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4-11 17:38:08yoyo

給與不給

以前在台灣一直覺得要付小費,已經包括在帳單裡了,我幹麻多花那筆錢,但來到這一切都不同了.


我一直天真的認為他們歐洲餐廳侍著都是靠小費過活,每當他們特別殷勤的服務著我們,我就會在心裡想待會小費給多一點.所以當我們第一次出門吃飯付完帳,我怪Joe先生小費給太少,他還因此深深的自責.但到底要給多少呢? 小費這檔事開始深深的困擾著我們,我們開始問有經驗的台灣人.和歐洲人.


德國人雷公先生說 : 小費放桌上是不禮貌的, 只要結帳時, 例如55馬克, 向侍著說60馬克, 這樣他就了解了.


比利時人E先生說 : 根本不用給小費,已經包括在帳單裡啦!

yoyo說 : 難怪我覺得比利時人和咱們台灣人越來越像.


住比京的表姐說 : 付信用卡的好處,就是不用給小費,真好!

yoyo說 : 那為什麼我上個月去維也納有名的沙合喝咖啡, 那個被觀光客養壞而根本沒給我們什麼服務的服務生卻說 : 妳付信用卡, 但小費還是要放桌上 .


住巴黎的表姐說 : 以帳單的百分之十來算, 放桌上就行啦!

yoyo說 : 那我喝一杯咖啡4荷盾, 要給多少?


神ㄚ! 請告訴我怎麼給小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