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27 11:34:09莫愁

被小人打

最近大走小人運,連續2件超瞎的事,讓我啞巴吃黃蓮,只能默默嚥下去。第1件不適合白紙黑字寫下來,第2件事讓我氣到發抖。

 

先說楔子:老大第1天月考,為了接她告訴我下課的電話,單手在辦公室車道處會車,一手接電話,天色昏暗又沒打燈光,距離沒算好右後車門撞到車道旁護欄,烤潻掉了一小片。因為沒撞到別人,又是自己的錯當然沒處理就回家了。才和外婆說真倒霉,哪知第2天會發生更倒霉的事。

 

隔天是月考第2天,天氣又冷又飄點小雨,當媽心軟決定送老大去學校,車子還沒開出停車場,老大說外套忘了拿,我只好找個最近的車位暫停一下等她上樓去拿,然後就出門了。

 

沒想到晚上回家後,我在社區中庭放資源回收物時,被自己的爸爸叫到社區管理室去,有一個女人說:「妳早上開車出門的時侯,撞到我家的車,沒告訴我們一聲就走了…」,我一臉茫然不知所云!

 

那女人說妳不要不承認,我去看過了,車位旁邊還有掉潻,監視器也錄到妳在倒車,然後指著監視器問說:「那不是妳嗎?妳明明在我們停車位旁邊倒車…」廢話,那當然是我,但監視器只錄到我在倒車,並沒錄到我撞車。我還來不及說話,那女人就一口咬定是我肇逃。我兒子早上8點多開車出門的時侯,發現車子被撞,車上還沾了白色的掉漆…

 

我氣瘋了反問:請問妳家的車是什麼色,撞擊點在那裡?車子又是停在那個位置?那女人回答很好玩:我們家的車子是綠色的,撞到那裡我不知道,車子就停在妳倒車附近,那明明就是妳,我早上已經請管理員調監視器,只有錄到妳倒車而已…。

 

這時管委員已經聚集很多看熱鬧的左鄰右舍,我更氣了:「妳說是我撞到,那好,請總幹事陪我們到停車場去,看看妳家車子的擦撞處來比照我的掉潻處。」女人說:我兒子還沒回來啦,車子他開去上班了。

 

這時女人的老公從外面走進來,她說要上樓煮飯去了,由她家男人接手來處理。那男人又把女人的說詞重複再說一次,我氣極了說話開始大聲並反擊回去。我說很簡單,大家到停車場去看,沒道理你家車子撞擊點沾到我掉的潻,而我的車子上沒沾上綠色潻吧?那男人說:那可不一定,我們的車子是靜止不動,而妳的車字有在移動…

 

我實在受不了,大聲說既然你家車子不在,我的車子確在,連同總幹事一起去看個清楚不就知道了嗎。那男人只是不停強調他「合理懷疑」的論點,完全不聽我要說什麼。我氣瘋了,叫他閉嘴換我說,男人也回敬我叫我冷靜一點,講話用不著那麼大聲。他說算了,他不追究了??跟我這種沒「理性」的人,沒什麼好說的。

 

這下我才不肯善罷甘休,他不追究我卻一定要弄到清楚。他都可以隨意誣蔑為什麼我講話不能大聲?大家一看兩車的撞擊點和停放的位置,就知道撞他車子的不可能是我。他的車子停放處是右邊靠牆左邊靠車道,我是左轉出車道,如果會撞到,一定是我的前車頭去撞,怎麼會是右後車門去撞呢??

 

男人馬上換了嘴臉:大家都是鄰居,用不著火氣這麼大,我也沒有認定說一定是妳撞的,只是「合理的懷疑」,算了,我不追究了??

