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3 17:02:31MIKE工作室

上海被强迁10年的受害者吴宁致韩正

上海被强迁10年的受害者吴宁致韩正书记的一封信
请韩正书记督促卢湾区政府纠正、解决以假造“上海商品期货交易大楼”为名进行非法拆迁,违法强占我们家依法获准居住使用的土地、违法强拆我们家依法所有居住使用的房屋等问题。

我们家从解放前开始就一直居住在上海市卢湾区日晖东路223号的私房内。该处私房依法获准占地60m2、、建筑面积88.8m2,属一楼一底的砖木结构房屋。1996年5月31日被卢湾区政府非法“强迁”时该处房屋居住有七人,即我和妻子孙菊芳;长子吴刚、儿媳王薇、孙女吴怡然;次子吴强;外甥顾涛。其中属于顾涛所有的一间房屋建筑面积为18.5m2。

1995-10-28日、卢湾区房管区局以假造“上海商品期货交易大楼”为名,发布“公告”在我们家居住的“日晖东路271地块”进行拆迁。

1996-5-10日、和1996-5-22日、卢湾区房管局和卢湾区政府都是以上海市计委假造“上海商品期货交易大楼”的“沪计投(1995)640号”等文件作为拆迁依据,对我们家作出了“沪卢房(96)拆裁字发第379号房屋拆迁裁决书”和“卢府拆限字(96)第19号限期拆迁决定书”卢湾区政府于1996-5-3日、对我们家非法执行了“强迁”。“强迁”到二十多公里外的远郊,只给住各类市政设施不配套、房型不符合上海市建委1994年颁布的《上海市标准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08一20一94] 》,又没有经过正规验收的、不合格的、卖不掉的、而且面积只有37.6m2的滞销房。

违法强占我们家居住的“日晖东路271地块”后,建成了现在的“瑞南新苑”作为上海市一些局、处级干部的福利分房。


对此,我们家反映、控告了十年,至今不纠正、解决。

为此,我们家向韩正书记反映以上情况。请韩正书记督促卢湾区政府纠正、解决。

谨此,顺致

敬礼



吴宁

于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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