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30 09:35:51讀.冊.人

小雪閱讀:畢飛宇《造日子》


小雪閱讀:畢飛宇《造日子》
書名:《造日子》
作者:畢飛宇
一九六四年生於江蘇興化。揚州師範學院中文系畢業,曾任教師,後從事新聞工作。八○年代中期開始小說創作,他的文字敘述鮮明,節奏感掌握恰到好處。曾獲得英仕曼亞洲文學獎、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中國作家大紅鷹文學獎、中國小說學會獎等,《推拿》獲選為《中國時報》開卷年度十大好書。
另著有《青衣》、《玉米》、《平原》等書。

內容介紹:
男孩以玩瘋的每一天,來消磨物資貧乏年代的空虛與無所事事的寂寞。
生活縱然有諸多無聊甚至無奈,但可以自己創造內容。
白日夢有多美,生活就可以有多美。
——世界一下子大了,是語言把世界撐開的,孩子的想像力在越來越大的世界面前匍匐前行。我的內心對「遠方」充滿了熱切的遐想……
漂泊轉徙的童年,是畢飛宇心靈的原鄉。他在蘇北鄉村玩野了,物質上雖一無所有,卻自有一個無所不有的小小天地:他把桑樹當作玩具,驕傲地宣稱「猴子是鄉下的孩子變來的」;水蛭可以揉成球、幫別人家掃豬圈是殺時間的好方法;用手電筒光柱探照夜空讓他著迷,使他的心變得浩瀚……

他孤獨的小眼睛緊緊盯著這個好看的世界,每天的遊歷都是對壯闊天地的探索。他愛看手藝人的勞作,那些重複使他理解了「好看」與「沉悶」之一體兩面;也著迷於春去秋來大地顏色的變換,濃烈的色彩使他理解了寂寥;好不容易得到稀有的滴管,完成性能卓越的彈弓,使他領悟到耐心總有回報,倉促和絕望絕不可取。

在壓抑的年代中,那些歡快的遊歷、與大自然無比親近的生活、物資貧乏年歲中的等待與失望,讓一個野生動物般撒潑的男孩內心的內容瘋狂地生長,成了一個早熟的文學家。從日常衣食到身邊的動植物,再到水利工地、喪葬等場景,他復返為男孩,興致勃勃地道出這世界的每件物事都是如此有趣而值得嚮往。
這是畢飛宇的第一本散文集,也是一個小說家成長的秘密。

本書特色
★畢飛宇曾獲魯迅文學獎、茅盾文學獎,並擊敗大江健三郎獲得英仕曼亞洲文學獎,被評委譽為「當代的契訶夫」,此書是他首部描繪個人成長過程的散文集。
★以輕鬆俏皮語調書寫童年往事的同時,對中國社會及人性、寫作等事有深入的思考,全書既易讀又有深度。



目錄:
楔子
第一章 衣食住行
1、村裡的時尚
2、分享就快樂
3、身居廟堂
4、水上行路

第二章 玩過的東西
1、桑樹
2、鳥窩
3、九月的雲
4、蒲葦棒
5、螞蝗
6、紅蜻蜓

第三章 我和動物們
1、豬
2、馬
3、牛
4、羊

第四章 手藝人
1、木匠
2、瓦匠
3、彈棉花的
4、錫匠
5、篾匠
6、皮匠
7、剃頭匠

第五章 大地
1、麥地
2、稻田
3、棉花地
4、自留地
5、荒地

第六章 童年情境
1、磨坊
2、水利工地
3、打孩子
4、葬禮
5、現場大會
6、父親的名字(一)
7、父親的名字(二)
8、池塘
9、床

第七章 幾個人
1、盲人老大朱
2、啞巴
3、黃俊祥
4、陳德榮


書摘:湯圓
我記不得是什麼時候了,總之,那一天我得到了一碗湯圓。但我們鄉下人要土氣一點,我們把湯圓叫做「圓子」。我的碗裡一共有四個圓子,後來,有幾個大人又給了我一些,我把它們都吃光了。——情形是這樣的,以我當年的年紀,我的母親認為,我吃下去的數量遠遠超出了我的實際能力,所以,她不停地重複,她的兒子「愛吃圓子」,「他吃了八個」。後來,大家都知道了,我自己也知道了,我愛吃圓子,我一頓可以吃八個。

