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7 18:45:11小紅帽

謹慎處理電子郵件以免觸法

Subject: FW: 謹慎處理電子郵件以免觸法

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被求償19億,
借鏡請務必養成轉寄時?
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
【謹慎處理電子郵件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電子郵件給你,如果你要轉寄,
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 。
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
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
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
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
7 / 8要出庭受審!
所以拜託!
  如果要轉寄我電子郵件給你的資料,
  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我的名字
  (摘自! :來源寄件者) 刪除(清乾淨)後, 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
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
  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
  後,再發送出去囉!
 
 
熱情的分享還需大家互相細心的執行才好,
才能快樂的得到分享,
再熱情分享時又不會可能傷害到前一位分享者處於上例之難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