不留下住址,讓我去探訪一下?望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