我相信酒席大致也是這樣,如果你在某一個酒席上喝了一斤的酒,人們就會記住,還會不停地傳播:某某某能喝,有一斤的量。記憶都有侷限,記憶都有它偏心的選擇,——人們能記住你與酒的關係,時常會忽略你與馬桶的關係。
直到現在,我都快五十了,我的母親都認定了她的兒子「愛吃圓子」。我其實不喜歡。在那樣一個年代,在吃這個問題上,愛和不愛是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問題,首要的問題是「有」。在「有」的時候,一個孩子只有一個態度,或者說,一個行為:能吃就吃。這句話還可以說得更露骨一點:逮住一頓是一頓。

我還想告訴我的母親,那一次我其實吃傷了。很抱歉,「吃傷了」是一件很讓人難為情的事,可我會原諒我自己。一個孩子,在那樣的時代,如果有機會的話,我相信所有的孩子都會吃傷。
我為什麼至今還能記得那碗湯圓呢?倒不是因為我「吃傷了」。首要的原因是因為湯圓屬於「好吃的」。——吃「好吃的」,這樣的機會並不多。我的父親有一句口頭禪,說的就是「好吃」與「記憶」的關係:餓狗記得千年屎。那碗湯圓離我才四十多年呢,九百六十年之後我也未必能夠忘記。

「好吃的」有什麼可說的嗎?有。
我們村有一個很特殊的風俗,在日子比較寬裕的時候,如果哪一家做了「好吃的」,關起門來獨吞是一件十分不得體的事情,要被人瞧不起的。我這麼說也許有人要質疑:你不說,你們家做了「好吃的」,人家怎麼知道的呢?這麼說的人一定沒有過過苦日子。我要告訴大家,人的嗅覺是一個奇異的東西,在你營養不良的時候,你的基因會變異,你的嗅覺會變得和瘋狗一樣狂暴。這麼說吧,你家在村東,如果你家的鍋裡燒了紅燒肉,村子西邊的鼻子會因為你們家的爐火而亢奮。——除非你生吃。

所以,鄉下人永遠都不會去燒單純的「紅燒肉」,他們只會做「青菜燒肉」、「蘿蔔燒肉」、「芋頭燒肉」,滿滿一大鍋。——為什麼要這麼做呢?要送。左邊的鄰居家送一碗,右邊的鄰居家送一碗,三舅媽家送一碗,陳先生(我母親)家送一碗。因為有青菜、蘿蔔和芋頭墊底,好辦了,肉就成了一個「意思」,點綴在最上頭。

我們鄉下人就是這樣的,也自私,也狠毒,但是,因為風俗,大家都有一個思維上的慣性:自己有一點好馬上就會想起別人。它是普遍的,常態的。這個別人當然也包括我們這個外來戶。
柴可夫斯基有一首名曲,《如歌的行板》。它的歌詞是烏克蘭的民歌,作者不詳。這首歌我引用過好幾次了,我還是忍不住,決定再一次引用它。它是這麼唱的:
瓦尼亞將身坐上沙發,
酒瓶酒杯手中拿。
他還沒有倒滿半杯酒,
就叫人去喊卡契卡。
這首歌的旋律我很早就熟悉了,但是,讀到歌詞卻還是一九八七年的冬天。那一年我大學畢業,一個人在宿舍。讀到最後一句的時候,幾乎沒有過渡,我的眼淚奪眶而出。我不需要回憶,不需要。往事歷歷在目。在我的村莊,在那樣一個殘酷的、艱難的時刻,人們在「革命」,即便這樣,偉大而又溫潤的中國鄉村傳統依然沒有泯滅,它在困厄地流淌,延續:每一個鄉親都是瓦尼亞,每一個鄉親都是卡契卡。我就是卡契卡,可我還沒有來得及做瓦尼亞,我就離開了我的村莊。這是我欠下的。

