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1-10 17:07:12BlackKiwi
無語問蒼天...卻來問慈愛的校長...
校長您好:
我是高二國三乙xxx,亦是籃球校隊的一員.
有一個關於校外比賽經費補助的問題請教您.
日前(12月16至20日)校隊前往基隆海洋大學進行長達五天的大專盃預賽,高雄校區有兩位球員(我與觀光系xxx)前往助陣,依照既有的規定(是否完全符何,實有可議),學校補助來回車馬費共1000元,恕學生感到非常不合理.
第一 由台南火車站搭乘學校規定補助之復興號到基隆需七個多小時,且光火車(復興)來回車資即不只1000元.
第二 由學校至台南的雙程公車費用和在基隆海大與住處(我與郭分別借住基隆需轉兩班車與台北縣朋友住處需轉四班車)五日之接駁公車.捷運費用學校皆未列入補助.
第三 每日所補助四百元之住宿費尚需收據核銷,而若是借住朋友家,所需之人情與其它"必要"成本又如何列出收據.
我只是個生活費僅夠三餐"七分飽"的窮學生,比完賽已身心俱疲,還要因為學校之"刻薄",向朋友以及同行的王xx老師借錢(身上連車錢都不夠故與王"一同"搭機前往)..........................為了"校"隊的比賽何只賠了夫人又折兵.
扣除因無收據而無法支領的2000元住宿費,我"即將"領到1950元之補助,連我欠王老師的兩千多元機票錢都不夠...................無語問蒼天...卻來問慈愛的校長...不知您有何高見啊............. ?
2310192@sinamail.com 敬愛你的學生 xxx 敬上 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