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6 09:23:22頹小疤//吳明毅
罪人潮T
2010/5/12
犯法了!一種簡單與客觀的純粹違反法律條文
犯罪了!一種複雜與主觀的有無違背天賦的道德感
藉由律師的狡辯或法官的自由心證於是司法不公
藉由社會的風氣或自我的苟且偏安於是天理不彰
審判的形式不再懼怕輿論的譴責甚至天譴之後……
審判的威力只唯一在法庭下的判決書之後……
終於成為無紀律生命最大的幫兇叫做隱私權
初夏有依然的北風
初夏有四百公里短的南北溫差攝氏10度
姑息行為一旦的被大量接受只好游走法律邊緣的到處發生
曖昧的鄉愿一旦被你情我願只好犯罪的意識日漸遲鈍
從此了欺詐可以無所不在的滲透在--
對幸福迷戀的愛情、對金錢貪婪的生意、對權力眷戀的政黨
一種深到無處再深的寂靜
通常只會被理性到不想理會世俗者所聽見
其次過來的身分之中一如尼采筆下的所謂--超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