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21 23:20:21Cherrybrandy

哀悼1~~從未讓Edward知道的思念

既然失戀了,我看我就一次哀悼的夠吧!突然在My document裡找到以前寫的白癡文章,給上上個讓我心動過的他。

電影裡的主角談愛情如是說:

愛情的感覺就是當你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你會覺得好高興;

當你沒有跟他在一起的時候你就會覺得很想他;

做任何事的時候你都會想到他;
而走在路上看到有什麼好玩的東西的時候,你會想買給他。』


很久沒有這種感覺了,在我的心死掉了以後,魂回來了以後,寂寞的當下,
我試著願意打開自己的心房看看有沒有人能進駐我的心………..

跟某人牽手後,跟某人接吻後,照理說我應該會失了魂才對,我應該會瘋狂的愛才對,可是我竟然發現我一點感覺也沒有,一點想念也沒有,一點快樂也沒有;我一度以為我不能再愛了,因為好多次我發現我在追尋的也許只是戀愛的感覺,可是過程中,我的理智會在某一刻跳出來告訴我,『我一點也不愛他,一點也不』。 我竟然我竟然已經悲慘到可以接受和不是生中真愛手牽著手漫步街頭。

這不像我,這真的不像我。對我來說,牽手是會牽走一個人的心的。
所以我曾試著想愛上牽我的手的他,可惜,愛情這種事情真的沒有辦法強求。
不愛就是不愛。儘管我再迷戀談戀愛的感覺,可是會清醒就是會清醒。

直到我遇見了他,每次到了要離開他的時分,我都覺得時間為什麼會過的那麼快呢,好希望好希望所有的一切都停格在那一秒,因為離開他以後,思念的煎熬讓我覺得自己像個傻瓜,我怎麼會這麼想念他呢?好想念他……

心理學家說每天想一個人三小時,想一個禮拜後,你會無可自拔的愛上他。
我想我完蛋了,因為我實在是太想念他了,從地面想念到天空,從白天想念到黑夜,從離開他的那一刻起想念到再見到他的那一刻,對我來說是甜蜜卻痛苦的負荷。我不敢相信,我會這麼的喜歡他,會這麼的思念他,這讓我覺得自己很沒用。在他牽了我的手之後,我的心更是被他牽走了,只是牽手而已ㄝ,唉唷,我好像笨蛋喔~~~~~~~

圖片轉載自幾米的剛好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