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8-30 00:41:46老伙仔
3-12 社會結構與人民的慘況(二)(5)
3-12 社會結構與人民的慘況(二)(5)
這種有我無人的價值觀,從秦漢之初到南北朝時期,花上了七八百年時間,焚坑、獨尊、圖讖、石渠議奏、白虎議奏、黨錮反覆摧殘,再經曹魏篡漢、司馬家清算政敵、篡位、八王之亂˙˙˙;所有這一切都是要納天下於私囊,經長期積澱,終於鍛鍊出它的極端形式。
天下竟然不再為帝王所有,而為權臣所有,於是篡弒成為常態現象。連砍帝王之頭都宛如切瓜那樣尋常時,政局蕩然、社會秩序蕩然、價值觀蕩然、文化蕩然的地步那就自然出現。至此,小民的生命當然比螻蟻高出不了多少;於是,人口的大殞滅也就不足為奇。至於蔭佔二千戶、偷米一百萬斛,態度驕傲、粗暴等等的,這些哪裡算得上一回事?
為什麼大一統之下的中國,領土那麼大、人口那麼多、經濟那麼強、文化那麼發達,卻不得不淪於弱小異族統治?甚至佛教之輸入中國,連傳承數千年的儒家、道家、法家思想都抵擋不住?可以說,到這時,歷史中國無論在時間上、空間上,以及意識型態上都完全淪陷於弱小異族與外來思想。
到這時,我們應該可以說中國幾乎完全滅亡了;除了南朝還保有那一小塊混亂到極點、悲慘到極點的江南局面之外。歷史要從這樣的角度來解讀,才算真正看清了中國歷史的演化!也才能解釋所有以往不能解、無法解的歷史迷團!但在我們這樣的歷史觀之下,卻脈絡分明、清晰,無所逃遁、亦無所遺漏。
當以下弒上都不再值得訝異時,以官殺官,以官殺民,自然更不在話下。
《隋書˙志第二十刑法》載:梁武帝對自己的親族非常照顧,對朝廷命官也很優待;若有親族、命官犯罪,他 都設法暗示審判官員屈法放人。但,如果是百姓犯罪,那就按照法律審理。因為一人犯罪而連坐,雖是老人、小孩也不能免;罪犯逃亡,則逮捕全家人作為人質(註五)。但社會景況已壞到極點,犯罪事件自然日增。
後來有一天,梁武帝親自到南郊祭拜,秣陵地方有個老人攔住梁武帝的乘輿說:皇帝你在執法上,對於小民窮追猛打,但對於權貴家庭則往往視而不見,這絕不是國家長久之計。如果能反過來做,那天下就有幸了。
梁武帝於是想著要改變。原來的法律規定,丈夫有罪,連妻子一起逮捕,兒子有罪,也把父親抓了。後來下詔更正:自今逮捕罪犯以及逮捕作為人質的,若年有年紀太大或太小的,可以不于逮捕。
「『急於黎庶,緩於權貴』這句話,不僅可以用來指責梁武帝(蕭衍),而且也可以說是對兩晉南北朝時期司法狀況的高度概括」(《滄桑分合》,p332)。所謂「急於黎庶」,就是輕罪重判,甚至以想像判罪﹔「孔琇之,˙˙˙補吳令。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治罪。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爲盜,長大何所不爲?』縣中皆震肅」(《南齊書˙列傳第三十四》)。
這種隨意上下、可否,視人命如螻蟻的態度,正顯示出價值觀之磽薄。而磽薄如此的價值觀,事實由於文化之被摧毀;文化之所以被毀,那又是因為思想管制。思想之所以必得嚴苛管制,那是因為帝王要納天下於一己私囊。
要到這裡,我們才能完整理解秦焚坑、劉徹之獨尊、東漢末期黨錮的真正歷史意義!
