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 09:06:38小蜜蜂

對過的發票也可以參加抽獎!

從政府發放消費卷之後

各縣市幾乎都是憑發票這東西來抽獎(只是金額不同而已)

活動過後還可以將發票捐給公益團體做做公益

但是,彰化的抽獎活動卻拉的又臭又長

足足有9個月之久

從一開始就覺得怪怪的

不是活動怪,也不是獎品怪

而是在發票這部分好像有一點點問題

說是要捐發票做公益

可是,發票過了9個月,就算中了獎,要找誰領啊!

昨天

忍不住打電話到縣府問了一下

居然說:對過的發票也可抽獎

那......我之前寄的沒對過的發票,不就白白浪費了嗎?

所以囉~建議參加彰化抽獎的朋友們

即日起,到4月底的發票

對完獎再寄吧!(反正會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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