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1 04:30:02瑜古

草木皆兵

  週六傍晚,老公突然遭遇一件令人難以接受的噩耗。

  【。。他的奇摩帳號被盜用了!。。】

  

  完全無法理解是怎麼被盜取帳號的,總之,對方先是在拍賣場內刊登了數十件商品,用的也是老公已經預繳的餘額。刊登販售時間僅限二天,我們猜測週末這兩天正逢奇摩公司休假日,無法立即處理任何糾紛。
  對方還留下即時通帳號,老公當時也跟他取得聯繫想要討回帳號,本想說自認倒楣,花錢事小,只要帳號有拿回來就算了。沒想到對方態度惡劣到還跟我老公嗆聲說:『我會去找你!』
  哇X,未免太惡劣了吧!什麼態度?偷人帳號還這麼囂張?這是什麼道理?社會真的沒天理嗎?!老公聽了之後盛怒難息,也因為當初設定拍賣的會員資料多為正確資訊,很難確認對方到底獲取多少資訊。
  為了安全起見,立刻積極採取行動,除了向奇摩申訴以外,也將對方盜用後的網頁畫面列印下來向警方備了案。(雖然他們覺得損失費用不多根本不需要報案,但是我老公堅持一定要備案,以免以後產生任何糾紛,或甚者對方藉此犯案的話,會連累我老公被懷疑是共犯的!所以要備案!要備案!要備案!要備案!)
  最後電信警察也說:這屬於刑事案件。(厚,剛開始還不想受理咧!真是的!)

  整個事件讓老公奔波了好幾個小時,總算也得以暫時喘息。

  我,其實很慌亂,不知道能做什麼有效率的事。
  只是止不住火大的心情,一直在對方網頁上回嗆!哈哈哈!我很無聊哦!但是沒辦法,真是受不了這種小偷的行為,這麼輕易的想竊取別人辛苦耕耘的結果。厭惡至極!!!!!
  害我回想起之前一個偷我錢包的人,五百元,是小錢?再怎麼樣每一元都是我自己辛辛苦苦去賺來的,她是憑什麼撿現成便宜?偷取我的心血汗錢?要我自認倒楣?XXX,如果錯的人不接受討伐,還硬要苦主去分擔過錯,實在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就像強暴犯,根本上就錯在不該犯罪,還想推託說是對方穿著太暴露?!
  XX,就算她脫光了,你也不該犯罪,犯法就是犯法,說那麼多理由藉口?還想把錯推給別人?如果我是法官,這種人要死十次!!!XXXXXX。

  一提起來,火氣又開始蔓延。。。。。。。。。

  那是幸好老公是三不五時在巡邏拍賣場,才驚覺無法登入網頁?說是密碼不對?!他詫異,中午才剛逛完的,怎麼沒幾個小時立刻被盜用了?!實在是太可怕的環境了!
  現在備案之後,我覺得只是暫時鬆口氣,但是我的神經還在緊繃著。

  假使對方真的掌握我們家的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信用卡號之類個人私密資料,後果還會發生什麼事,實在很難以預料!!我只覺得整個頭要爆炸!

  突然有一種生活安全受到威脅的緊張戒備。
  尤其是敵暗我明時,實在是防不勝防呀!! 


  好不舒服的經驗,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了!



  PS。當時有想過要假交易而真揪賊,但是老公一開始的很多動作已經打草驚蛇,只好放棄這個做法。當下也沒想到太多所謂正確程序應該怎麼去處理,就只好先保護自己再說了。人不經一事就不長一智吧!


  * * *

  火氣直線上升到要破表!!!!!!

  怎麼會有那麼白目機車的人?!不斷的給我垃圾留言。
  去報台申訴竟也沒用!搞什麼啊!這種人沒有罪惡感嗎?!

  不知道侵犯他人隱私就是犯罪嗎?!無所謂嗎?!

  就這麼愛挑釁別人嗎?做人一定要這麼背骨嗎?!

  實在要被氣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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