也只有從這樣的歷史角度,才能看出為何歷史中國忠良輩出、能人志士所在都有;但為何這些忠良、能人志士卻只能徒呼奈何,絲毫無助於拯救時局於既毀。因為,大氣候是極私,而忠良與能人志士個人的忠節、理想卻只是小氣候;小氣候怎拗得過大氣候?一木無法支撐將傾之大廈故也。
所以,我們就會看到韓信、彭越、英布之被清洗;看到周勃、周亞夫之被整肅;可以看到楊震、陳蕃之必死;所以山遐之被排擠,庾翼陷於殷羨貪豪的窘困中。而比如祖逖等等的,有志於匡復故土的人,只好賚志以歿了。因為大環境不可能給予他們支援。
《資治通鑑˙卷第一○九》載:「覬(殷覬)遂稱疾發」。這裡我們不探究殷覬為何人,也不探究他為何要「遂稱疾發」。
在柏楊先生譯註中說明,殷覬之「疾發」實為「散發」。他說:「『散發』,是三、四世紀上流社會的一種貴族病,貴族中很多人經常服用『寒食散』,跟二十世紀一般人服用維他命、魚肝油一樣。據說,寒食散可以永留青春,使肌膚雪白,有美容之功˙˙˙,十二任帝哀帝司馬丕,以二十五歲的少年,就死於『散發』˙˙˙」(p6067)
《資治通鑑˙卷第一一五》記載:「初,珪(拓拔珪,北魏帝)服寒食散,久之,藥發,性多躁擾,忿怒無常,至是浸劇。又災異數見,占者多言當有急變生肘腋。珪憂懣不安,或數日不食,或達旦不寐,追計平生成敗得失,獨語不止(不停地喃喃自語)。疑群臣左右皆不可信,每百官奏事至前,追記其舊惡,輒殺之;其餘或顔色變動,或鼻息不調,或步趨失節,或言辭差繆,皆以爲懷惡在心,發形於外,往往以手擊殺之,死者皆陳天安殿前。朝廷人不自保,百官苟免,莫相督攝;盜賊公行,里巷之間,人爲希少。」
可見,這時除了漢人普遍服用「寒食散」之外,連拓拔珪也免不了,甚至他的兒子拓拔嗣「魏主服寒食散,頻年藥發,災異屢見,頗以自憂」(《資治通鑑˙卷第一一五》),一樣因服「寒食散」而死。多少可以看出胡人已經與漢人高度同化之外,還有一個饒富趣味的對照:
下焉者頻頻死於勞役、飢荒、戰爭、濫殺、政治性遷徙、王朝遺棄、內戰、民變、嚴刑峻法˙˙˙等等一切足以讓人口消滅殆盡的痛苦中。而統治階級卻流行起服用足以致命的「寒食散」,目的是「永留青春,使肌膚雪白,有美容之功」。
「殺人而後慢性自殺」與「愚人以自愚」,是何等相似!這基本上就是傳統中國時期的思考與行為模式。
除了極私統治哲學已經浮濫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之外,什麼樣的意識型態足以產生這種局面?除了「龍的自裁」之外,還能如何形容?
註釋:
註一:戰國末期至秦始皇統一,這是第一次人口大減。第二次則是秦末,緊接的是楚漢相爭、光武復國、東漢晚期。
註二:鄴城遺址在今安陽市北18公里處的漳河岸畔,是殷鄴文化的主要內容之一。自西元前十一世紀商王國滅亡之後,直到西元三、四世紀時,這裡再度崛起,成爲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從東漢末年起,歷經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先後有曹魏、後趙、冉魏、前燕、東魏、北齊等六個王朝在這裡建都,達126年。所燒的鄴宮當是曹魏所建。
註三:函谷關之西,處於洛陽至西安故道中間的崤山至潼關段,多在澗谷之中,深險如函,古稱函谷。
註四:《資治通鑑˙卷第八十九》:「猗盧用法嚴,國人犯法者,或舉部就誅,老幼相攜而行,人問:『何之?』曰:『往就死。』無一人敢逃匿者。」
註五:《南史˙卷七十》:「或有身殞戰場,而名在叛目,監符下討,稱爲逋叛,錄質家丁。合家又叛,則取同籍,同籍又叛,則取比伍,比伍又叛,則望村而取。一人有犯,則合村皆空。」這是說,有士兵戰死沙場,但官方誤認他叛逃,就逮捕他全家;而家人中有叛逃,就逮捕同籍之人。以此類推而下,就造成「一人有犯,則合村皆空」的後果。
這種有我無人的價值觀,從秦漢之初到南北朝時期,花上了七八百年時間,焚坑、獨尊、圖讖、石渠議奏、白虎議奏、黨錮反覆摧殘,再經曹魏篡漢、司馬家清算政敵、篡位、八王之亂˙˙˙;所有這一切都是要納天下於私囊,經長期積澱,終於鍛鍊出它的極端形式。
天下竟然不再為帝王所有,而為權臣所有,於是篡弒成為常態現象。連砍帝王之頭都宛如切瓜那樣尋常時,政局蕩然、社會秩序蕩然、價值觀蕩然、文化蕩然的地步那就自然出現。至此,小民的生命當然比螻蟻高出不了多少;於是,人口的大殞滅也就不足為奇。至於蔭佔二千戶、偷米一百萬斛,態度驕傲、粗暴等等的,這些哪裡算得上一回事?
