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6 11:56:24佳ㄦ

宗教哲學(1)

基督教與猶太教的誡命及祈禱中、詩篇和先知書中,常會出現一個基本觀念即「上帝是無限的」。這與一神論(Monotheism)相信只有一個至高的存有(Super Being),這存有是人格的、道德的,這存有要求被祂所創造的人對祂作完全的、絕對的回應。
無限-保羅狄立希(Paul Tillich)堅決主張上帝是一個「無限」的存有,他認為我們不應該上帝存在,因為這種說法帶有限制的意味,他認為「上帝是存有自身,而不是一個存有」。狄立希所強調的是中世紀經院學派的一貫想法,創造者與被造物的存在,決非同一種意義下的存在。
自存-自存性(aseity)有兩個部份:
(a) 上帝的存在或是上帝的特性,不倚賴於任何除祂以外的實在。
(b) 上帝是永恆的,無始且無終。
Aquinas認為,創造這一個概念,並不必然的排除了被造的宇宙可能是永的這種可能性。他認為我們可以把上帝想像成一個永恆無常的在創造時間的創造者,所以即使這一個宇宙居於被造的、倚賴的地位,卻依然沒有起始可言。奧古斯丁曾提出一個與此不同但可能比較有用的看法,他認為創造並不發生在時間裡;因為,時間本身就是被造世界的一部份。
上帝是善的、愛的以及聖的。
善的、愛的-上帝的存在與活動,構成了人至善的標準,祂造人的同時,讓人的本性有朝向善的可能,而人的本性若完全發展,則將驅於至善。因此當個人或群體違反了秩序結構時,將招致「不善」的結果。整個不善的結果都是人所導致的。聖的-當人意識到上帝的存在之時,將會感受到一種「祂比我偉大的多」的強烈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