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22 14:30:53屋主
基督徒應有的十種財富意識07
7、 財富是好僕人,也是壞主子。
馬 丁路德說,“人可以擁有財物,但必須懂得善於管理,做財物的主人。”使用財富,但不可被財富使用。那又該如何使用呢?波金斯曾指出應將財富分配在以下七個 方面上以發揮其最大功能:神的榮耀、靈魂的得救、維持我們良好的產業、我們家人親屬的好處、幫助窮人、支持教會、支持國家。財富要達成這七個目的,不能專 顧自己,不可用財富滿足自己的放縱享樂炫耀自負等私欲。要顧及“我家”(家人親屬的需要)、“神家”(教會肢體的需要)、“國家”(社會民眾的需要)、“ 天家”(福音事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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