為什麼大一統之下的中國,領土那麼大、人口那麼多、經濟那麼強、文化那麼發達,卻不得不淪於弱小異族統治?甚至佛教之輸入中國,連傳承數千年的儒家、道家、法家思想都抵擋不住?可以說,到這時,歷史中國無論在時間上、空間上,以及意識型態上都完全淪陷於弱小異族與外來思想。
到這時,我們應該可以說中國幾乎完全滅亡了;除了南朝還保有那一小塊混亂到極點、悲慘到極點的江南局面之外。歷史要從這樣的角度來解讀,才算真正看清了中國歷史的演化!也才能解釋所有以往不能解、無法解的歷史迷團!但在我們這樣的歷史觀之下,卻脈絡分明、清晰,無所逃遁、亦無所遺漏。
當以下弒上都不再值得訝異時,以官殺官,以官殺民,自然更不在話下。
《隋書˙志第二十刑法》載:梁武帝對自己的親族非常照顧,對朝廷命官也很優待;若有親族、命官犯罪,他 都設法暗示審判官員屈法放人。但,如果是百姓犯罪,那就按照法律審理。因為一人犯罪而連坐,雖是老人、小孩也不能免;罪犯逃亡,則逮捕全家人作為人質(註五)。但社會景況已壞到極點,犯罪事件自然日增。
後來有一天,梁武帝親自到南郊祭拜,秣陵地方有個老人攔住梁武帝的乘輿說:皇帝你在執法上,對於小民窮追猛打,但對於權貴家庭則往往視而不見,這絕不是國家長久之計。如果能反過來做,那天下就有幸了。
梁武帝於是想著要改變。原來的法律規定,丈夫有罪,連妻子一起逮捕,兒子有罪,也把父親抓了。後來下詔更正:自今逮捕罪犯以及逮捕作為人質的,若年有年紀太大或太小的,可以不于逮捕。
「『急於黎庶,緩於權貴』這句話,不僅可以用來指責梁武帝(蕭衍),而且也可以說是對兩晉南北朝時期司法狀況的高度概括」(《滄桑分合》,p332)。所謂「急於黎庶」,就是輕罪重判,甚至以想像判罪﹔「孔琇之,˙˙˙補吳令。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治罪。或諫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爲盜,長大何所不爲?』縣中皆震肅」(《南齊書˙列傳第三十四》)。
這種隨意上下、可否,視人命如螻蟻的態度,正顯示出價值觀之磽薄。而磽薄如此的價值觀,事實由於文化之被摧毀;文化之所以被毀,那又是因為思想管制。思想之所以必得嚴苛管制,那是因為帝王要納天下於一己私囊。
要到這裡,我們才能完整理解秦焚坑、劉徹之獨尊、東漢末期黨錮的真正歷史意義!
