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9 14:33:01屋主
基督徒應有的十種財富意識05
5、 不要羨富,更不要仇富。
使 人富足或貧窮的主權在上帝手中。上帝將大量的財富放在有忠心有見識(有理財能力與智慧)的義人手裡。縱然有罪人控財之時,但終必“罪人為義人積存資財 ”(箴13:22),聖經明記上帝曾完成幾次財富大翻轉:埃及的國庫糧食財富為宰相約瑟積聚管理,以色列民在摩西帶領下出埃及時將埃及大量財物帶走,統一 王國昌盛之時四方各國將財富進貢所羅門。財富終為義人管理,這是財富的所有者——上帝定規的計畫。
在 很多時候都會出現這樣一個狀況,領“五千”的人不多,領“二千”的較多,領“一千”的最多。不要羨富,上帝是按著我們各人的能力,因在“小事”上忠心的 人,才有資格管理“大事”,上帝不會把過多的財富給我們,免得不能作出正確的使用。更不要仇富,“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托誰,就向誰多要”(路 12:48)。所求于我們的就是忠心管理從上帝所領受的財富,充分發揮其價值就好。
此 外在這裡要提到的是,“有的還要加給他,沒有的連他所有也要奪去”的“馬太效應”,需要加上另一句經訓才不致出現貧富懸殊、基尼係數變大的狀況,“叫你有 餘,可以分給那缺少的人”。人的確需要信仰的動力促使他在有餘之時,去踐行“分給那缺少的人”,一部分人在“先富起來”時,去踐行“幫助大部分人後富起來 ”,這樣才達成“共富”,達成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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