很可惜,在我還沒有離開鄉村的時候,這個風俗已經出現了衰敗的態勢,最終徹底沒落了。
風俗和法律沒有關係,可我願意這樣解釋風俗和法律的關係,——風俗是最為親切的法律,而法律則是最為剽悍的風俗。
風俗在一頭,法律在另一頭。一個時代或一個民族的好和壞不是從一頭開始的,好,從兩頭開始好,壞,也是從兩頭開始壞。在任何時候,好風俗的喪失都是一件危險的事,這不是我的危言聳聽。

分享,多麼芬芳的一個東西,它哪裡去了呢?
一塊給狗的骨頭不是慈善,慈善是當你和狗一樣餓時與狗分享的一塊骨頭。
這句話是傑克.倫敦說的。我讀到這句話的時候正是大學的二年級,在揚州師範學院的圖書館裡頭。這句話至今還像骨頭一樣生長在我的肉裡頭。傑克.倫敦揭示了分享的本質,分享源於慈善,體現為慈善。
我要感謝傑克.倫敦,他在我的青年時代給我送來了最為重要的一個詞:分享。

此時此刻,我願意與所有的朋友分享這個詞:分享。這個詞可以讓一個男孩迅速地成長為一個男人,——他曾經夢想著獨自抱著一根甘蔗,從清晨啃到黃昏。
如果有一天,即便我的身體裡頭只剩下最後一根骨頭,這一根骨頭都足以支撐起我的人生。這不是因為我高尚,不是,我遠遠沒有那麼高尚。但是,因為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分享過他們的骨頭,我自然有分享的願望。「願望」有它的邏輯性和傳遞性。願望就是動作,——父親抱過我,我就喜歡抱兒子;兒子也許不願意抱我,可這沒有什麼可以抱怨的,因為他的懷裡將是我的孫子。是的,所謂的世世代代,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很高興地注意到一個現象:「分享」這個詞的使用率正在上升。我渴望著有那麼一天,「分享」終於成為漢語世界裡使用率最高的一個詞,而「分享」也真的成為我們切實可感的「民風」。



書摘:襪子
我有些猶豫,該不該把「襪子」這一章寫下來。要知道,如果把時光倒退到四十年前,在蘇北的鄉村,一個少年的腳上穿著一雙襪子,其囂張與得瑟的程度一點也不亞於今天的少年開著他的保時捷去上學。好吧,且讓我虛榮一回、得瑟一回,我要寫「襪子」了。

穿襪子是一件大事。寫穿襪子必然也是一件大事。依照常規,在描寫大事之前,作者有義務交代一下大事的背景。
一九五七年,我的父親成了「右派」。我要簡單地說一說一九五七年,那是一個非常有趣的年份,——你得時刻留意你的說話。如果你有一句話沒有說好,或者說,你有一句話讓做領導的不高興,那你就麻煩了,你會成為「壞人」。那個時候的「壞人」是很多的,所以,有關「壞人」的概念往往不夠用。不夠用怎麼辦呢?造。「右派」就這樣成了嶄新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新概念壞人」。

我的「右派」父親終於被送到鄉下去了。一同前往的還有我的母親。我的母親是一個教師,她沒有說領導不愛聽的話,她也許說了,但領導沒有聽見,這一來她依然是一個左派。左派最大的好處是什麼呢?她和右派做同樣的工作,右派顆粒無收,而左派每個月可以領到二十四元人民幣。二十四元人民幣,放在今天都買不來一杯卡布奇諾。可就是這杯打了八折的卡布奇諾,它使我的母親成了「大款」。
你完全可以這麼看,——一九六四年,在我出生的時候,我其實是一個富二代。太嚇人了。

