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奉公守法的基督徒
基督徒生活在這世上
也該有面對社會、國家應盡的本分…
除非是政府要求人民做明顯與真理相違背的事,
如當時羅馬政府要求人民將皇帝當作神來崇拜
或者某些社會活動,像舉行奧運前
人們往往要祭拜宙斯等傳統神明的雕像等
這裡提到要順服在上位者,
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
因此,依著 神賦予掌權者的權柄
掌權者依所其所擁有的權柄行事
詩篇82篇提到,
在地、擁有 神賦予掌權的審判官
必須行公平和真正的公義,
因為他們最終也要站在 神面前受審判
而我們在掌權者擁有的權柄下
在不違背真理的事上
做一個奉公守法的好公民
換言之,
上司可以要求我們認真工作
但他沒有權柄要求我們工作以外的事
政府可以要求我們納稅、守法
對國家元首要應該恭敬有禮,就恭敬有禮
對公正執法者應該感到懼怕、
這樣人才不會作奸犯科,
而循規蹈矩的人反而可以不必懼怕。
13:1 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 神的.凡掌權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權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罰。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你願意不懼怕掌權的麼.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稱讚.
13:4 因為他是 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
13:5 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
13:6 你們納糧、也為這個緣故.因他們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這事。
13:7 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當得糧的、給他納糧.當得稅的、給他上稅.當懼怕的、懼怕他.當恭敬的、恭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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