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9-15 18:07:34低音號

不要再追打出納小姐

仿彿看到一群暴民在追打一位落單的女子,幾位壯漢(縣長、局長)正要跳下去再踹幾腳。
在沒打死人前,想想一下,交水電費、申請學校、申報所得稅,都有個截止日期,如果逾期,不是罰錢就是下次趕早,但若真有困難,像申報所得稅則要在截止日期前提出延後申報,同樣學校對逾期做警告處份並無不妥,上千學生註册,你晚一天我慢二天,這個出納小姐可能學期中還在辦註册。先問學生家長有沒有告知學校有困難需延後交費,如果沒有,誰有錯?
我相信出納小姐是好心,以悔過書替代警告,否則未上學就一支警告。問題就出在悔過書三個字,傷了大家的心,若改為切結書保証以後準時,可能不會造成傷害–學生家長和出納小姐。
請不要再追打出納小姐,她決不是冷血惡人,記個警告,放了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