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28 00:19:00方塊

統一發票你對了嗎

http://www.npf.org.tw/getqr/8328

這篇文章寫的太好了,與其多開一個200萬的獎

不如開1萬個200元的獎,太難中了,以致於不想對

不想對自然就不想索取,誰都會把它當廢紙啊

誰會去作中統一發票大獎的春秋大夢?

政府在想什麼?

如果給一個敗家子中了大獎,沒多久就會敗光

不如給小老百姓多中200元,每個月多中幾次也不無小補

就當索取統一發票的酬勞

多中就增加消費促進經濟繁榮啊

統一發票普獎比超級大獎有用

 

 最近財政部規畫要加碼統一發票給獎金額,以增加民眾對於向商家索取發票的意願,從而減少商家逃漏稅的機會,進而達到增加政府的租稅收入的目的。我們認為只要政府略為增加統一發票給獎支出,就能收到大幅提高稅收的目標,從成本效益的角度來看,此種政策當然應該要多加鼓勵與支持。
 
        不過,雖然民眾普遍支持統一發票增加給獎金額的辦法,但是對於到底是應該多增加普獎的數目,或是把獎金集中起來增加一個所謂的「超級大獎」,政府部門之間似乎還沒有得到一個共識。由於這是一個關於資源是否能有效利用的問題,因此,我們希望在此提出一些相關學理的理由,供政府部門做決策時的參考。
 
        首先,增加統一發票給獎金額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提高民眾索取統一發票的意願,因此要給多個普獎或是要給一個超級大獎的主要爭議在於,到底是那一種給獎方式更能吸引民眾去索取統一發票,並且去對獎呢?這其中有兩個關鍵的因素,一個是中獎機率大小對於民眾索取發票意願的影響,另外一個則是中獎金額大小對於民眾索取發票意願的影響。
 
        現在我們假設財政部把現在的四個普獎增加為八個,每個月給獎的支出會增加八千萬元,每年要增加九點六億元的支出。依目前財政部規畫每年支出要增加27億左右來看,增加四個普獎應該算是合理的假設。另一種方式則是把這四個普獎加起來,每期增加一個八千萬元的超級大獎,以增加民眾對於統一發票中獎的注意,但是普獎的數目則維持不變。
 
        從表面上來看,八千萬元的大獎似乎的確誘人,因此在超級大獎開始推出時,必然會吸引民眾大量要求索取統一發票。但是,此一大獎每期只有一個,以現在的發票數目而言,中獎的機率是一億分之一。因此,雖然金額很大,但是基本上人們對中的機率幾乎就是零。所以,在連續對過幾期之後,人們的熱度就是下降,因為那根本就是一個看得到吃不到的大獎。
 
        但是,增加普獎的效果則完全不同。當普獎增加到八個以後,中獎的機率提高到千分之八,也就是說,只要累積到一百張發票,幾乎就能對中一張!雖然金額只有兩百元,但是這不是金額大小的問題,而是中獎時會感到很高興,這才是對獎的目的。也就是說,提高中獎率所帶來的效用要遠高於中獎金額所帶來的效用,而這才是吸引民眾提高索取統一發票最重要的誘因!
 
        其實我們真的不要小看普獎二百元的影響力。在我們上面的例子中,當普獎個數增加到八個時,中獎機率增加到千分之八,而每個普獎的獎金是二百元,因此每張發票的期望值是一點六元。如果再加上頭獎及其他獎項,我們相信每一張發票的期望值是超過兩元的。因此,我們可以把更改統一發票的給獎辦法,改成每張發票可以直接兌換兩元。在此種情況下,我們相信每一個民眾在購買商品後,一定會要求商家給發票,因為等於是要求商給找回兩元是一樣的意思。如此一來,就可以達到百分之百開立發票的效果了。
 
        其實早在民國八十年左右,財政部剛開始大幅提高統一發票給獎辦法時,就是設定八個普獎,每個金額是四百元,而當時就曾造成民眾對於索取統一發票的熱潮。但是後來由於預算不足,財政部在八十一年把普獎金額減為一半,但是仍維持八個普獎。我們認為這種個法是對的,也就是說應該是維持中獎機會,而不是維持中獎金額,因為中獎所帶來的快樂要高於中獎金額所帶來的效用。可惜後來由於預算不足,所以財政部逐漸減少普獎數目到三個,在中獎機率大減的情況下,民眾覺得中獎不易,所以索取統一發票的意願就逐漸下降。   
 
        因此,不論是從學理上來看,或是從以前的給獎方式的經驗來看,我們認為增設多個普獎對於提高民眾索取統一發票的效果,會遠遠大於增加一個超級大獎的效果。後者只會出現一時的鎂光燈效果,而前者才是長期下提高民眾索取統一發票意願的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