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9 19:04:22~Keroppi~

真的分開了。

我們的關係終於完了。
一個月的時間,真的不算長。
你說我們的距離比以前遠了好多,需要重新考慮彼此的關係!
你沒有說分手,但我卻認為我們這樣算是真的結束了!

然後,從今以後...
我再也不需要跟自己說自己真的很愛你,其實不是
我再也不用全力地遷就於你,其實我并不喜歡
然後,我又可以自己一個人自由自在了。

我才知道...
這兩年的我不斷地戀愛,卻沒有一次真的長久
或許,我仍在尋找著關於最初的感覺?
這樣快來快去的關係終於讓我感到有點疲憊了
也許,我該好好想清楚自己想怎麼樣!

我也才明白...
原來自己對於痛的感覺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
原來兩個不是心中愛的人注定了沒有結果
原來自己也可以愛著一個自己不愛的人
.......

所以這次之後,我們是真的分開了。
從今以後再也不會復合
就連朋友也不是。





lily 2008-04-15 22:32:45

復合只是為了證明「他會不會又再一次因為第三者的介入而分開」。現在我也忘了因為當初是怎樣復合的了?
關於這個人,現在我已不存在什麼回憶了,
連最後的溫暖也不見了。

water* 2008-04-10 19:20:54

我覺得無人可以真的愛著不愛的人..
那在一起是為了什麼?
為了那以前的溫暖?

 我是壞櫻桃☻ 2007-12-14 22:10:43

分開或許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