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1 21:41:50菲
突然想起
這幾天在上班的時候,突然間想起了去年十一月中旬,弟弟出車禍的事。
還記得那天,下著小雨,地上總是溼溼的,才剛與朋友通完電話,心情還很愉快,接著就聽見爸爸接到一通奇怪的電話,然後就馬上跟我說,弟弟出車禍了,先到醫院。
在計程車上,我的心情很複雜,我心裡想著『我的弟弟平常就是一付威風凜凜、欠揍的小霸王樣,是不是撞到人了?可是隨著年齡漸長,他的機歪性也收斂多啦,車也都不騎快啦,應該不是被撞吧?怎麼可能?可能嗎?』,看著我爸沉重的臉,我不發一語,也不過問,為免讓他更擔心。
到了醫院,警察馬上跟我說這位是肇事事故當事人之一(當時他正在做筆錄,四隻健全),事發當時車已移動,因為弟弟意識不清,所以還不清楚事發經過,接著就問我有沒有帶弟弟證件,看見弟弟的二位朋友已經在醫院,我問了我弟弟現在在哪,我先請爸爸在外面等(不希望太衝擊他老人家),我先衝進去看我弟弟,我弟躺在外科急診病床上,左大腿非常的腫,還有多處擦傷,脖子上架著固定器,臉上、頭都是血,下巴有一條明顯被利器劃過肉分開的痕跡。
我弟弟怎麼會這樣?他不是應該坐在那被包紮,然後臭屁的跟我說『謀代志啦!』,他怎麼沒有起來?怎麼沒跟我說機歪不禮貌的話?怎麼會都是血?
我問了一下護士,我弟情況如何,護士告訴我『意識不是太清楚,左大腿骨骨折,腦有點血腫,醫生等下會來,但是還好叫一下我弟還會有反應,但還是要觀察』,隨後,我不帶任何情緒反應以醫療的立場大約簡單向我爸報告我弟情況,然後我問我弟朋友,怎麼發生的?
弟弟朋友告訴我『他電腦鍵盤壞了,只是來我家拿個鍵盤後就回家,才沒多久就接到警察用我弟手機打來說出車禍了,警察還打給我弟女朋友,她還以為是我們在開玩笑,結果發現不是,她嚇傻了,現在在路上』。
接著醫生來了,他給我看我弟的X光片及腦部斷層掃瞄並解釋著,我弟左大腿骨骨折、下顎骨有點裂,不過還好左腿骨不是複雜性的,只要動個手術拉直打上鋼釘就可以了,像我弟還年輕約一年應該就不會有甚麼問題了;不過比較麻煩的是,我弟有輕微腦出血,目前沒有止血現象,若是它很快就止血那比較不會有甚麼問題,怕是如果還是持續出血,怕血腫會壓迫到腦部,那可能就要先開腦,而一定得等到腦部沒有問題,才能動腳的手術,目前只能先觀察。
當我步出急診室,看見我弟女朋友哭得眼睛都腫起來了,我安慰她沒事,也跟爸媽及姐姐說先住院觀察,接著馬上幫我弟辦住院手續。
弟弟住院,接著就有照護的問題,其實顧病人是很辛苦的,還好我弟女朋友願意與我及姐姐輪流去顧晚上,必竟爸爸身體不太好,實在是不想順著他的堅持讓他顧一整天。
由於弟弟意識不是太清楚,會亂說話,不然就是說些莫名其妙的話,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弟弟當著爸爸的面,對爸爸說『我的任務已經完成,我要走了,沒有辦法在陪你』,同時還跟旁邊的友人叮嚀些事項,然後就閉上眼睛,真的嚇到我了,我趕快把他搖醒,罵他幹麻亂說話,但我的心理卻是非常的難過,後來走到病房外擦掉強忍在眼框中的淚水,我想著,怎麼在爸爸面前說這種話,你快給我清醒!
弟弟住了半個月,期間開了三次刀,有一次算是多開的(因為無意識的他因為不舒服把固定下顎的鐵絲給弄鬆),不過有一次開下顎開了七個小時,跟預定的時間不一樣,難道是手術不順利嗎?還好,醫生後來跑出來告訴我們,劃開我弟下顎發現我弟下顎是粉碎性骨折,像千層酥那樣,所以當時X光片照不出來,因為要一片一片鎖鋼釘,鎖上去還會滑掉,所以比較久,嚇死我們這些在外面等的。
而對方在我弟住院期間只來過二、三次,且一直暗示著沒錢、僅道義上來看、會負責阿等等,住院當時說保險公司的人會來,到我弟後來出院連電話都沒來過,更何況是來看!
弟弟出院後,變得好瘦,因為他只能喝流質得東西,而他挑食的性格依然不變,死都不喝媽媽燉的魚湯,還好醫生說年輕人沒關係啦,當減肥囉!還好,原先我們擔心撞擊到腦部可能會有的後遺症,並沒有發生,隨著逐漸康復,弟弟的機歪個性也逐漸回昇,雖然他說他都記不起當時發生的情況以及醫院的事(我們總是說糗事,對於亂講話就輕易帶過),可是他很想記起來,因為他覺得那也是他的一部份,我告訴他,這是人身體的保護機制,記不得很正常,這也是件好事吧!我想最重要的是要訓練你的記憶力!(因為我也曾出車禍,撞到輕微腦震盪)只要你曾經發生的事情還記得,只是忘記了事故發生的那些片刻,都是正常的,不過會加減影響你之後記東西的能力,所以要訓練,至於那些片段,有時後會在一段時間過後自行浮出,所以你就不用刻意去想了。
還記得去幫弟弟領新身份證時,看著照片想著,弟弟怎麼會瘦成皮包骨,臉色又好蒼白,這減肥的代價還真大。
後來弟弟也因為這場車禍,公司請我弟走路,而對方一直沒有要解決事情的意思,我們並沒有要坑對方,但我們真的看不見對方的誠意與態度,所以決定最後提出告訴。
這是一個冗長的過程,對方一收到法院傳票才與我弟連繫,一見面帶著所謂的保險人員甚麼都不說就跟我們要醫療單據,還說頂多賠三萬(光住院就花十多萬、機車修理就快四萬、還不包括精神賠償及工作收入之損失與明年取鋼釘還要住院三天的費用),態度實在是惡劣到極點,決定大家法院上談;經過幾次檢察官質詢,後來上呈到法官那,他最後才願意說合解,雖然那價格不是挺好,但總比他當初說得出口的三萬來得多太多了,起碼這事有個段落了,弟弟也不用在請假往返法院,現在就等明年拿鋼釘,希望身體一切都沒問題。
人生當中總是會有這麼些的突然與生離死別,有個朋友告訴我,要看淡,這些都是必經過程,我很認同她說的,不過那些情緒感受總是會深深刻在心裡,有時無法輕易揮去。
Ada
2007-10-21 22:28:06
謝謝你! 2007-10-21 22:34:28
祝福你弟早日康復! ^^
版主回應
Ada:謝謝你! 2007-10-21 22:34:28
哪天肇事者家人或朋友出事
看他會不會知道那種討厭的感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