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 09:06:38小蜜蜂
對過的發票也可以參加抽獎!
從政府發放消費卷之後
各縣市幾乎都是憑發票這東西來抽獎(只是金額不同而已)
活動過後還可以將發票捐給公益團體做做公益
但是,彰化的抽獎活動卻拉的又臭又長
足足有9個月之久
從一開始就覺得怪怪的
不是活動怪,也不是獎品怪
而是在發票這部分好像有一點點問題
說是要捐發票做公益
可是,發票過了9個月,就算中了獎,要找誰領啊!
昨天
忍不住打電話到縣府問了一下
居然說:對過的發票也可抽獎
那......我之前寄的沒對過的發票,不就白白浪費了嗎?
所以囉~建議參加彰化抽獎的朋友們
即日起,到4月底的發票
對完獎再寄吧!(反正會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