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21 00:35:26lutin

開學第二週

第三天,我硬著頭皮不嫌麻煩
要同學坐成一圈

問1: 中午發生什麼事 <只說自己在做啥,不指責別人>
順便講一下指責的不好處
問2:該如何解決
順便講一下國小老師用的各種處罰方式,並講講”記恨”的必然
有人還是會提議要用抄書來罰吵的人...等, 我話鋒一轉,問他
”那你是同意我這樣對你嗎?我們只討論針對自己”
三四個皆搖頭

討論中一直是有點吵,因為有三個人坐在一起
會一直講自己的話<午休或上課最易吵的主角>
我也只是一直要求他們 聽我說, 一直呼他們的名

最後我看也會不了了之,拿出腹案 即是
參加 ”保証會 做自己的事而不與別人發生交流關係>之計劃
我願意退一步, 讓他們不用趴著
但他們也要每人簽下約定, 犯二次即取消三天自由權利

我也特別提供每天二名自願打掃 <有組長會簽名証實>的機會
讓特不想睡的人去

so far, 除了一二個人需要我一直再去使眼色
還不錯

只是我必需跟巡堂師解釋, 而並不是每個人都會認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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