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27 10:15:52黎俊成
我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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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們是一群瘋瘋癲癲的高中生,每次段考完,最喜歡騎著非法的機車在城市裡遊蕩。最喜歡去的地方是西子灣,一群人擠在中山大學堤岸末端的小燈塔,對入港的輪船揮舞狂叫。我們揮的不是手,而是紅色的嬰兒馬桶。當然,我是這一群裡最安靜的一個,我總是靜靜看著他們瘋,但是他們還是很喜歡我,我的存在好像是一種安全感,一座堤防,他們就像是浪,因為有堤防的存在而顯得澎湃。
那時候,我才開始認識我成長的城市,雖然我從小就在這裡長大,可是高中前,我的記憶只是家,只是學校,往返在家與學校的地圖上,我是一顆還沒有旅行完全身的紅血球,只知道血管與氧,課業與媽媽的喜怒,上了高中,開始跟著這群人瘋,去友校送便當,在新堀江看短裙辣妹,開始會說一堆謊言:要留校晩自習,要做報告,騙著媽媽在深夜的球場揮汗,在入夜的羅蔔坑數情侶。原來,說謊是一種成長的象徵,在想要的與被控制的中間嚐試平衡的權宜方法。
大學聯考,我的成績不差,但我是唯一留在這座城市的人。
大家都飛了,只有我留在原地撿拾地上的羽毛,偶爾把羽毛貼在手臂上,感受你們飛翔的風。原來,謊言只是在原地跳一跳,它並不能真正讓我飛翔。我的確是跟你們不一樣的,我沒有勇氣一個人在外地生活,我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養活外地的自己同時照顧家人。大學四年,在bbs的高中班版上,我看到他們繼續在台北闖蕩,騎機車環遊台灣,甚至飛到了國外,當然,你們也會想到我,你們最常跟我說的一句話是﹔離開高雄來找我們玩吧!
離開這座城市,我也是曾經離開過的。
第一次到台北,捷運剛建好,你們在巨大的台北火車站迎接著我,我好像是故鄉來的土產,你們的話題不斷在我身上企圖舔出家鄉的味道。因為你們連寒暑假都不回家,打工,照顧女朋友,以台北為家,以台北為榮,當你們帶著我在這個巨大到我不相信的城市裡,試圖用以往的無厘頭歡樂握紧彼此的手時,變了,那不是記憶裡的呼喊,不是輪船進港時的紅色嬰兒馬桶,變成了一種傷害,只是不斷的告訴我,是你們拋下了我,陽明山與柴山,漁人碼頭與西子灣,一群人的你們,一個人的我。為什麼我會這麼在乎那些一起飛翔的日子?因為那是我第一次沐浴著風個感覺,即便那只是我用許多謊言換來的小跳躍。
那一次從台北回來,西子灣,旗津,愛河,我不再去了,傷感。我回到了家裡與學校,學校與家教的線路上,繼續當一個盡責的紅血球。
大三我交了一個甜美可愛的女朋友,我的生命終於又飛翔了,她與我截然不同,樂天,無憂無慮,美食與出遊逛街是她的生活樂趣,她的鬼點子很多,就跟高中的你們很像,於是這座城市又開始跟我親密了起來,記憶裡一個個地點又重新造訪,我跟她講每一個有關你們的故事,彷彿昨日,我們用香蕉砸柴山的猴子,猴子被砸痛了還高興的抓起香蕉猛啃,舊的回憶,我與她新的故事,這座城市變得如此美好,第一次愛戀的地方。
愛情的確是一種飛翔,比起說個小謊換來的自由高遠得多了。
幾個月後,她漸漸發現了真正的我,或許她愛上的是在我身上留下來的,你們的影子。可是真正的我,從小傷痕累累的我,她害怕了,於是她逃避了,飛走了,同樣留下了一地羽毛,一個人逛夜市時我把羽毛帶在身邊,一個人去吃飯也帶在身邊,我不想太快把這些羽毛燒掉,因為我覺得它們都還在呼吸。
不過你們就跟她不同了,記得有一個早自修,我忍不住在座位上哭了,也不算哭,就是眼淚滑了出來,你們立刻衝上來勒我的脖子,搔我的癢,你們還立刻表演各種繁衍下一代的動作,破涕為笑,一生就只這麼一次。不過愛情裡,我卻要扮演你們的角色,在她難過時,當一個可以陪伴她的人。可惜我終究不是你們,我能原諒她喜歡上另一個真正開朗的男孩,愛情要的是全面。懷念你們,你們並不在乎我是誰,你們只在乎「我們」是誰。你們現在在哪裡呢?台北。
來台北唸研究所吧!大學畢業,你們又在慫恿我離開這座城市了。
我曾經夢見自己一輩子都待在這座城市,在這座城市當一個自足的老師,我買了一台自己最愛的相機,還有一台休旅車,放假的樂趣就是開著車去其他的城市找每一個你們,你們都結婚了,也有了小孩,我跟這些小孩說他們爸爸過去瘋狂的行為,例如把廁所的大鏡子塗滿肥皂泡沫,一群人裸體拍鏡子裡的自己。例如一群人在學校的植物園插賭可以把萬年汙池中,長得海豚大的清道夫徒手抓起。例如在大學聯考倒數30天穿友校的制服,戴假髮,混入友校,結果被友校教官發現追得跳出圍牆,裙子還卡在圍牆上。他們都有美麗的妻子,美麗的房子,時時約著一起家族出遊。而我,漸漸在這個城市老去,葬在城市的一個角落。
我真的是喜歡這座城市的。有一次大雨過後,我在實習的學校頂樓眺望,風是牧羊人,趕著巨大的雲群通過城市的上空,高樓像是巨木,在雲群底下深呼吸著,我想到了過去。小時後我是一個很怯生,很容易緊張的人,我很害怕不友善的目光,很害怕面對群眾,可是我又是一個不輕易認輸的人,為了準備上台演講,我徹底把自己要講的每一個字寫成稿子,徹底的背熟,對牆壁演說覺得不真實,我就三更半夜爬到頂樓的水塔上,大聲的說給這座城市聽,每棟樓房都張著燈的眼睛,閉著門的嘴巴,總覺得遠方有人在聽我講話,後來變本加厲,當時流行吹直笛,直笛變成了我的摯友,因為當我悲傷時他會跟著我發出悲傷的聲音,當我快樂時也會跟我發出快樂的聲音,為了到達出神入化的境界,半夜我又時時爬到水塔上吹笛子,吹給整座城市聽,也吹給滿天的星星聽。這座城市真的曾經有滿天的星星,當爸爸媽媽又吵得不可開交,我就會拿起笛子躲在水塔上。
這樣一個自閉的我,這樣一個孤單的我,你們卻接受了我,喜歡聽我吹笛子,覺得浪漫。而你們在哪了呢?畢業,實習,當兵,我們成了過去,我,卻如此真實。
我想你一定留了很多的位置給”我們”裡的主角吧?
希望你永遠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