 

我說:現在有資格說不追究的人是我不是你吧?等你兒子的車子開回來後,請通知我一聲,大家把車子開來比一比就清楚了。如果是我撞的,我可以下跪道歉,發聲明稿外加賠償你所有的損失。如果是你「誤會我」,那麼請你要在社區公佈欄張貼道歉函,我還要在這裡生活,也有2個小孩要教,不能讓孩子認為媽媽做錯事還不認錯處理,這種教育成本我付不起。

 

那男人一臉不可置信,「有必要搞成這樣嗎?算了、算了,我不計較了。」你不計較我要計較,如果你不公開道歉,那我就報警處理。那男人完全不理我,只對著我爸說:「大家都是鄰居,以後還要見面,有話好好說,沒有必要大小聲嘛,你跟你女兒說一下,這件事就算了。」沒想到爸居然也不支持我,說不是我撞的就好了,算了吧。

 

上樓後我愈想愈氣,男人也在家,卻是無動於衷,說搞不懂我在氣什麼。後來打電話給朋友,果然只有「朋友」知道我在氣什麼,也支持我要報警,並且建議我在報警之前,再跟對方溝通1次,要求他們公開道歉。

 

我問男人要不要陪我去,男人說他在家顧小孩,我自已去處理就好。(OS:老娘今天第1次知道,原來我家男人這麼「愛小孩」哦!算了,我自己可以辦),我去按對方家裡電鈴,女人出來應門,說他們正在吃飯不方便(吃飯?我氣到連水都沒喝,還有心情吃飯哦,那表示他們並不在意這件事嘛)。我說既然你家車子回來了,那大家一起去看看,把事情弄清楚。如果你錯了,就請公開向我道歉。

女人說:我們已經不想管這件事了,我也沒有說一定是妳撞的,幹嘛要向妳道歉,妳要追究那是妳的事,我們是受害者都不想管了,妳要怎麼做隨便妳。

 

我碰了一鼻子灰回家,想了半天決定要申張自己的清白,如果不弄清楚,以後大家都會認為是我太凶悍,我的大聲反擊是眾人所見,他們的隨意指控卻沒人在意,如果我不對自己負責,日後想起來只能生悶氣罷了。況且時間托愈久,對我愈不利,能證明對方亂講的跡證會失去,到時侯不我就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了。

 

還是打了110報案;不到5分鐘,2位警察來了,問明情況後問我:「小姐,妳想怎麼做?」我說我要處理。警察先生說:「怎麼處理?這不算車禍,頂多只是停車糾紛,而且完全沒有現場,妳要告對方什麼?毀損?誣告?還是公然侮辱?每一樣的法律要件都不太符合!」

 

我說:「那我能怎麼辦?只能自認倒霉嗎?不能送鑑定嗎?」警察先生幫我通知交通事故處理人員來,(這下有3名警察人員耗在此處理這種鳥事了)。交警說:「因為這不成車禍案件,所以不能處理,也不可能送鑑定。」此時我家男人終於(放心讓孩子們獨處),下樓來找我了。男人說大概只有公然侮辱勉強可用吧。

 

我想想真是無計可施,大費周章也換不回我要的道歉,徒然浪費社會成本和破壞自己的心情。最後只能請警察先生幫我做個紀錄,自己再用相機拍下2輛車的撞擊處,不了了之。

 

明明知道自己犯不著為別人的沒水準氣成這樣,但還是雙手發抖,晚上沒法睡。一些早期的心裡創傷又來糾纏,換個角度想,也許是老天來考試,看我再一次面對別人的不實指控,有沒有學到用正確的方法來處理吧。

 

還有第3件更麻煩的事在處理中,現在沒辦法說,也還沒找到妥善的方法,反正就是沒好日子過啦。

 

瘋貓 2009-03-29 12:52:18

星期五才放了假. 可是躲著自閉.
我們再找一天去吹海風.
大約要到5/1. (第二季無薪假已取消)

你自己要多保重..感冒病毒一隻比一隻兇.
買點新鮮檸檬.連皮切片用溫開水悶一下.再喝.

echo 2009-03-29 08:48:46

瘋貓:
等妳下次放假時,相約去吹風看海如何?
這些不理不行的鳥事,再不願不甘處理,
還是要打起精神來善後。

*新體驗:急怒對身體傷害太大,我得了重感冒,
後腦痛得要命,又發熱又畏寒,真是無言~~~

echo 2009-03-29 08:41:40

老瘋癲:
先謝了,可憐我現處於「非常時期」
完全沒有逃家的可能,每天忙著打繞在老大身邊嗡嗡飛的蒼蠅~

是個隨叫隨到,認真負責的「書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