也只有從這樣的歷史角度,才能看出為何歷史中國忠良輩出、能人志士所在都有;但為何這些忠良、能人志士卻只能徒呼奈何,絲毫無助於拯救時局於既毀。因為,大氣候是極私,而忠良與能人志士個人的忠節、理想卻只是小氣候;小氣候怎拗得過大氣候?一木無法支撐將傾之大廈故也。
所以,我們就會看到韓信、彭越、英布之被清洗;看到周勃、周亞夫之被整肅;可以看到楊震、陳蕃之必死;所以山遐之被排擠,庾翼陷於殷羨貪豪的窘困中。而比如祖逖等等的,有志於匡復故土的人,只好賚志以歿了。因為大環境不可能給予他們支援。
《資治通鑑˙卷第一○九》載:「覬(殷覬)遂稱疾發」。這裡我們不探究殷覬為何人,也不探究他為何要「遂稱疾發」。
在柏楊先生譯註中說明,殷覬之「疾發」實為「散發」。他說:「『散發』,是三、四世紀上流社會的一種貴族病,貴族中很多人經常服用『寒食散』,跟二十世紀一般人服用維他命、魚肝油一樣。據說,寒食散可以永留青春,使肌膚雪白,有美容之功˙˙˙,十二任帝哀帝司馬丕,以二十五歲的少年,就死於『散發』˙˙˙」(p6067)
《資治通鑑˙卷第一一五》記載:「初,珪(拓拔珪,北魏帝)服寒食散,久之,藥發,性多躁擾,忿怒無常,至是浸劇。又災異數見,占者多言當有急變生肘腋。珪憂懣不安,或數日不食,或達旦不寐,追計平生成敗得失,獨語不止(不停地喃喃自語)。疑群臣左右皆不可信,每百官奏事至前,追記其舊惡,輒殺之;其餘或顔色變動,或鼻息不調,或步趨失節,或言辭差繆,皆以爲懷惡在心,發形於外,往往以手擊殺之,死者皆陳天安殿前。朝廷人不自保,百官苟免,莫相督攝;盜賊公行,里巷之間,人爲希少。」
可見,這時除了漢人普遍服用「寒食散」之外,連拓拔珪也免不了,甚至他的兒子拓拔嗣「魏主服寒食散,頻年藥發,災異屢見,頗以自憂」(《資治通鑑˙卷第一一五》),一樣因服「寒食散」而死。多少可以看出胡人已經與漢人高度同化之外,還有一個饒富趣味的對照:
下焉者頻頻死於勞役、飢荒、戰爭、濫殺、政治性遷徙、王朝遺棄、內戰、民變、嚴刑峻法˙˙˙等等一切足以讓人口消滅殆盡的痛苦中。而統治階級卻流行起服用足以致命的「寒食散」,目的是「永留青春,使肌膚雪白,有美容之功」。
「殺人而後慢性自殺」與「愚人以自愚」,是何等相似!這基本上就是傳統中國時期的思考與行為模式。
除了極私統治哲學已經浮濫到無以復加的地步之外,什麼樣的意識型態足以產生這種局面?除了「龍的自裁」之外,還能如何形容?
註釋:
註一:戰國末期至秦始皇統一,這是第一次人口大減。第二次則是秦末,緊接的是楚漢相爭、光武復國、東漢晚期。
註二:鄴城遺址在今安陽市北18公里處的漳河岸畔,是殷鄴文化的主要內容之一。自西元前十一世紀商王國滅亡之後,直到西元三、四世紀時,這裡再度崛起,成爲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的中心。從東漢末年起,歷經東晉十六國、南北朝時期,先後有曹魏、後趙、冉魏、前燕、東魏、北齊等六個王朝在這裡建都,達126年。所燒的鄴宮當是曹魏所建。
註三:函谷關之西,處於洛陽至西安故道中間的崤山至潼關段,多在澗谷之中,深險如函,古稱函谷。
註四:《資治通鑑˙卷第八十九》:「猗盧用法嚴,國人犯法者,或舉部就誅,老幼相攜而行,人問:『何之?』曰:『往就死。』無一人敢逃匿者。」
註五:《南史˙卷七十》:「或有身殞戰場,而名在叛目,監符下討,稱爲逋叛,錄質家丁。合家又叛,則取同籍,同籍又叛,則取比伍,比伍又叛,則望村而取。一人有犯,則合村皆空。」這是說,有士兵戰死沙場,但官方誤認他叛逃,就逮捕他全家;而家人中有叛逃,就逮捕同籍之人。以此類推而下,就造成「一人有犯,則合村皆空」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