交代來交代去,我說的意思只有一個:即便是一個倒楣到底的「右派」家庭,在物質上,依然比那些「農家」要好一些。在任何時候我都要說,沒有人比中國的農民更不幸。他們最大的不幸就在於,他們無法言說他們的不幸。他們的不幸歷史看不見,看見了也不記錄。實在需要記錄了,他們已經是屍體了,作為資料。

富二代必須有富二代的標誌。在冬天,富二代的腳上有棉鞋。在棉鞋與褲腳之間,裸露出來的不是腳踝,而是紡織物。那個圓圓的紡織物就叫「襪子」。
我現在就來說說我的襪子。

我一共有兩雙襪子,尼龍的。按照我們家的生活節奏,我的母親一個星期洗一次衣服。那可是一大家子的髒衣服,滿滿一桶。換句話說,我的襪子也是一個星期洗一次。可我是一個男孩,男孩最大的特點就是出腳汗。用不了一節課的時間,我的鞋裡頭差不多就濕了。到了晚上,鞋子裡全是濕的,襪子當然也是濕的。父親是很聰敏的一個人,他告訴我,每晚睡覺的時候可以把襪子壓在身子底下,這一來襪子就烘乾了。

我每天早上都可以穿上乾爽的襪子。然而,腳汗就是腳汗,它不是水。在襪子被體溫烘乾之後,襪子上會留下腳汗的遺留物。它臭極了。它還能讓襪子的底部變硬。在遇上新的腳汗之後,硬的部分慢慢就融化了,再一次變軟,漿糊一樣黏稠。

它冰冷冰冷的,很難回應你的體溫。——這麼一說你就明白了,在一個星期之內,我只有一、兩天會喜歡我的襪子,其餘的五、六天我都充滿了恨。我痛恨襪子。它又冷又濕又臭。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襪子扔進爐膛,一把火燒了了事。老實說,我不想穿襪子。

但我的母親不許我不穿襪子。我想我的母親也有她的虛榮,這麼說吧,在她的心目中,襪子就是領帶,我「西裝革履」的,沒有「領帶」怎麼可以。
我附帶著還要說一下棉鞋。以我家的經濟狀況來說,我不能要求我的母親每年都給我做一雙新棉鞋。雖然我是一個富二代,可我真的不能要求我的母親每年給我換一輛保時捷。那個太過分了。所以,每年冬天,尤其在春節之前,我都要被「小鞋」所折磨。解決的辦法也不是沒有,那就是像穿拖鞋一般,靸拉著。可我的母親是什麼人?她怎麼能容忍她的兒子靸拉著棉鞋?那是絕對不能允許的。「一點學好的樣子都沒有。」我怎麼辦呢?我只能把「兩片瓦」的後半部撕開,這一來腳就不疼了。——這樣做的後果是我的腳後跟始終裸露在外面,每一年的冬天都要生凍瘡。

生凍瘡是不該被同情的。在我們蘇北的鄉村,哪一個孩子的身上沒有凍瘡呢?沒事的,開了春「自己就好了」。可是,你別忘了,我是富二代,我的腳上有襪子。
每天睡覺的時候,我得把襪子從凍瘡上撕開。那得慢慢地,小心地,一點、一點地揭。絕對不能快。如果你想快,好吧,你的雙腳將血流如注。
我倒也沒那麼怕疼,可是,一天疼那麼一遍,箇中的滋味也真的不好受。

母親,我們村裡最富有的「大款」,為了她的體面,我這個「富二代」真的沒有少受罪。現在,我的兒子也大了,他時常對我說起一些「富二代」的事。我告訴我的兒子:「不要羨慕。天下從來就沒有兩頭都甜的甘蔗,一根都沒有。——你的老爸當年比別人多了兩雙襪子,可那兩雙襪子給你的老爸帶來的幾乎就是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