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7 06:08:50貝拉

檢舉 欠稅大戶奢華須知

檢舉 欠稅大戶奢華須知
◎名單取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網站公告:http://www.tpk.moj.gov.tw/mp030.html
◎何謂奢華:購買、租賃、使用、享有單筆2000元以上的商品、服務。例如,搭高鐵、出入酒店享樂、享受高價餐飲等
◎舉證方式:將人、事、時、地、物等以錄影或攝影存證
◎向誰檢舉: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地行政執行處
◎如何領獎:檢舉人須提供年籍、聯絡資料,以便核實後領取獎金,個人資料將保密
◎可領多少:
˙有助於對欠稅大戶核發禁止命令確定者:1萬至3萬元
˙證明欠稅大戶違反禁止命令經裁定管收確定者:3萬至20萬元
˙使欠稅大戶清償者:以清償金額5%計算,最高100萬元
資料來源: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