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居摩押地娶妻
原圖取自聖光地理資訊網
路得記1:1 ~ 1:7
1:1 當士師秉政的時候、國中遭遇饑荒、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着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
1:2 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他的妻名叫拿俄米、他兩個兒子、一個名叫瑪倫、一個名叫基連、都是猶大伯利恆的以法他人、他們到了摩押地就住在那裏。
1:3 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
1:4 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那裏住了約有十年。
1:5 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1:6 他就與兩個兒婦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因為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1:7 於是他和兩個兒婦起行離開所住的地方、要回猶大地去。
摩押地包含三個部分
一是撒烈溪至亞嫩河之間、摩押人長期保有之地
二是亞嫩河以北、希實本以南、死海以東的地區,屬流便支派
三是與耶利哥隔約但河相對的摩押平原,屬迦得支派
亞捫、摩押、以東這三個民族,原是以色列人的親族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時, 神吩咐以色列人不可以與他們爭戰
歷代志下
20:10 從前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時候、你不容以色列人侵犯亞捫人、摩押人、和西珥山人.以色列人就離開他們、不滅絕他們。
(分別記載於申命記2:5、9、19)
申命記
23:3 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3:4 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
摩押人雖被禁止不可進入會幕敬拜 神
但並非 神禁止通婚的迦南地外族
申命記
7:1 耶和華你 神領你進入要得為業之地、從你面前趕出許多國民、就是赫人、革迦撒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共七國的民、都比你強大。
7:2 耶和華你 神將他們交給你擊殺、那時你要把他們滅絕淨盡、不可與他們立約、也不可憐恤他們。
7:3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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