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03 01:21:17浪子遊俠

<新詩形式設計美學>即將出版

本書:<新詩形式設計美學>,約15萬字300頁,即將由台北文史哲出版社,預計於明(2009)年三月初出版,訂價300元,預約八折,一次訂購十本以上七折,請洽:yah520610@yahoo.com.tw 陳朝松 註明購買人、本數、地址、電話(含手機)、伊妹兒。或電0972384466 。人格保證,不會跟你黃牛,出書後即寄書 。單本請加郵資50元,兩本以上至五本郵資70元。超過五本,每加一本加付2元。此版本為筆者根據碩士學位論文<台灣當代新詩修辭技巧研究>增補章節及最新資料,預計五月初再出下冊<新詩表現技巧美學>,售價相同,約15萬字。
這兩本修辭學專書,體例完整,引用兩岸三地最新的修辭專書及論文,為國內資料最新穎、觀點最新潮、內容最紮實的新詩修辭專書。勘稱"新詩創作的葵花寶典",年輕朋友從事新詩創作不可或缺的武功密笈。
即日起在本網頁連載精華篇章段落,各位年輕朋友不妨留意喔!



緒論:形式設計美學
第一節 形式與內容
在文學藝術領域裡,「形式」(form)是相對於「內容」而言的,「形式與內容」彼此的關係:前者是「形式的成分」(formal element)、「直接的成分」(immediate element);後者是「表現的成分」(representative element)或「聯想的成分」(associative element)(1),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認為所謂的「內容」,就是內在的「本質」或「意蘊」;所謂的「形式」就是外在的「標誌」或「表現的方式」。至於兩者間的關係,黑格爾說:「內容非他,即形式之轉化為內容;形式非他,即內容之轉化為形式。」(2),「藝術美應是形式美和內容美的有機統一。形式受內容支配,但反過來又影響內容的表現,並有相對獨立的審美價值。一種形式往往可表現多種內容,一種內容也可以通過多種形式來表現。」(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