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6 21:30:07  【小★Q〃】

什麼時候要徹底跟你的愛人分手


紐約州長史匹哲招妓的醜聞不僅影響他個人的政治前途,也變成眾人八卦的笑柄。而這件事受傷最大最為倒楣跟可憐的就是兩度記者會都「被迫」陪在身旁的妻子席爾妲。

其實分手是需要條件的。

希拉蕊在總統老公偷腥被全世界知道的時候,為何不能分手?因為她還有她要的權力舞台,她跟柯林頓不是愛情伴侶,他們共同經營他們的政治權利事業。他們不需要愛情破滅而分手,如果他們的事業受到挑戰才造成分手的理由。

我要是席爾妲,我不會陪我這個白癡丈夫出席這個不甘我的事的記者會,我才是那個應該被抱歉的人,更何況以現實來講,兩個人的政治命運共同體已經破滅,除非他威脅我如果不陪他出來道歉,不給贍養費。

但是相對於我們這些芸芸眾生,一個女生跟一個普通的男人在一起,大部分的時候女人獨自工作,生活經濟獨立,跟自己的男人並沒有事業權力共同體的命運,只有普通甚至越來越無趣的性生活。這時候當男人出軌或是感情消逝的時候,女人,你為何還遲疑不分手呢?

很多人面臨愛情背叛的時候,都會來找女巫子綺詢問「是不是要分手?他還會回來嗎?」。
女巫子綺知道要下定決心分手很不容易,但是當那個人一點殘存價值都沒有,並且不珍惜你的時候,我鼓勵你認清現實,勇敢一點。

這一題是分析「你是否應該徹底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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